潘春华(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张学文(副局长、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负责财务、资产管理、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干部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专项整治、目标责任考核、巡查督查等工作,协助分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
邢东生(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划发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宣传教育处、规划科技处、市安监支队。
蔡建璞(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协调、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以及消防协调、防汛防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等工作。分管应急指挥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消防协调处、防汛防旱处(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程敏(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黄斌(总工程师、党委委员):负责非煤矿山、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报告以及工矿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处。
孙永航(市安委办副主任):协助分管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协调市14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工作,对接省安委办和市安委办主任单位等。
许晓云(市安委办副主任):协助分管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负责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考核及事故督查,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督查事项落实,对接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
葛 卫(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统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
王 竟(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应急指挥、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杨晓帆(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工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薛桂海(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工作。
杨益忠(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