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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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10月25日)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振一
各位组成人员、各位同志:
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闭会。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2018年1月,市监委成立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持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精心打造廉政教育载体、全面优化廉政教育路径,廉政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廉政教育工作模式,取得显着的工作成绩。组成人员强调,要切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廉政教育治本功效,进一步凝聚廉政教育工作合力,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廉洁文化宣传力度,做精做亮廉政教育品牌,持续营造社会整体廉洁氛围,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议案交政府办理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要求,以组织实施议案为契机,通过细化任务、落实政策、强化赋能、完善服务等举措,全力推进“智改数转”工作,议案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组成人员指出,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标先进城市,在推进“智改数转”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企业认识不深、相关人才储备不足、核心技术服务能力不强等困难和问题。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加强诊断服务、强化示范引领、加大载体培育,推动全市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2018年以来,我市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历史机遇,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狠抓工作落实、深化创新协作、着眼重大项目,沪苏同城化全面提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组成人员要求,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苏州要担负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沪苏同城化的历史使命,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发展,率先探路、率先突破,努力形成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服务长三角的强大合力,推动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今年6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财政直达资金工作,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组成人员指出,为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深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预算收支进行再次调整是合理的。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经过多年的扎实工作,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已基本建成,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组成人员指出,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还不均衡等问题。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按照市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管理范围,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根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577名:其中张家港市70名,常熟市81名,太仓市42名,昆山市57名,吴江区64名,吴中区51名,相城区34名,姑苏区(含苏州工业园区)137名,虎丘区35名,解放军驻苏州部队6名。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组成人员认为,这两件《条例(草案修改稿)》较好地吸收了一审时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条款的内容和文字以及顺序作了相应修改、调整,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件《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这两件《条例》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这两件《条例》实施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法规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组成人员指出,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省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更好地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组成人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代表工作机构要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报告的汇总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备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总结了渔业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这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水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组成人员要求,被任命人员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恪尽职守,公正清廉,勤勉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纪要
2021年10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庆文到会提请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乐明向会议作了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秘书长李永根出席会议。副市长顾海东、吴晓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旭东、陈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石水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部分市、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各级调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监委在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升预防腐败能力、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坚持不懈全方位推进廉政教育,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形成了符合本地实际、具有苏州特色、力求常态长效的工作模式,努力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色,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廉石”工作品牌知名度、正能量、影响力不断扩大,促进形成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相关工作实践获得了不少国家级和省级表彰。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依法严格履行廉政教育职责,更好地发挥廉政教育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公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纪法观念,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持续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厚植文化底蕴,发挥历史文化优势,因地制宜,以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廉洁光荣,贪腐可耻”的廉政宣传教育氛围。把正面宣传教育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以案促改廉政教育着力向“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基层一线”延伸。要分层分类,根据不同对象,运用不同内容,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推动廉政教育工作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要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化推进廉政教育工作开展,不断筑牢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全力促进全市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持续向好,为实现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强有力的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国际国内双循环背景下和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以及产业转移的冲击下,更加深刻认识到制造业对于形成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住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持续优化政策供给、集聚创新要素,鼓励和支持企业精准研发并加紧转型,加速推进“苏州制造”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持续推动增强区域全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有条不紊提升务实发展的苏州形象,不遗余力打造享誉世界的城市标识。本项议案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指出,制造业被视为苏州的立市之本、强市之基、富民之要,加快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参与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持续拓展“苏州制造”品牌新优势的关键性举措。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苏州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的战略定位。要立足基础、贴近实际,精准研究与把握适合发展的产业目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聚焦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加强诊断服务、强化示范引领、加大载体培育力度,推动全市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要对标学习先进地区,通过智能化改造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模式的深刻变革。二是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提升政策供给水准,营造更好的转型发展环境。要在重点抓好规上工业企业的同时,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蹄疾步稳改造转型。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宣传、引导,发挥专业领域人才作用,量身定制符合需求的政策,推动中小企业融入转型发展大趋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树立中小企业“智改数转”的典型。要着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深化合作共赢,为苏州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能。三是聚焦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做好人才引进与自主培养工作。要加强对智能化改造所需高端人才的引进培育,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探索海内外专家柔性引进机制,吸引集聚更多相关高端人才,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引导本地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和企业密切协作,为企业培育更多优秀人才。要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道路,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医疗、教育等全链条政策支持。四是要强化数据资源安全意识,兼顾眼前效益和长远发展。在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过程中,要注意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开放共享,使数据发挥更大效用,在开放共享的前提下,推进企业迎难而上,生产和推出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数字产品。进一步引导企业处理好短期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智能化改造不仅要考虑短期内促进生产制造环节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还应从长远考虑,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理念上的更新换代,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通过制造业的“智改数转”带动提升全社会总体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苏州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历史机遇,全市上下提振精神、积极行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狠抓工作落实、深化创新协作、着眼重大项目,从产业创新、生态环境、交通、科技、医疗、教育、文旅等方面加强区域协作,积极践行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沪苏同城化全面提速,各项具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会议指出,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认识长三角区域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更好地领会国家战略精神实质;从加强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的角度,有利于更好地认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破解土地资源与空间环境紧约束难题、共享先进地区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成果等一系列新挑战新问题。会议要求,一是精准定位、深度承接,加强优势互补。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苏州要担负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沪苏同城化的历史使命,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发展,率先探路、率先突破,努力形成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服务长三角的强大合力,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动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找准“苏州定位”,把握与区域内周边城市发展的深度关联,发挥苏州制造业的先发和规模优势,认真借鉴上海、杭州、南京等先进发达城市经验,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坚持学习上海、对接上海、服务上海、融入上海,积极承接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和“五个中心”建设溢出效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擦亮“苏州制造”和“江南文化”品牌,高品质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优势互补型发展,加快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二是把握机遇、抓好重点,加紧探索实践。要继续高标准落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运用世界眼光、突出国际标准、坚持中国特色,以“绿色示范、创新引领、交通支撑”为发展策略,依托重点项目协作联动,不断汇聚国内外科创智慧技术流、资本流、人才流。切实找准示范区建设机遇,正视环境资源约束趋紧,科学发挥土地政策叠加效应,全面激活土地要素,努力争取对汾湖高铁科创新城、苏州大学未来校区等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夯实跨域共建共治新模式,奋力打造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地、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展示区、世界级水乡人居典范的引领区。三是主动对接、多措并举,加速协同发展。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全面深入地落实部署,推动各领域互动合作取得新成绩。进一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指导,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按照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建设的加快推进,已经确定的抓紧落地,加快研究论证一批新的项目。促进本地企业与长三角区域内企业的配套合作,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充分发挥开发区和园区的平台优势,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做好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抓住截污控源这个关键,积极推动跨区域间生态保护和利益共享,全面提升科学治太水平。持续增进民生保障一体化福祉,继续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推进同城待遇,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同体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6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财政直达资金工作,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经过多年来扎实细致工作,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已基本建成,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得到持续提升。会议指出,为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深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预算收支进行再次调整是合理的。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按照市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管理范围,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努力培育税源,千方百计抓好收入。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税收经济情况分析,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努力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用活用好各类政策,坚定不移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预算调整要增强前瞻性和计划性,做好调整内容的来源保障工作。二是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预算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衔接机制。三是加强风险管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要强化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的防范工作,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关系。关注土地出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四是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财政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建议预算调整报告内容呈现得更加清晰、严谨、丰富,主要项目的调整原因应适当予以具体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根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577名:其中张家港市70名,常熟市81名,太仓市42名,昆山市57名,吴江区64名,吴中区51名,相城区34名,姑苏区(含苏州工业园区)137名,虎丘区35名,解放军驻苏州部队6名。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会议认为,这两件《条例(草案修改稿)》较好地吸收了一审时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条款的内容和文字以及顺序作了相应修改、调整,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件《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这两件《条例》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这两件《条例》实施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法规有效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议指出,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省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更好地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代表工作机构要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报告的汇总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备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总结了渔业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这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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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1年10月25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 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6. 审议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
7. 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
8. 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9. 听取和审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10. 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1. 审议人事任免案。
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乐明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监察委员会报告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请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贯通融合“不敢腐”震慑、“不能腐”笼子、“不想腐”自觉的有力手段。一直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其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监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主动融入党委教育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廉政教育工作,着力营造崇德尚廉、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数由2018年的3820件次降至2020年的2019件次;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当年度的案件数占比由2018年的9.6%降至2020年的5.2%;主动投案人数由2018年的0人增加至2020年的23人;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综合满意度逐年上升。
一、我市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主要情况
市监委坚持传承弘扬与开拓创新并进、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协同、全员覆盖与精准滴灌结合、集中开展与常态长效贯通,注重运用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谋划推动教育工作,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廉政教育工作模式,即:汇聚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形成一个“大教育”格局;依托本土文化,打造一个“廉石”品牌;活用资源、载体、方法,深化理想信念、纪法、警示、政德、家风五种教育;夯实保障基础,建立协同推进、全面覆盖、靶向施教三项机制。相关实践先后荣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特色创新项目、江苏省廉政与治理十佳成果奖等。
(一)凝聚多方合力,巩固拓展廉政教育格局
注重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中谋划推动廉政教育工作,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教育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廉政教育整体性。一是持续加强资源共享。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文广旅局,市委党校等部门在人才力量、载体阵地、作品创作等方面联创共建,提升廉政教育资源的挖掘、集成和使用力度。与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协作,在廉政文化学术研究、廉政主题书籍编写、廉政教育课程开发上同向发力,提升廉政教育的理论深度。积极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能动作用,在家庭美德、乡规民约教育方面密切联动配合,打通廉政教育“最后一公里”。二是稳步推动发展共谋。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宣传、文化、群团等单位的共同谋划和协作配合,特别是在研究部署廉政教育重大活动中,加强统筹安排、协调联动力度,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整体效应。会同教育、民政、文旅、国资等部门,在廉政教育全面覆盖、手段优化、形式创新、效果提升等方面深化合作,为廉政教育注入新鲜动力。三是扎实践行责任共担。根据廉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市委统筹抓总,各部门各单位各领任务。市监委既组织落实,也加强协调,将廉政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予以规定,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将廉政教育纳入内部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党建考核,分行业分领域设置廉政教育考核指标,借力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衡镜”系统、“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等,强化考核督查,推动廉政教育责任落实落细。
(二)厚植文化底蕴,着力打响廉政教育品牌
根植得天独厚的本土文化,着重从苏州绵长悠久的历史文脉中梳理、挖掘廉政元素,深入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廉政教育影响力。一是与时俱进深化品牌内涵。以东汉末年郁林太守陆绩“取石压舱”事迹为基础,倾力打造“廉石”工作品牌,成为国内首例廉政文化注册商标。发挥全市廉政文化专家学者智囊作用,成立“廉石智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对新时代“廉石”品牌内涵进行研究提炼并持续加强推介运用,品牌标识度不断强化。二是上下联动发挥集群效应。在“廉石”品牌示范带动下,全市下辖县级市(区)按照“一县一精品、一地一特色”原则,因地制宜打造各自廉政教育品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廉政教育品牌群已经形成。突出上下资源共享、左右优势互补,以“廉石”为统领,对全市廉政教育资源重新布局、合理规划,联动开展专题系列活动680余次,互促共进、同频共振效应持续释放。三是主动融入江南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打响“江南文化”品牌的部署要求,将深化廉政教育品牌放入江南文化建设大布局中谋划,制定出台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弘扬政德文化、打造教育基地、涵养家风家教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和序时进度,努力唱响“江南廉韵”,助力苏州地方文化软实力稳步提升。
(三)深挖资源内涵,持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
对红色文化、古城文化、家风文化以及纪法规定、违纪违法案件等廉政教育资源进行梳理,将其转化为廉政教育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教育类型,探索实践运用方式,不断提升廉政教育实效性。一是始终强化理论武装推动理想信念教育。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首要任务,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落实市委实施方案,助力“六专题一实践”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充分运用本地红色资源,依托苏州革命博物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阵地,打造“实地课堂”,讲述党史故事,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精准把握党纪国法开展纪法教育。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出台的多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广泛运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宣传教育,先后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传达学习条规内容、开展学习成果测试,确保教育普及到岗到人。编印作风建设口袋书、制作廉政动漫等,将纪法规定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展现,引导公职人员明法知度,强化自我约束。三是用好用活身边案例推进警示教育。系统梳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提炼警示点位,建成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受1795批次71800人次参观学习。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汇编忏悔录、编印破坏营商环境等典型案例剖析读本,作为廉政教育教材发放至全市学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先后在政法、宣传、党校等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事实,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思想红线、行为界限。四是挖掘弘扬历史资源加强政德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政德”论述为指导,发掘苏州古代政德典范资源,与市属高校组建况钟研究会,对以明代苏州知府况钟为代表的古代政德典范开展研究,将其治世思想中的“为政以德”精神进行研究转化、提炼升华。与苏报智库合作,开设“知古鉴今,政德典范况钟的当代价值”专栏,定期举办政德文化沙龙等,持续营造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良好氛围。五是培育传承家训家规深化家风教育。发挥苏州世家大族多、家训家规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开展传统家训家规现代解读工作,阐释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契合的价值理念,从更高站位指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家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必修课,组织开展“红色家风访谈”、“红色家书”诵读等主题活动,编印十九大以来与家风相关的系列典型案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以醇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
(四)拓展表达空间,精心打造廉政教育载体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和地方文化表现形式,通过打造有高度的阵地、推出有深度的产品、开展有温度的活动,不断提升廉政教育吸引力。一是一体化推进阵地建设。用好各类遗址遗迹遗存,丰富完善场馆阵地。建成全省首家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况公祠”,以点带面推进白居易纪念苑、大阳山政德教育基地和李公堤廉勤文化馆等特色阵地建成开放。目前全市共有党风廉政类阵地44个,名人名贤类阵地25个,家风家教类阵地9个,红廉主题类阵地10个。推出多条主题观览线路,更好满足多样化廉政教育需求,截至目前已接待43.5万人次。对接“君到苏州”文化旅游平台,打造线上“苏州廉洁文化地图”,实现全市廉政教育阵地一图通览、一键预约。二是多元化丰富产品供给。综合运用专题片、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作品创作。摄制的《百炼成“金”品正恒久》《咫尺山林清风明月》《苏州评弹“贵廉赋”》等视频先后在国家监委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展播,累计播放量23.8万余次。融入昆曲、苏剧、评弹等地方文化形式,用江南意象元素赋予廉政教育持久活力,其中,体现范仲淹“先忧后乐”品质的廉政小戏《让园》3次登上央视舞台,并获评梦想微剧场金奖;展现况钟兴师重教的苏剧《况钟兴学》等作品,引起广泛社会影响。三是项目化开展特色活动。将5月确定为全市廉政宣教月,以“廉”为主题,在全市范围策划开展“党史中的廉政故事”征集、“纪法于心清风随行”廉政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380余个,掀起廉政教育热潮;推进家风建设,开展共建廉洁家庭主题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宣讲事迹、传唱家风等形式,激励引导公职人员带头建设纯正家风;推动廉政教育向村(社区)延伸,借助基层监督体系力量,因地制宜开展“一场廉戏、一次赠书、一次巡展、一场讲座、一场分享会”等活动,让学廉、养廉、守廉在基层蔚然成风,累计开展1075场次村(社区)廉政专题教育活动。
(五)完善方式方法,全面优化廉政教育路径
积极实践分对象开展、全过程跟进、多方位熏陶的教育方法,努力让廉政教育直达心灵、引人深思,持续增强受教育者的认同感,在潜移默化中产生共鸣,不断提升廉政教育感染力。一是内容上定制化设计。建立选题策划、约稿会商机制,围绕大家“想听的”“关注的”主题进行策划,推出量身定制式宣传作品,推动向分众化教育转变。结合政法教育整顿,系统分析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全市政法队伍作专题廉政教育报告,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设计“有行业标签”的教育课程内容,先后在金融类国企、开发区中开展送课上门活动,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指导各县级市(区)利用查处的重点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拍摄制作《国企蛀虫湮灭录》等专题警示教育片6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二是时间上全过程跟进。结合违纪违法行为不同阶段特征,开展各有侧重的廉政教育,推动向分时段教育转变。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在问题“未发时”提前教育、在问题“轻微时”及时警示。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定向推送廉政短信;案件查办中,注重党建与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与留置对象重温入党誓词、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抓实特殊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案件结案后,加强剖析,做好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时刻自警自醒。三是触角上多方位延伸。坚持教育对象在哪里,廉政教育就开展到哪里,通过与学习、工作、生活相通相融,推动向体验式教育转变。用廉洁文化点缀城市氛围,利用公共空间宣传栏、户外广告屏、公交地铁广告位等投放廉洁文化公益广告,打造廉洁文化主题公交、地铁站点;把廉洁文化融入教育系统行风、师风和学风建设,推动学校打造廉洁信仰空间,开展廉洁价值理念教育活动;依托“两新”组织和村(社区)党建阵地建设,规划设计廉政微景观,推动廉政教育有机融入党建文化阵地。
(六)突出常态长效,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
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运行机制,通过在实践中运用、在运用中深化,不断提升廉政教育长效性。一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汇报廉政教育工作整体安排,结合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努力方向。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制定廉政教育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宣教工作会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专题调研,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部署,总结推广廉政教育经验做法,确保全市廉政教育工作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二是完善全面覆盖机制。面对监督对象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变化,坚持“监督对象覆盖到哪里,廉政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将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公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各单位日常教育必学课程,推动“一把手、领导干部、普通干部”等群体稳步覆盖。更加突出廉洁建设和正向引导,发挥好“文化润其内,养德固其本”的作用,弘扬廉洁文化,营造社会廉洁氛围,推动廉洁苏州成为干部群众共同价值追求。三是健全靶向施教机制。把廉政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对初任公务员开展廉政知识普及教育,突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内容;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为新任市管干部开设廉洁从政专题研修班,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教育,在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中开设情景互动式廉政教育课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开设5门课程630课时,6000余人次接受专题教育。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人因岗设置教育内容、确定教育形式,廉政教育更接地气。
二、工作体会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市廉政教育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创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各相关单位的通力协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有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廉政教育既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教工作总体部署,形成发挥党委、部门、纪委监委、社会整体合力的工作机制,实现廉政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让廉政教育始终保持蓬勃生机。
二是必须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感化功能。廉洁文化是党内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地影响着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开展廉政教育要充分发挥苏州廉洁文化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深入挖掘地方文化中的廉政元素,有机融入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在传承创新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推动,成风化人、敦风化俗,以更加走心的方式引导公职人员将文化认同转换为行动自觉。
三是必须注重守正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开展廉政教育要充分把握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与时俱进总结利用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各类基础素材,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其向廉政教育资源的成功转化,以出新出彩的资源持续筑牢廉政教育工作基础。
四是必须做到情理融合。廉政教育只有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打动人、教育人。开展廉政教育要把纪法作为廉政教育的根本依据,运用科学灵活的说理艺术,真诚对话、换位思考,阐明遵纪守法、拒腐防变道理要求,让正风反腐故事真正打动人心。
与此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廉政教育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与薄弱环节:一是资源力量的整合度有待加强。全市廉政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协同推进还不够,廉政教育整体品牌的形象展示、各级廉政教育资源互通共享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内容形式的感染力有待加强。廉政教育的创新性举措还不够丰富,廉政教育中的理论灌输、说教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结合各部门、单位履职特点、行业特色,开展分层分类、分岗施教还不够多。三是表达载体的新颖性有待加强。传统教育形式仍占主体,在更好地借助新媒体优势、更加精准地把握移动传播规律,积极探索全天候、零距离、多元化廉政教育新路径等方面仍需探索。四是嵌入环节的全面性有待加强。廉政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仍偏重于围绕较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将廉政教育阵地“前移”,使其更加有效融入到日常,实现在“未病”“小病”阶段发挥对症下药的功效等方面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市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继续做好廉政教育工作,为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强保障。
(一)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深化统筹协作。加强对廉政教育的系统性、长远性规划,统筹用好市县两级廉政教育资源,打造廉政教育资源库,分类管理、动态更新,一体推进廉政教育各项工作。二是注重互融并进。推动健全廉政教育组织领导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共享媒体资源、人才力量和载体阵地,凝聚廉政教育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廉政教育各项部署的督促推进,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廉政教育落实情况,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政要求,以上率下抓好抓实廉政教育。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廉政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用好本土资源,进一步丰富实践载体
一是不断发挥阵地作用。高质量推进全市警示教育基地等场馆建设,联动打造“清廉百馆”阵地群。有效利用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场所,在举办展览展演、开设讲座、放映影视作品、提供图书资料等过程中嵌入廉政教育元素、展现廉政教育内容、发挥廉政教育功效。二是持续丰富作品类型。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中的廉洁养分,加大与文艺院团等合作力度,将廉政教育融入到文学艺术创作中,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制作精良的苏剧、评弹、昆曲等原创精品。传承融合“苏工苏作”的苏式美学,围绕金砖、核雕、苏绣等制作“非遗中的廉洁”系列廉政教育宣传片。三是有效放大传播效应。以强化廉政教育传播力、提升传播有效性为目标,探索构建全市廉政教育融媒体统一调度机制,统筹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融媒载体,从内容、表达、呈现、包装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正确引导,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廉洁文化宣传力度,及时、精准传播正能量。
(三)聚焦主题主线,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提高覆盖广度。坚持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利用各类城乡公共空间宣传载体,投放更多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简洁新颖的廉洁文化宣传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身边勤廉故事。二是拓展研究深度。积极调动各类智力资源,继续做精做亮廉政教育品牌,发挥市纪检监察学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智囊优势,加强对廉政教育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组织编撰一批兼具可读性、实用性的廉政教育理论读本。三是提升活动热度。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方式,深化廉洁家庭建设等系列活动,推广企业“廉洁生态圈”建设等特色做法,持续营造社会整体廉洁氛围,使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四)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教育精准性
一是加强科学研判。借助市监委大数据监督平台,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研究,分析公职人员思想状况,找准涉案人员廉洁意识的模糊点和薄弱环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把握廉政教育的规律性特征,推动案件资源更加有效转化为廉政教育产品。二是做好定向推送。动态收集重点领域、特殊行业、关键岗位、专项治理等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分类型、分领域、分系统梳理资料,按照被教育对象所处领域、工作岗位、现实环境等进行匹配,打造“私人定制”式廉政教育套餐。三是增强有效互动。推动廉政教育基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实际引入数字多媒体、高科技交互式体验等手段,根据受教育者基本情况、需求、时长、预期达到效果等,智能匹配推荐路线,拓展数据分析、参观评价等功能,凝聚固定受众群,不断提高廉政教育关注度和吸引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重要战略,进一步发挥廉政教育治本功效,督促和引导全市公职人员不断筑牢思想堤坝,夯实“不想”这个根本,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
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海东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议案实施情况作汇报。
一、统筹推进“智改数转”项目任务
一是建立高效推进机制。迅速分解落实三年完成全市1.1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的目标,明确今年完成5000个“智改数转”项目任务。建立月度跟踪季度调度制度,由市领导牵头,召开季度调度会和半年度推进会。工信系统按照“一号工程”要求,坚持“四清两快”标准,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形成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联动,政府、机构、企业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推动项目建设。各地围绕年度目标,均已配套出台支持政策,召开推进大会。摸排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8160个(涉及工业企业5847家,其中规上企业4091家),目前,已完成企业上云项目1261个、示范标杆项目470个、管理基础能力提升项目528个、智能制造诊断项目1559个,2731个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项目已完成投资额722亿元,改造项目投资额完成率达76.2%,其他四类项目完成率达70.3%。
三是持续加强政策宣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政策宣贯和氛围营造。累计开展各类政策解读会218场,受众3万多人次,举办小家电、航空航天等行业对接活动6场,组织台资、内资等1000多家企业参加的专题交流活动12场,通过实地参观和现身说法,不断扩大“智改数转”工作“朋友圈”。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连续聚焦苏州“智改数转”工作,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我市工作情况。
二、强化扶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一是贴息奖励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创新出台贴息奖励政策,市县两级累计给予不低于2%的贷款利息补贴,降低企业改造转型成本。累计41家银行参与“智能制造贷”合作,305家企业签订了智能化专项贷款,授信总额达211亿元,实际发放52.08亿元。兑现有效投入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年度支持资金6.3亿元,带动151家企业技术改造投资90.9亿元。相城区创新推出“技改补助+贷款贴息”上不封顶的叠加模式,进行组合支持。
二是免费诊断释放企业改造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帮助企业“把脉问诊”改造难题。今年以来,各地开展多样化诊断服务,太仓分行业实施诊断,昆山推出“移动门诊”服务。目前,已完成的年度市级第一批智能车间(工厂)诊断项目累计带动320家企业智能化改造投资达81亿元,新增工业机器人2610台。市本级第二批320个诊断服务项目正在实施,各地诊断项目相继完成或正在验收。
三是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参与转型。各项政策举措极大提高了企业“智改数转”意愿,全市销售收入百强企业70%以上参与改造转型,各类试点示范不断涌现。今年新增3家“灯塔工厂”,累计达5家,占比全国1/6。新增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5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15家,评选出273个年度市级示范智能车间。通过对各类试点示范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鼓励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和数字化软件,实现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借助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和“工业互联网看苏州”精品学习线路,以点带面引领企业参与“智改数转”。
三、鼓励输出拓展覆盖领域
一是加速标杆企业技术服务输出。积极引导“灯塔工厂”和首批30家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技术服务输出。组织200多家企业走进“灯塔工厂”交流学习。纬创资通成立纬绩智能科技,输出“灯塔工厂”经验。博世在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行业服务客户超120家。沙钢、永钢、亨通、盛虹等内资领军企业分离软件、信息等业务,成立专业机构,走出厂门提供解决方案和转型服务,沙钢高科今年前三季度技术服务输出收入超8000万元。
二是强化平台服务商赋能增效。积极对接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头部企业,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全国15大双跨平台已有12家落户苏州,今年以来,相城区引进浙江蓝卓,吴江区落地工联院江苏分院和海尔卡奥斯,55家企业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资源服务池,实现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基地”在各县级市(区)全覆盖。支持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平台。发挥各类平台和首批20家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的赋能效应,帮助企业打通生产数据、优化运营管理。康力电梯、博众精工等平台已服务企业数超500家、连接设备数超5万台。推动首批26家数字化采集服务商,在3C及零部件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采集服务。
三是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建成上线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3个,数量全省第一,累计接入企业1761家,标识注册量21亿条,标识解析量23.7亿次。其中,5个综合型节点和8个行业型节点覆盖了日化、汽车零部件、医药、环保、压铸等多个优势产业。今年首次发布的“全国县域工业互联网发展指数”排名中,我市4个县级市均进入前十,其中昆山、张家港位列第一、第二。
四、夯实保障营造服务生态
一是快节奏推进5G建设应用。加大对5G基站建设考核奖励力度,累计兑现奖励资金9833万元。目前,已建成5G基站22990个(仅统计“室外宏基站”),覆盖率达到65%,实现各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热点区域全覆盖。启动5G融合应用项目803个、占全省约一半,38个项目获评省级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居全省第一。
二是深层次推动企业上云。持续实施互联网“进工厂、入车间、联设备”企企通工程,全市在用数据中心38家、在建29家,总设计机架近40万架。通过“一企一档”“一链一档”模式,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云服务。累计创建省五星级上云企业69家、四星级709家、三星级1503家。
三是系统化提升安全防护能力。落实市政府与360公司合作协议,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监测预警中心”。发布《工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南》,开展“网安2021”苏州行动和工业网络安全在线监测。鼓励安全服务机构创新安全产品和方案设计,39家企业获得工业信息安全服务试点、星级支撑企业称号。
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地产业基础差异,不同规模企业的认识不同、需求不一等原因,在推进“智改数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部分企业对政策认识不深、相关人才储备不足、核心技术服务能力不强等。市政府将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走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并行推进、融合发展”的新路,推动全市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分类组织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分集群、分规模推进。每月开展行业对接活动,在台资、内资、德资、日资等企业集聚区,开展专场活动,全年开展各类专题活动100场。坚持规上规下企业同步推进,确保年度5000个项目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诊断服务。提高诊断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和需求的不同,选择最优秀机构为企业提供诊断。各地结合各自产业特色和重点发展方向,选择特定行业,分层次推进诊断,通过诊断挖掘激发企业转型动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创各类国家、省、市级示范试点,形成一批典型引领企业。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参与各类行业标准制定,以标准引领“智改数转”。建立“灯塔工厂”培育机制,打造一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输出标杆”企业,推广一批可复制的“5G+工业互联网”样板工程。
四是进一步加快载体培育。分行业分等级遴选一批优秀服务商,在更多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服务。加大对双跨平台引进力度,支持已落户“双跨”平台赋能企业“两化”转型,培育壮大本地平台和服务商。加大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应用力度,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二级节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国家战略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海东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会议安排,汇报我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情况。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形成新格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摆在苏州家门口的历史性机遇。全市上下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推动各领域互动合作,加快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努力完成好中央和省赋予的重大使命任务。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绩
(一)加大统筹力度,高站位谋划发展布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2019年3月成立我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研究我市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交通、产业合作等12个专题工作组,负责开展专题合作对接。二是注重规划引领。认真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编制《苏州行动计划》和“三重清单”。研究制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三个一批清单”。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编制我市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主动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沪苏(州)同城化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三是强化工作推动。定期召开全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会,举全市之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照市委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督办具体事项,定期跟踪工作进展。举办长三角一体化对接说明会和城市推介会,签约90个专项合作和项目合作协议。
(二)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区域合作实现突破。一是深度参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启动编制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苏州实施方案。积极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建设虹桥—相城苏沪合作商务会展区,用好花桥国际博览中心和昆山会展中心平台。二是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两省一市支持示范区建设政策制定工作,共梳理5方面21条支持政策。自2021年起我市分三年安排50亿元支持示范区建设。吴江康力大道改建工程等示范区重点项目获得中央预算资金超4亿元。积极对接上位规划,示范区英诺赛科、恒力智能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重大项目库,梳理首批65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计划总投资超4000亿元,其中涉及示范区吴江片区项目26个,计划总投资超1700亿元。举办示范区两周年建设现场会和开发者大会,集中展示工作成果。三是完善重点领域协同机制。加快构建完善嘉定—昆山—太仓、虹桥—昆山—相城合作新机制,签署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2.0版共建协议。持续输出园区经验,苏盐、苏通、苏宿、苏滁等成为合作园区典范。配合国家部委开展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研究制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相关文件。深度融入G60科创走廊,推动G60科创走廊智能驾驶产业联盟等建设,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入选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获批设立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是全国6个示范区之一,并加强与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交流合作。
(三)密切协同对接,合作红利持续释放。一是营造科技创新最优生态。以“研发+制造”模式支持上海国家科创中心发展,全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科创示范区核心区。中科院硅酸盐研究所苏州研究院、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相继建成投用。上海长三角科创企业服务中心苏南中心、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等研发平台落户苏州。联合东华大学创建“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依托国网智慧能源与电动交通技术创新中心等,建立一批跨地区的前沿科技“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联合体。二是有力推进产业项目合作。协同打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努力成为上海资源要素溢出的承载地和高端制造的协同区。吉利智能驾驶全球研发中心等项目扎根落地。加强与中国商飞沟通对接,签约78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230亿元,全力打造航空航天产业基地。长三角时尚供应链枢纽、金融业发展联盟、数字科技新城、临港产业园项目等稳步推进。三是不断深化互联互通。以苏州北站规划建设为引领,加快苏州南站等高铁站规划建设,共同打造长三角国家级高铁枢纽体系。加快推进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通苏嘉甬铁路苏州段、北沿江高铁苏州段前期工作。先后打通昆山锦淀公路—上海崧泽大道等4条沪苏间省际断头路。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七都至桃源段)正在抓紧推进,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目前苏州与上海的毗邻公交线路已开通19条。建成启用太仓港集装箱四期,打造太仓港区为上海港远洋集装箱运输的喂给港、近洋运输集散中心以及江海联运核心港区。
(四)立足区域一体,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一是加强医疗对接。持续落实长三角卫生健康发展协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长三角(苏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太仓分院先后签约启动建设。在省内率先实现与上海、浙江、安徽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长三角示范区率先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免备案。二是加强教育合作。引进上海世外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开展“嘉昆太”职业教育联盟合作、“嘉昆太温”家校合作、“嘉昆太南浙”学科德育论坛等活动,选派100多名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展开线上线下混融式跟岗培训。三是加强文旅互动。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设立“苏作馆”,展示江南文化魅力、宣传苏州城市形象。推进苏州文旅总入口“君到苏州”平台与“乐游上海”等平台交流合作。配合上海开展“五五购物节”系列活动,向上海市民发放一体化休闲年卡,实现沪苏旅游“同城同惠”。四是加强环境治理协作。共同研究编制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建立示范区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主动与毗邻地区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控。配合做好示范区重要水体生态清淤方案和技术研究工作,吴江与青浦联合开展跨界湖泊元荡的共同治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发展。一是大力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全面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与上海全市域、全领域的对接合作,重点围绕打造中央商务协作区、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拓展区等功能定位,认真研究谋划,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助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形成显示度和影响力。二是继续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坚决贯彻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落实“1+1+N”规划体系中的相关任务,积极向国家、省争取相关政策。加快“水乡客厅”等规划建设,结合沪苏湖铁路开工和苏州南站建设,抓紧谋划落地吴江高铁科创新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服务等产业项目和高水平研发机构、总部经济等重大平台载体。推进元荡等湖荡岸线贯通,提升淀山湖、汾湖等沿线生态品质。推动昆山锦溪、淀山湖、周庄一体化打造示范区协调区。三是加快完善重点领域协同机制。加快推动嘉定—昆山—太仓、虹桥—昆山—相城合作发展,积极参与环太湖科创带、G60科创走廊等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区域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作和科技服务网络。高质量推进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新时代对外合作示范区的“金名片”。
(二)推动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一是建设长三角协同创新高地。主动融入上海国家科创中心建设体系,强化与长三角区域内科创资源等有效对接,高水平推进“一区两中心”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强化产业集聚能力,高标准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二是提升交通通达能力。以苏州北站与上海虹桥共建高铁组合枢纽等为抓手,在铁路、轨交、公路、港口群建设等方面与上海等地积极对接,滚动实施打通省际待贯通路段专项行动,努力成为与上海联动共生的功能性枢纽城市。三是深化生态共保联治。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协同推进太湖、吴淞江、浏河、太浦河等水环境整体改善。四是力促服务便利共享。加强教育资源合作共享,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市民卡功能,推进跨地区、跨业务应用。全面推进长三角地区联网售票一网通、公共交通一卡通。探索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长三角区域内养老服务信用体系。五是密切区域协同开放。提升中新、中日、中德、中荷、海峡两岸等开放平台功能,推动苏州自贸片区与联动创新区密切合作、协同发展,推动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协作交流,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和总部经济发展。六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管理,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等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积极配合建立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三)强化工作推进落实。一方面,加大推进力度。贯彻落实好国家《规划纲要》、省《实施方案》及苏州《行动计划》,确保主要目标和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全力落实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重清单”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三个一批清单”。充分发挥12个专题小组作用,结合苏州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好对接上海的大文章。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市委年度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实施方案,紧盯任务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落实。另一方面,抓好项目落地。继续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力度,打造更多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总部项目。紧盯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做好跟踪对接服务工作,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项目推进落实。持续推进与国投集团、喜马拉雅集团、上港集团等深度合作,加快推动签约洽谈项目落实落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财政局局长 吴 炜
各位组成人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财政直达资金工作,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为目标,力保市场主体稳定,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1—9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5.4亿元,增收184.0亿元,增长10.3%,税比85.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7亿元,增支95.3亿元,增长5.9%,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342.7亿元,增长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8.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亿元,增长7.9%;卫生健康支出114.1亿元,增长16.7%)。
为深入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深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全力兜牢“三保”底线,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政府债券发行等因素,在6月份第一次调整的基础上,需对本级预算收支进行再次调整。下面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21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
一、市级预算调整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00000万元,建议调整为820953万元,调增220953万元,增长36.8%,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审计对历年非税入库的要求,市级有部分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
2.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616068万元,建议调整为3907116万元,调增291048万元,增长8.1%。其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批准调增59342万元,本次建议调增231706万元,涉及调整的主要科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4099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基本支出追加15746万元,压缩一般性支出及公务出国境项目经费追减21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54012万元,主要项目是公检法司等部门基本支出追加52939万元,特殊办案场所建设项目追加2800万元,姑苏区道路交通整治提升项目追加1394万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经费追加1000万元,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用房项目追减1000万元,消防救援支队市区中队及战勤保障大队车辆购置费追减1500万元。
(3)教育支出调增24715万元,主要项目是教育等部门基本支出追加30284万元,姑苏区学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追加10327万元,江苏省苏州中学校东校区整体改造追减6000万元,金阊实验中学操场综合改造项目追减2070万元,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园综合改造项目追减2005万元,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整体改造追减1850万元,第六中学校操场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追减121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调增15232万元,主要项目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追加19800万元,生物医药产业“1+N”发展资金追减4603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3494万元,主要项目是配合基建调查勘探费用及考古发掘项目经费追加6472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追加4000万元,苏州博物馆西馆开办费追加1000万元,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补助经费追加5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7612万元,主要项目是转制事业单位补差追加7020万元,居民养老财政补贴追加4765万元,人社等部门基本支出追加4369万元,离休人员各项补贴追加100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调增30732万元,主要项目是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儿童健康发展中心建设费追加15570万元,第十四批新冠病毒疫情应急专项经费追加12921万元,卫健委等部门基本支出追加6023万元,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立医院心血管病中心一期医疗设备追加5000万元,市转化医学中心建设项目追减4500万元,市立医院本部8号楼重建工程追减398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调减1369万元,主要项目是阳澄湖考核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追加2068万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追加2000万元,姑苏区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追加900万元,市区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追减710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调减8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调增4623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追加6345万元,华东农业科技中心补助资金追加500万元,城乡河道考核工作经费追加400万元,智水苏州追减3300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减5923万元,主要项目是重点市场出口信保政策资金追减1000万元,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招商引资及若干商务条款资金追减4770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739万元,主要项目是国土、气象等部门基本支出追加1330万元,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追减29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调增45659万元,主要项目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45000万元。
按照中央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结合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项目,本年度共计压缩一般性支出及公务出国境项目经费9754万元。
本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增231706万元,加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批准调增59342万元,本年度共计追加支出291048万元,所需财力来源通过新增一般债券安排40000万元,当年超收收入220953万元,其余30095万元拟通过盘活存量、清理历年结余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296030万元,建议调整为3688186万元,调增392156万元,增长11.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7182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加20000万元。
2.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315130万元,建议调整为2386228万元,调增71098万元,增长3.1%。
追加项目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7000万元,定销房管理59000万元,相城区外围收储2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和入地二期工程11200万元,姑苏区征地和拆迁补偿10800万元,高质量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10000万元。
追减项目主要是因工程进度原因追减综合性项目19175万元,中环二期项目垫资20000万元,市政路桥改扩建等项目32496万元,七子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1095万元,道路建设16990万元。
本次市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增加财力来源392156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7000万元及动用上年污水处理费超收收入1942万元,收入合计471098万元,调整增加支出71098万元,结余400000万元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0022万元,建议调整为67967万元,调增7945万元,增长13.2%,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增长,其中国发集团收入增长4381万元,城投公司收入增长3052万元。
2.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62440万元,建议调整为67440万元,调增5000万元,增长8.0%,主要是文旅集团增加资本金,用于“苏作馆”项目。
本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调整预算增加财力来源7945万元,调整增加支出5000万元,结余2945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1.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381256万元,建议调整为3420803万元,调增39547万元,增长1.2%,主要是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高新区征地人员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030498万元,建议调整为3216303万元,调增185805万元,增长6.1%,主要是从医保基金筹集新冠疫苗专项资金。
本次调整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4208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21630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4500万元。
二、工业园区预算调整
(一)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 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968000万元。本次不作调整。
2. 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65836万元,建议调整为2587136万元,调增221300万元,增长9.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批准调增41055万元,本次建议调增180245万元,其中:园区本级调增141645万元;苏相合作区调增38600万元。涉及调整的主要科目有:
(1)公共安全支出调增7934万元,主要项目是园区公安分局基本支出追加9183万元,园区公安分局车管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因实际进度追减2449万元。
(2)教育支出调增38645万元,主要项目是部分学校建设项目进度款追加1966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安排2所学校建设经费17000万元,园区34家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追加经费6471万元,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追减2659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调增53080万元,主要项目是科技发展资金追加34834万元,科技共建项目追加7500万元,新增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追加24671万元,自贸区建设年初预留追减1500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23701万元,主要项目是奥体中心因审计结算原因追减15000万元,南部文体中心因建设方案调整追减525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16680万元,主要项目是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就业管理专项因上级补助资金到位追减7610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实际需求追减2000万元,唯亭区域养老中心等建设项目按实际进度追减299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调增14711万元,主要项目是医疗运营专项补助追加26911万元,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海医院改扩建等项目因专项债券资金到位追减1220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调增2000万元,主要是第二污水厂改扩建尾水提标补贴追加200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调增77664万元,主要项目是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项目、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项目60000万元,漕湖投控公司资本金追加40000万元,胜浦(澄浦路)垃圾中转站、斜塘公交警务便民中心等建设项目按实际进度追减24751万元。
(9)农林水支出调减351万元,主要项目是动迁社区改水工程追加1378万元,生猪保供、富民增收专项等项目据实结算追减1729万元。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28448万元,主要项目是稳增长项目专项资金追加28448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1505万元,主要项目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动迁社区提升改造等建设项目按实际进度追减11505万元。
(12)预备费调增10000万元,主要是年初安排预备费已基本动用完毕,为应对年内还有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控等突发性事项追加10000万元。
本次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增141645万元,加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批准调增41055万元,本年度共计追加支出182700万元,所需财力来源通过新增一般债券安排77000万元,其余105700万元拟通过年初预算指标收回和动用调入资金解决。
本次苏相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所需财力38600万元,通过动用调入资金解决。
(二)工业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 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44400万元,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844400万元,调增100000万元,增长5.7%,本次不作调整。
2. 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757100万元,建议调整为1958517万元,调增201417万元,增长11.5%,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批准调增177406万元,本次建议调增24011万元,其中:园区本级调增64100万元,其中追加114250万元,追减50150万元;苏相合作区调减40089万元。
追加项目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斜塘民众服务中心等13个项目64100万元,独墅湖示范区建设经费50000万元。
追减项目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一般债券资金到位追减50000万元,苏相合作区征地费追减38816万元。
本次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增加支出64100万元,主要通过新增专项债券安排。
本次苏相合作区政府性基金调整减少支出40089万元,当年结余40089万元,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600万元统筹使用。
(三)工业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 园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7000万元,建议调整为106124万元,调增49124万元,增长86.2%,主要是因股权转让增加利润收入49090万元。
2. 园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57000万元,建议调整为81426万元,调增24426万元,增长42.9%,主要是新增兆润公司资本金注入。
本次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调整预算增加财力来源49124万元,调整增加安排支出24426万元,当年结余24698万元,再加上历年结余302万元,总计25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1.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59772万元,建议调整为165796万元,调增6024万元,增长3.8%,主要是失业保险基金因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调整,调增收入4658万元。
2.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44114万元,建议调整为148538万元,调增4424万元,增长3.1%,主要是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因上划新冠疫苗资金等原因,调增支出2744万元。
本次调整后,园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57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4853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7258万元。
三、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1)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0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84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15300万元,2020年12月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721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759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96222万元。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117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4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7000万元,2021年9月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331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1489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18222万元。
(2)园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2020年园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68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76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91700万元,2020年12月末园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450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8063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64417万元。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141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7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4100万元,2021年9月末园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975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405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56997万元。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1)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项目安排
按照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截至目前,市级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7000万元,主要用于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40000万元,水务集团建设工程20000万元,市立医院8号楼重建2000万元,康复中心医疗中心10000万元,太湖新城医院26000万元,妇幼保健院18000万元,工职院综合实训楼1000万元。
(2)园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项目安排
按照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截至目前,园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1100万元,主要用于312国道东段等基础设施项目86500万元,唯康路九年制学校等教育项目25300万元,斜塘民众服务中心、南部文体中心等民生、文化项目15000万元,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项目14300万元。
(三)再融资债券转贷
2021年市级获得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55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对应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2021年园区获得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1022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83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8700万元,均全部用于偿还对应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各位组成人员,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各项政策措施,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明晰思路、完善举措,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10月25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吴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1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财政局局长 吴 炜
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委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各个层级,构建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绩效方法融入预算各项流程,实现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各类资金,完善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各领域财政资金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前,市级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夯实技术支撑基础
围绕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级和各县级市、区相继出台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成果应用等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按照“职能—活动—项目”层级,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级建成并发布涵盖20个主要部门、240项职能、794项活动、7889项指标的个性化指标库,基本构建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整合绩效领域优秀专家,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优化市级绩效管理专家库,目前,专家库中共有专家94人,其中3人入选省绩效管理专家库。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培训力度,促进第三方机构执业水平提升;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执业质量监管,提升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构建全方位管理格局,完善全覆盖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制定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财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地区财政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各地区加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激励各地区强化预算管理水平,推进全面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动部门自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由‘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由单个项目推动向部门整体推动转变、由预算绩效向绩效预算转变”的“三个转变”。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其他各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强化联动体系建设,提升全市管理水平
持续加强绩效管理上下联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级和县级市、区从制度、流程、指标库、专家库、信息平台等方面对镇、街道予以指导和技术支持。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载体,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联动。各县级市、区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亮点突出、效果明显:常熟市从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周期三维度推动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管理“质”与“量”的新突破;昆山市拓展绩效管理范围,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完善全流程绩效管理闭环;吴中区探索构建绩效目标分类管理体系,主动践行预算绩效一体化路径;工业园区创新提出“事前评估与政策更新相结合、自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项目基建和运营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工作模式,评价结果更好地促进工作完善。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明显提升。
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做法
我市通过健全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结合项目库建设,实现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库的结合。新出台政策和项目入库前,各预算部门需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项目设定必要性、绩效目标科学性、方案可行性、投入经济性和预算合理性等方面,对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2022预算年度,我市对所有新增的158个市立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通过绩效管理关口的前移,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约束。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编报的重要必备内容。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重要绩效目标与预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流程无缝对接,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2022预算年度,我市继续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各预算部门和下属单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所有市立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均需编制绩效目标,同时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均需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三)做实预算绩效监控
我市全面实施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权责,采取日常监控、定期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今年,各预算部门对纳入2021预算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的558个项目开展日常监控;市财政部门选择其中89个项目开展定期监控,并选择5个绩效管理各具特点的预算部门和市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绩效重点监控,跟踪分析绩效运行信息。
(四)开展多层次绩效评价
采用绩效自评价、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各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价,结果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绩效领域专家,在部门自评价基础上开展再评价;市财政部门对重大政策、项目组织绩效重点评价,通过有计划的实施,逐步实现重大政策、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滚动覆盖。今年,我市对2020预算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列入自评价的项目共511个,列入再评价的项目共150个,列入重点评价的项目共6个。再评价的150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68.18亿元,其中61个项目为“优秀”,占40.67%;77个项目为“良好”,占51.33%;12个项目为“一般”,占8%(各项目再评价结果详见附件)。重点评价的6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1.08亿元,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五)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建立了绩效管理成果整改反馈、向党委政府报告、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与考核挂钩等机制。加大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估结果与新政策和项目的设立挂钩,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挂钩,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对评价结果为“一般”的项目根据情况予以压减预算。
经过多年的扎实工作,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体现在: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随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有效促进了部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缩评价结果为“一般”项目的预算,财政资金优先保障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但也看到,目前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绩效管理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自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提质扩面;部门在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时,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全面性、深入性、前瞻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等的绩效管理需要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还不均衡,绩效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绩效管理工作打算
下一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将按照市委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对预算绩效监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管理范围,推动苏州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深化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继续完善现有涵盖20个主要部门的个性指标库,逐步建立其它部门和行业的个性指标库,实现我市绩效指标库的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开展绩效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问题,突出结果导向,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预算管理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市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等办法。
(二)进一步拓展绩效管理深度和广度。拓展重点评价范围,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等项目的评价工作。突出绩效评价重点,加大对与民生相关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促进各县级市、区绩效管理质量均衡化,稳步推进各镇、街道绩效管理工作,到2022年底,各县级市、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第三方机构绩效工作质量。财政部门将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及时跟踪掌握第三方机构工作进展,加强付费管理和质量控制,把好绩效报告质量关,促进第三方提供客观、公正、高水平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有违背职业操守,或违反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多方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部门绩效意识,积极推动部门自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以部门为主体,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整体收支、项目绩效情况开展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人大、审计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密切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人大相关工委的沟通协作,形成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玲芬
各位组成人员:
现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说明如下:
一、关于代表总名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苏人办发〔2021〕37号),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仍为577名。
二、关于代表名额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其具体分配方案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其代表名额依照选举法和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确定。”根据上述规定,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不变。分配到各县级市、区的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仍分别为:张家港市70名,常熟市81名,太仓市42名,昆山市57名,吴江区64名,吴中区51名,相城区34名,姑苏区(含苏州工业园区)137名,虎丘区35名,驻苏州部队6名。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的决定
(2021年10月25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
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仍为577名。
二、各县级市、区和驻苏州部队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与本届保持不变,具体名额为:张家港市70名,常熟市81名,太仓市42名,昆山市57名,吴江区64名,吴中区51名,相城区34名,姑苏区(含苏州工业园区)137名,虎丘区35名,驻苏州部队6名。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
各位组成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现代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促进我市渔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渔业养殖规划编制、渔业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落实禁捕退捕及补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及推广、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禁止性行为的落实及违反处罚等情况。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率农工委赴太仓市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情况汇报,书面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10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陈振一主任为组长、沈国芳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观看浦江源太湖蟹生态养殖示范园专题片,听取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吴江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市和吴中、相城、虎丘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在当地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做主要工作及成效
执法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在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20年1月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大禁捕退捕工作力度,为长江“十年禁渔”开创了良好局面。
一是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各级政府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修编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辖区内养殖水域实现规划全覆盖;全力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以太湖、阳澄湖周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整治工作,出台《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高标准池塘改造面积24.5万亩;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全市目前建成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8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7家,昆山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依法推进养殖证制度落实,按照“依法行政、应发尽发”的要求,截至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的养殖证507张,发证面积25.6万亩,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率90%以上。
二是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深入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2020年对5077艘渔船、9839名渔民实行退捕,退捕渔船完成率、退捕渔民协议签订率、退捕渔民社保参保率和退捕渔民就业率均达100%;切实强化渔区行政执法,2020年以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94起,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4起,打掉犯罪团伙6个;健全长江“十年禁渔”渔业资源养护机制,放流花鲢、白鲢、鲴鱼、鳙鱼、中华绒螯蟹等品种,上半年全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共计2370万尾;强化渔业监督人员管理及装备配备,市本级增挂“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渔政监督支队”牌子,各沿江乡镇(街道)调剂事业编制人员从事禁捕工作39人,配备一线协助巡护人员191人,长江干流、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航道、码头、渡口安装智能感应设备411台;全面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实现伏季休渔期间执法巡航全覆盖,积极开展借名登记渔船、“三无船舶”、涉渔乡镇船舶等“三类船舶”清理整治行动。
三是现代水产种业产业高效发展。积极开展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成功开展河蟹全人工育苗,推出河蟹长江1号、阳澄湖1号、太湖2号青虾亲本等优良新品种;创新种业管理体制和推广机制,出台《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意见》。发放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1张,全市目前共有国家级良种场1家,省级良种场(繁育场)5家,水产苗种场共计41家。依法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发放水生野生动物许可证42个;着力构建产学研创新体系,加大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支持各地种质研发基地建设发展,实现“联农带农,产学共赢”良性互动。
四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得力。加强水产养殖用药规范使用指导,加大对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和市场例行监测力度,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基地专项执法检查、水产苗种场专项监督检查、渔药经营店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75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422家次、渔药经营店94家次;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166批次、快检174批次,经营环节抽检渔药16批次,全市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执法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地区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电毒炸鱼、无序垂钓等违法违规捕捞的行为依然存在,无序放生甚至随意将外来物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放生到自然水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和良好氛围还未全面形成。
二是水产品保供压力日益凸显。由于城乡一体化推进、铁路公路建设、土地征用复垦、农村环境整治、河道禁养、湖泊围网拆除等原因,全市水产养殖面积逐年萎缩下降,特色水产面积从2001年的145万亩减少到2020年底的50.58万亩,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而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全市地产水产品供应量从自给有余转变为严重不足。水产品的自给率降到了历史低点,有的地区自给率仅16.3%,给“菜篮子”保供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渔业养殖承包期限不稳定。由于养殖租赁期限太短,一般期限为1~3年,有的甚至只有1年,养殖主体很难实现中长期的稳定投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禁捕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由于渔政执法人员少、执法船(艇)等工具缺乏,难以做到全岸线全水域24小时无死角监管,尤其是部分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给依法管理渔业带来较大压力。特别是张家港、常熟、太仓沿江三市,长江岸线长,禁捕监管又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违法成本低等特点,长江“十年禁渔”监管装备力量仍需加强。
五是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发展乏力。部分地区地方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只能实现小部分自繁自育,且繁育水平良莠不齐,绝大部分需依靠外地引入,同时新品种引进和地方特色水产养殖也缺少相应的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给地方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造成了一定困难。
六是法律法规本身有待修改完善。“三无船舶”的取缔缺乏法律依据,涉案物品的处置缺乏细化措施,内陆相关水域垂钓的管理也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等。如:昆山市反映长江流域非重点水域缺乏垂钓管理办法,对于允许垂钓的范围、鱼饵种类、捕捞的品种、数量和规格,违规垂钓的监管主体和惩处方式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建议
为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不断提升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监管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渔意识
渔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富裕的重要方面,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渔业能否高质量健康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苏州老百姓的“菜篮子”供给和安全,更加关系到苏州悠久农耕渔文化的传承、发扬和创新。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加大“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增强依法治渔、依法兴渔、依法护渔的自觉性。二是要依法压实渔业监督执法责任。依法规范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强的担当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提升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要深入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注重政策扶持,进一步强化渔业生产权益保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一法一条例”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利用、征用管理、重点养殖水域保护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一是要实施好养殖水域规划。要按照“多规合一”和“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规划要求,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引领作用,依规划定渔业生产功能区,明确重要养殖水域范围,管控并稳定重点水域水产养殖面积,严禁擅自占用重要养殖水域和养殖场所,保护好水产养殖空间,努力提升水产品自给率。二是要提供好必要的土地保障。要充分利用好5%的农业农村专项土地指标、“三优三保”、土地占补平衡等政策,为渔业基地拓展匹配必要的指标和用地空间,优先满足品种新、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地需求,并合理延长租赁期限,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优势,缓解水产品保供等压力。三是要落实好退捕渔民的安置补偿。为了保护水生态环境,长江十年禁捕、太湖十年退捕,渔民做出了巨大牺牲。各级政府要像重视失地农民问题一样重视退渔转产渔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有关禁渔范围、退捕期管理等规定,不盲目扩大禁(退)捕范围,依法保护渔民生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生产、生活扶持和保障政策,确保他们安居乐业。
(三)夯实产业基础,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发展
近年来,长江禁捕、太湖退捕、河道禁养后,渔业生产处于转型调整阶段,大量河湖养殖转为池塘养殖。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一法一条例”关于水产优良品种选育推广、病害防治、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产养殖业加快实现绿色生态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科技兴渔支撑体系。要加快研发污染防治技术,推广使用疫病生态防控措施和配合饲料,进一步提升养殖设备和装备的科技水平。要鼓励扶持工厂化循环流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虾蟹混养等技术模式的发展,拓展养殖空间,促进渔业向生态化、集约化发展。二是要持续推进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持续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日常管护主体和经费。通过标准化池塘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完成水产养殖绿色转型,实现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强化地方特色水产品种源基础。苏州渔业历史悠久,水产种质资源丰富。如:“太湖三白”“阳澄湖大闸蟹”闻名全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保护这些苏州优良渔业种质资源,更好地发挥产地品牌优势,促进地方特色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四)强化渔政力量,进一步提升“人防+技防”水平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适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快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的保护管理机制。要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力量、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助巡护队伍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等方式方法,以及力争1~2年内建成投用一批亟需的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远程监控网络,从而形成与长江大保护和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充分控制防范和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及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为坚决打赢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五)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法制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根据“一法一条例”相关禁止性条款要求,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海洋渔船开捕期安全出海“十个必须”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逐级压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为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保护渔业水域生态安全。持续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强化多部门联合协同检查机制,严厉打击电力捕鱼、地笼网捕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三是要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物联网技术的集成运用,完善水产品养殖经营远程监控网络,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渔业投入品监管、渔业环境监测等工作,推动建立养殖生产档案和产品追溯制度,加大对水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增强优质、特色、绿色、生态水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此外,渔业和渔文化在长江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二者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缺一不可。因此,在做好长江禁渔的同时,长江沿线各级政府、渔业、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长江渔文化的保护工作,将渔文化的保护作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开展长江渔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工作,对渔村建筑景观、渔船渔具渔法、渔家生活用品、风俗禁忌、历史神话传说等进行深入挖掘、收集、整理,有条件的可纳入博物馆收藏、展出,从而保护、传承好长江渔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命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飏辞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5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飏辞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巧生
各位组成人员: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6月24日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一审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法工委会同财经工委、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做了大量调研、修改工作。一是根据常委会一审意见进行了第一次集中修改后,先后赴虎丘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相关的19个部门和单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委托第三方苏州大学自由贸易区综合研究中心,对草案涉及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政务服务标准化、我市营商环境薄弱环节等问题进行论证咨询。三是委托部分县级市(区)人大进行专项调研,并对修改一稿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就修改一稿书面征求市级23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建立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络员工作机制。五是结合自贸区苏州片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先后赴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吴江区,开展修改二稿立法调研。六是召开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四个专业法庭、工商联、10家行业协会商会、3家涉审中介等方面参加的座谈会。七是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代表对修改二稿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了解代表中的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相应的对策建议。八是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市级30家部门和单位、第三方论证咨询单位和之前立法调研提出较多意见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九是召开专家论证咨询暨立法社会风险评估座谈会。在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的同时,邀请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专家对法规制度设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社会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评估。十是全程公开征求意见。在《苏州日报》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苏州人大网、苏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全程同步公布草案、每一次修改稿及相关立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一是充分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按照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请预审,并报告每一稿修改情况,征询其意见。十二是组织20多家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四次集中修改。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的要求,9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了草案立法有关情况,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作了报告。9月1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草案起草情况和修改稿。会后,根据市委常委会审议意见,对修改稿作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10月18日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现将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总体修改和条款变动情况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对草案作了相应修改和调整。新增了七条,即修改稿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整合减少了五条,即将草案第十八条、第四十三条整合为修改稿第二十七条,将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整合为修改稿第三十三条,将草案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整合为修改稿第三十六条,将草案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整合为修改稿第四十七条。删除四条,即草案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拆分增加两条,即将草案第十条拆分为修改稿第十条、第十一条,将草案第五十四条拆分为修改稿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草案共六章六十二条,现修改稿为六章六十二条。
二、修改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修改稿主要体现了以下五点原则和特点。一是处理好与上位法的关系。虽然《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原则上不重复上位法。但对上位法总结、肯定的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对苏州创造的并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的好经验,予以适当重复。如修改稿第三十二条公布惠企政策清单、第四十四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是深入学习研究上海、深圳、广州的立法经验,特别是全面学习对标上海,借鉴上海的先进经验,如修改稿第八条增加的第一款参照深圳条例、修改稿第二十九条借鉴上海条例第四十七条等。三是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2021中的创新举措,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如修改稿增加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四是及时关注国家、省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新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措施,写入地方性法规,推动更好地贯彻落实,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完善了修改稿第十四条,依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修改完善了修改稿第四十八条。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行业、企业、企业家的需求,研究提出相应的条款内容。如增加了修改稿第十一条第二款产业链供需平台建设、第十三条第二款企业数字化改造、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等。
三、主要修改情况
(一)关于涉企政策协调(修改稿第八条)。一审审查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涉企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审查机制,避免部门间政策矛盾冲突。根据一审意见,参照深圳条例规定,修改稿第八条增加第一款,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机制”。需要说明的是,法规中未明确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工作的主管部门,由市政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二)关于企业家日(修改稿第九条)。市发改委在草案说明中提出,借鉴深圳经验,明确每年8月10日为“苏州企业家日”,与7月10日“苏州科学家日”、9月10日“教师节”相衔接,营造尊重和保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和有的委员提出:节日选定的日期,应当具有特定的寓意和内涵,8月10日缺乏特定内涵。目前立法确定企业家日的只有深圳条例。据了解,深圳选取11月1日为企业家日,主要基于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确定为企业家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为赋予苏州企业家日特定内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建议将企业家日确定为每年7月21日。
(三)关于产业引导(修改稿第十一条)。有企业家代表提出,我市工业门类齐全,建议政府搭建供需平台,为企业提供便利。因此,增加修改稿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完善产业链供需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企业生产经营、创新提供便利”。有的提出,优化营商环境要体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因此,修改稿第十一条从产业引导角度增加第三款规定:鼓励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对推动碳中和等绿色低碳技术革新和应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四)关于联动创新发展区(修改稿第十二条)。有的意见提出,草案对联动创新发展区的要求太原则,建议进行细化,为自贸片区与开发区联动发展明确方向。根据省自贸区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市政府下发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修改稿第十二条在完善第一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第二款规定:支持联动创新发展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区先行先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措施,承接省级、市级有序下放的管理事项,构建联动合作机制,加强重点改革领域的融合协同,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改革探索。
(五)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修改稿第十三条)。有的提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很重要,需要政府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修改稿第十三条增加第二款规定:“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建设。”
(六)关于多报合一制度(修改稿第十五条)。一审审查意见提出,政府应当建立企业数据收集共享平台,推动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涉及税务、社保、市场监管、海关等事项的多报合一。调研中,统计等部门、企业、企业家代表都认为多报合一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很有意义。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开始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深圳条例,新增修改稿第十五条规定: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涉及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事项的多报合一制度。市场主体提交的年度报告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有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共享,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交。
(七)关于产业定制地(修改稿第十八条)。一审审查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定制地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和配置效率。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介绍,采取产业定制地供应模式,推行以地招商,是我市在总结研究多年产业用地配置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在国内率先提出的创新举措。因此,修改稿第十八条围绕产业定制地实际做法,分四款明确产业定制地的总体要求和前、中、后期的主要做法,一是第一款规定:鼓励推行产业定制地配置模式,实现用地前期开发标准化和周边配套定制化,中期准入要求标准化和配置方式定制化,后期供后管理标准化和配套服务定制化。二是第二款规定:实施产业用地储备,发布产业用地供应图。在工业片区内合理布局工业邻里中心,集中配置停车场、行政办公、商务、生活服务、租赁住房、绿地等公共配套和服务设施,提升工业片区整体配套水平。三是第三款规定:完善项目筛选机制,建立产业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复合利用等供地方式,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四是第四款规定:推广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相结合管理模式,将准入要求纳入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通过土地供后全链管理平台,以企业自主申报和政府核实相结合方式,建立产业用地全链条管理机制。
(八)关于存量土地房屋盘活利用(修改稿第十九条)。有的提出,存量土地和现有房屋的盘活利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引导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引导现有市场主体参与存量土地和现有房屋盘活利用。因此,修改稿第十九条分五款作出规定: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和土地要素支撑,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更新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和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工业用地转让管理,构建准入标准统一的产业用地一、二级市场。三是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整治、功能转换、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节地水平和利用效益提升。四是鼓励产权人利用存量土地和现有房屋通过依法自行改造、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盘活利用,提升存量资源承载能力。五是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当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消防安全水平。改造既有建筑并变更用途的,应当符合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技术要点。
(九)关于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修改稿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有的意见提出,草案有关知识产权内容的内在逻辑结构不清晰;有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培育,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利用。因此,修改稿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保护、公共服务三个角度,从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对相关内容进行整合、细化。修改稿第二十条新增规定: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深度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及其成果转化收益;第二十一条新增规定: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第二十二条新增规定: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优质的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服务。
(十)关于科技扶持和科研资源共享(修改稿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的意见提出政府要鼓励、扶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研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因此,修改稿增加第二十三条规定:支持和鼓励中小科技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投入,提升科技研发能力。通过给予科技金融、创业孵化、技术转移、项目资助等科技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有的建议提出,共享专业平台和重要仪器设施,对于支持企业研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修改稿增加第二十四条,规定:支持科技研发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等专业化子平台,集聚服务机构与仪器设施,共享大装置大平台资源,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十一)关于人力资源(修改稿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有意见提出,要为外国高端人才来苏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因此,修改稿第二十六条新增第三款规定:本市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通关、停留居留和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支持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构建外国人才用人单位诚信机制,对列入诚信名录的,在办理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时享受相关便捷服务。有企业提出,希望政府下力气解决用工难、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乱收费问题。修改稿第二十七条着重增加了三方面内容:一是第一款中增加“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二是第二款中增加“推进企业用工供需对接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和规范新业态领域多样化劳动用工”;三是第三款中增加规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稳定”。有意见提出,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今年7月成立的苏州劳动法庭,是全国首家由最高法院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劳动法庭,建议增加相关内容。因此,修改稿第二十七条新增第四款规定:发挥苏州劳动法庭专业化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设立企业高端人才劳动纠纷、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案件等专业合议庭,加强裁审衔接,规范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十二)关于公用事业(修改稿第二十九条)。一审审查意见指出,草案有关公用事业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进一步明确规定具体措施。根据这一意见,参照上海条例,修改稿第二十九条分两款规定:全面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业务网上办理,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服务专窗,优化流程、压减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公用事业单位应当推行服务标准化,确保服务标准公开透明,并提供相关延伸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对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并按照规定报送成本信息。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十三)关于政府数字化转型(修改稿第三十三条)。一审审查意见提出,当前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难,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和堵点,要进一步深化政务数据共享。据向大数据管理局了解,该局正在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建设一网通用的数字政府公共平台,推动政府和部门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信息共享等。因此,修改稿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建设一网通用的数字政府公共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利用。修改稿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完善了电子证照相关内容:本市按照电子证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机制。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修改稿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
(十四)关于政务事项办理(修改稿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一审审查意见提出,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推进;有的意见提出,各地政务服务平台不对接,相关信息不共享;有的意见提出加强一站式服务站建设。有的建议增加“一件事”改革的要求。根据这些意见,修改稿分两条从线下、线上两个层面对政务事项办理作出系统规定。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各类政务服务和税费减免等事项,以及关联的公用事业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分级分类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在市场主体集聚、政务服务需求量大的产业载体、商务楼宇设立一站式政务服务站,为市场主体就近办事提供便利。第三十五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规定了相关平台对接、事项纳入平台办理、文件材料共享、办理优化等有关措施。
(十五)关于告知承诺制(修改稿第三十六条)。有的提出,草案规定了告知承诺制,建议增加不履行承诺的具体规定。据市住建局反映,对今年取得市级许可建筑业资质的532家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06家开展企业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核查,发现存在人员社保缴纳承诺情况与企业实际缴纳情况不一致的达100%。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修改稿第三十六条增加第三款,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对承诺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六)关于区域评估(修改稿第三十七条)。有的意见提出,区域评估对于营商环境很有意义,草案规定了这项措施,但是缺少评估结果的运用,建议增加。参照市商务局等8家部门联合印发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对接落实方案(试行)》,修改稿第三十七条增加第二款: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由区域内市场主体免费共享,不再对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在第一款中明确“区域评估费用由实施评估的区域管理机构承担”。
(十七)关于税务服务(修改稿第三十九条)。有的意见提出,税务服务情况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也是世行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修改稿第三十九条从优化工作流程方面着手,对优化税务服务增加两款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缴费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拓展网上、移动、邮寄、自助等服务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和全程网上办税。依法推进相关税费综合申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推动税费业务智能化服务。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十八)关于中介服务机构(修改稿第四十二条)。有的意见提出要对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管理,既要鼓励发展,又要规范管理。为此,修改稿第四十二条增加两款规定,明确: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中介服务机构超市平台,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十九)关于执法保障(修改稿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有的企业反映,各个部门到企业检查较多,甚至一天接待几批;有的提出,对企业来说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建议对执法提出要求。为此,修改稿第五十一条增加两款对执法工作作出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整合精简现有执法队伍,在相关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专业支撑机制。同一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由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同时,在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推行市场主体免罚轻罚清单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二十)关于司法保障(修改稿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有的意见认为,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对企业影响较大,建议司法机关能考虑对企业的影响。因此,修改稿第五十四条增加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处理。依法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骨干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对企业资产、生产设备等采取强制措施的,尽可能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有的建议提出,增加企业合规建设内容。据市检察院介绍,我市正在试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对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有积极作用。为此,修改稿第五十四条增加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者有关人员,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依法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可以要求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由第三方参与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二十一)关于法律监督(修改稿第五十九条)。为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参照省条例第七十七条,分两款对如何发挥人大监督作出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质询、询问或者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并探索区域协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安排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二十二)关于监察监督(修改稿第六十条)。今年6月24日,我市召开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由市纪委监委开发的“监督一点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营商环境监督平台”正式上线。根据市监委意见,修改稿增加监察监督内容,规定:监察机关应当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设、运行营商环境监督平台,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渠道,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除以上主要修改内容外,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建议,还对草案中一些条款的内容和文字以及顺序作了相应修改、调整。
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稿的内容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
以上报告,连同修改稿,请一并予以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第三方论证咨询报告
2021年8月
苏州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中心
一、课题组工作概况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6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一审。鉴于《条例》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为了深入研究论证《条例(草案)》提出的主要制度和重要规范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要求,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委托苏州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开展《条例(草案)》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第三方论证咨询,委托期限自2019年7月16日至8月31日为止。
接受委托后,研究中心第一时间成立由中心主任王俊教授担任组长,由2名中心研究员、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为组员的项目实施小组,制定了研究计划,并在7月16日-8月10日期间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料搜集和调研。课题组通过网络、期刊等搜集全国各地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及其相关理论研究;通过不同形式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苏州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局、园区经发委、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南通行政审批局、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注册会计师协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会计服务业协会等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对江苏省发改委战略研究所、江苏自贸区研究院、苏州高新区半杯水孵化园、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品牌研究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各高校的有关专家及研究人员进行微信语音或电话访谈。在调研的同时,课题组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法工委的同志保持不断沟通,获得大量信息和资料支持。在前期资料搜集和调研基础上,课题组通过对比世行营商环境标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等地《营商环境条例》等,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研读,完成了本次委托事项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我市市场主体在准入和退出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当前我市商事制度改革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市场准入的隐形壁垒仍存在、市场准入的登记机关不统一、市场准入中流于形式的改革仍不少、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准入放宽的步伐、企业注销的难易程度存在板块差异、商事制度改革中“弱势”领域的瓶颈仍有待突破、商事制度改革中开放型经济特征凸显不够等。
对策建议:第一,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营商环境优化理念。在《苏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倡导:苏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本质核心是以包容的理念对新业态、新经济、新事物,探索并总结其发展经验,最终形成苏州在各方面对全国其他地区的引领作用;苏州的营商环境与市民、企业、行业组织息息相关,每个普通市民就是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第二,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评价的长效机制。把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尺度。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月度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三项制度,为企业家提供定制服务。要让“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33312345”热线,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咨询、反馈、投诉、建议的重要渠道,督促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不断完善。第三,从全局高度提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风险防控体系;鼓励从理论上全面探讨行政审批局与市场监管局分立与合并的利与弊。第四,要抓住苏州经济的特点进行制度创新。把彰显对外开放新水平的园区外籍高层次人才新政普及到全市范围,吸引更多国际人才,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沪苏同城化发展。抓住苏州开放经济新领域的迫切需求,鼓励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发展。切实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弱势”领域的堵点和痛点,让市场主体不再受困于其中。第五,重新确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依法建立统一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市场主体登记指导和具体登记职责的登记管理制度。
2.我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板块之间的政务服务水平差异较大;政策宣讲解读服务工作有待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声音与利益的关注不够充分;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还不完善等。
对策建议:第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综合水平。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涉及到的岗位、职责、流程等方面的标准,用统一的高标准保障无差别的服务质量。第二,注重政策解读与适用工作。保证政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全面、深入、正确的理解。既要对涉企各种政策要做全面解读,更要对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重点政策精细讲解、主动宣介。要把专题辅导与常规热线结合起来,多种方式、多种途径、集体或单独辅导政策的理解适用。要充分发挥工作微信群、QQ群解疑答惑的作用,使企业能随时了解政策、解决困难。第三,从制度和机制上给予中小企更多关注。建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能够明确强调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设立中小企业保护政策,在政企沟通机制运行中,专门为中小企业的负责人预留一定的席位。第四,加快高标准建成政务统一大平台。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对外学习对标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横向打通部门系统、汇集部门数据,实现电子政务服务的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对内借鉴杭州城市大脑的成功经验,通过“改革、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协调,创造城市治理新模式。
3.我市对照世界银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对策建议。
对照世界银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苏州营商环境的不足主要有:数据共享不畅阻碍服务效率及质量的提升;监管要求的更新与发展需求及速度不匹配;政务服务及相关信息公开未能达到企业预期;要素供给及公共服务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政策稳定性不足影响企业经营计划及信心;权限的缺乏导致发展条件先天不足;法治化与市场化的良性互动尚不充分。
对策建议:第一,深化数据互通、集成服务、信息公开,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在政务服务领域借鉴新加坡经验,做到政务服务体系协同高效,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一是借鉴新加坡跨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办理高度电子化模式,提高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深度和频次。二是借鉴新加坡“一对一”服务理念,推进行政审批流程整合再造、集成服务,实现企业办理“一件事”、只对“一个窗口”。对于涉及部门较多、时间线较长的业务,建立相关部门“统一收件、内部流转、线下会商、并联审批”机制,加快审批进度,减轻企业“多处跑”、“跑多次”的负担。三是借鉴新加坡重视民众参与的理念,畅通企业与政府部门直接沟通的渠道,积极倾听企业心声、吸纳企业建议,以“用户思维”审视当前服务的不足之处。第二,从产业发展角度看待营商环境问题,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完善具有产业特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准入及监管政策、要素及服务支撑,凸显营商环境差异化优势。针对重点产业企业及相关实验室、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入驻所需的环节、时间、涉及政府部门、证照进行梳理,找准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畅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在园区的落地,推动产业集聚。探索监管制度创新,针对重点产业涉及的通关、税务、外汇等方面的监管政策进行重点突破,着力解决诸如生物试剂与材料进出口难贵慢、综保区一般纳税人政策便利性尚未凸显、缺乏便捷高效的跨境贸易账户体系等问题。建立多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从系统平台对接、制度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应用、信用市场培育等多个方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优化要素供给服务,针对重点产业生产经营特点、投资阶段特点、用工时段特点等,有针对性地完善水电气供给、融资产品开发、人力资源对接。特别是在电力供应方面,通过提高供电稳定性和可靠性、完善停电赔偿措施等方式,进一步保障用户权益;在信贷供给方面,培育市场化征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人力资源方面,对人才结构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分级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人才需求的支持政策。第三,抓住自贸区扩大开放及先行先试优势,积极向上争取事权。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而这一过程中诸多方面涉及到中央、省市事权,甚至需要打破一些现有的法律规定。建设苏州自贸片区,为苏州开展更深层次制度创新提供了机遇与可能。一方面,应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改革自主权,积极争取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争取高频审批事项、重点产业领域审批权限下放。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作为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围绕金融、税收、仲裁、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探索法律规章完善方向,积极推动争取地方立法,推动营商环境在法律规章层面迭代升级。
4.我市在自贸区苏州片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中,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措施,以及可以在全市推广复制的做法和措施。
(1)苏州自贸片区可复制可推广举措
苏州自贸片区自设立以来,已累计形成全国全省领先的制度创新成果100余项,其中4项获评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最佳实践案例”,25项在全省示范推广。经过梳理,我们认为,苏州自贸片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下列17项创新举措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可以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供有益参考。
产业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改革;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政务服务下沉“融驿站”;海关信用“关助融”;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助力贸易便利化;营造“最舒心”外国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园易融”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监管服务机制;新兴产业用地“10+N”弹性出让。知识产权权利人检察保护机制;企业登记住所信息联网查验;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稽查)容错容缺机制;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园采贷”信用贷款惠企模式;海管家——打造跨境海运数据通道;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准入“告知承诺”制;企业服务“政策大脑”。
(2)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可复制推广举措
第一,推行外资企业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认证“容缺受理”。第二,推行重大项目“拿地即发证、出证即开工、完工即验收”全链代办服务模式。第三,全面推进区域评估。第四,优化就业用工服务。第五,提升企业破产质效。第六,《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试验区在现行法治框架内先行先试,探索改革创新;支持试验区开展仲裁工作,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第七,《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规定:试验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和境内外人才引进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建立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和保障机制;完善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3)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可复制推广举措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对苏州营商环境建设而言可以复制推广的举措主要表现为两个经典案例。分别是案例举措1:“空运直通港”快速通关;案例举措2:长三角一体化布控查验协同试点。
5.当前,我市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一,改革不同步问题。有的改革事项省市之间不同步。有一些上级声明下放或取消的权限,但到了地方执行存在困难,比如抗震审查,江苏省规定一般抗震审查已经取消,省规建委也发文落实,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目前还没有任何政策响应取消。
建议苏州全面排查类似“改革不同步”问题,形成一张清单,对外一个口径,让企业不再“反而受改革所累”。未来相关部门推出的改革事项,也要考虑形成“双告知”常态化机制:一方面告知企业,另一方面告知其他政府部门,“这项改革将引发贵部门哪些许可、认可材料的变动,流程的变动”等等。而对省市之间改革不同步,则呼吁上级部门垂直条线之间建立即时速达的改革传递机制,省级把握方向、市级出台细则、各板块有力执行,稳定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预期。
第二,系统不互通问题。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行至改革深处,很多地区已经把材料精简、流程精简、行政服务人员效率提升等做到极致,而最“卡脖子”的问题就是跨部门系统不互通问题,导致一些地区所谓“一网通办”实则是“一网通知”而已。(从国内看,中国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也进入到攻坚深层次“一网通办”阶段;从国际看,新加坡是政府部门系统互联互通的标杆。)例如,开办企业方面,“工商和税务的数据互通、数据导入滞后,所谓开办企业当天办结,其实无法办完。”“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税务信息对接不上,在税务系统里查不到,银行开户也对接不上,全国企业信用平台上也不行,需要过段时间再操作后续。”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系统不互通,工程建设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需要重复走不同系统的信息录入和审查,不创造任何效益。比如消防审查仍然独立,施工图审查走另一个系统,工作人员需要切换系统重复录入。”
借鉴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发挥苏州自贸片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各种功能平台优势,积极对上沟通争取,努力在跨部门系统对接、监管数据共享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第三,并联不彻底问题。例如,办理建筑许可方面,“所谓并联审图未能彻底,人防并进来,可以和施工图一起审查,以后把消防和防雷也并进来,能提高很多效率。”跨境贸易方面,“海关系统内部,海关查验和检验检疫查验的融合不彻底,仍然存在分别的查验事项没有公示透明、没有并联进行或不重复查验等问题。”当前,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营商环境改革均提出市场主体“一件事”角度的改革,体现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方法论的精髓。
建议更加深入系统地梳理形成“一件事”改革目录和路线图,例如提出100个“一件事”行动计划,都是市场主体高频次需求的,进而推导形成分别的责任部门、流程并联、事权下放、系统互通等细则,全面提升服务型政府能级、提升企业获得感。
第四,监管不精细问题。例如,跨境贸易方面,“冷藏药品、冷冻药品的海关查验,还是存在‘一刀切’现象,不能在规定温度区域内执行,影响药品质量。另外,进口危险品标签要求一定要贴在危险品瓶身上,这样导致覆盖了原标签,影响企业收料时的一致性确认。监管规则是严肃的,是一致的,但是监管操作细节,可以随着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性质,而进行些微差异化,能够带来很多效率提升。
建议苏州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主动发现更多类似的改革空间,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第五,联动不充分问题。上海是中国营商环境优化的标杆城市之一。苏州与上海拥有密切的经济合作,应顺势而为,探索形成与上海的“营商环境同城化”。
建议苏州深入系统调研“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实际需求,梳理高频事项,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思路,扩大沪苏两地“异地可办”事项比例,逐步全面实现“同城化无差别”受理、跨区域“无感”办理。同时,梳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与上海市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配套情况,通过深化区域营商环境合作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提高创新效能。例如,推进苏州的生物医药创新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向上海企业开放,上海重点园区尖端科研设备、临床试验基地向苏州企业开放,破解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难题,更好地在苏州营造“从1到10”的创新转化所需的营商环境。
6.需要论证咨询的其他问题
建议在《苏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增加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突发事件下的救助、补偿、减免、安置等措施。2020年新冠疫情突然爆发,苏州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度过难关,不仅反应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委市政府的快速决断力和高水平应急能力,而且也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高度关怀。但是,这些以市场主体为本的政策设计,如果按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来看的话,不一定能得到充分肯定和体现,因为它们是政策,不是法律。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是对企业从生到死的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提问。相关问题如果法律有规定就是1分,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即使有具体政策)就是0分。因此,如果不能把苏州在应对疫情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律的话,不能充分体现苏州营商环境建设的真实水平。此外,苏州是开放型经济的城市,我们的好政策好做法,如果变成法律,对欧美日等西方国家的招商引资才更有吸引力。正如《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在欧洲议会被冻结审议后,仍有很多欧洲研究者对这一协定持有乐观态度,他们仍在向欧洲国家政府和企业家推荐CAI,因为欧洲专家认为这个协定把中国对欧洲采取的政策全部采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是值得信赖的。可见,强调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更容易获得世人的认可。因此,苏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不妨借鉴北京《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生突发事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市场主体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补贴、减免、安置等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下的各种救助、补偿、补贴、减免、安置等措施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政府采购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作营商环境的标尺,建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借鉴《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市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借鉴《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不得设定与业务能力无关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等不合理条件,不得违规设立各类预选供应商、预选承包商名录,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
第三,关于支持打造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展会平台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展会平台是凸显城市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是城市产业发展的重要生态,在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信息交流、技术合作、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优化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最好的例证就是,进博会已经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现营商环境的窗口。通过承办行业品牌展会、高端学术论坛,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创新生态,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的高度共识。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该区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均有国际顶尖的产业博览会“加持”,包括中国生物技术创新大会、苏州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博览会、全球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等等,很好地体现了苏州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中,要求构建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区,并特别指出苏州要依托便捷交通条件和成熟商务配套设施,重点打造虹桥中央商务协作区。作为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要节点,苏州自贸片区应抢抓历史机遇,助力苏州会展行业快速发展。因此,建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考虑新增“打造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展会平台”相关内容:抓住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战略机遇,主动对接上海会展资源,深化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等单位合作,承接会展溢出效应,推动展品变商品、展商变投资商,拓展招才引智新渠道。
关于其他具体条款的补充建议。
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初稿,对《条例》内容还提出了些建议条款:
(1)鼓励在市场主体集聚度高、政务服务需求量大的产业载体、商务楼宇设立一站式政务服务站(“融驿站”),建立错时、延时、自助服务机制,为市场主体就近办事、多点办事、快速办事、随时办事提供便利。
(2)积极承接上海的溢出效应,推动沪苏同城化,参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优化资源要素衔接配套,提升中国进口博览会区域协同服务保障水平。
(3)保障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实行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不见面”,拓展“不见面”开标,实现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
(4)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保障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市各类支持发展政策;保障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获得公平待遇。
(5)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府规章、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其他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合理采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6)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应当自印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载体以及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载体公开发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解读。
(7)面向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绘制产业图谱,系统整合国内外产业资源要素,打造上游、中游和下游互相配套、互相协同的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和市场主体竞争力。
(8)积极推广各类便利化口岸通关措施,建立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部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国际会展等服务功能,推进进出口企业、船公司、船代、货代等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口岸“通关+物流”的一体化服务联动。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巧生
各位组成人员: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6月24日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一审后,主要做了以下调研论证工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由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二是根据一审意见进行第一次集中修改后,赴虎丘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梳理、分析近三年来“12345”热线和“寒山闻钟”论坛反映的涉及物业管理的十大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近三年来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24件建议、提案。四是聘请民法、行政法、物业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全程参与立法调研和法规修改工作。五是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县级市、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六是实地考察调研,对5个不同住宅形态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七是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城管、消防救援等16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八是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人大网、苏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修订草案及修改稿。九是充分征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的要求,10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了修订草案立法有关情况,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作了报告。10月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修订草案起草情况和修改稿。会后,根据市委常委会审议意见,对修改稿作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10月18日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
一、关于结构调整和条款变动情况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对修订草案作了相应修改和调整。原修订草案共七章、七十三条,现修改稿调整为六章,八十六条。修订草案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合并为修改稿第三章管理与服务;修改稿第二、三、四章分设若干节,对相关内容集中表述;新增了九条,即修订草案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删除了二条,即修订草案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拆分了十条,即修订草案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八十条。
二、修改的主要思路和特点
修订草案起草、修改的主要思路和特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等上位法精神,全面梳理修改与《民法典》等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如:修改稿第八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第九条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事项与表决,第五十四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的公共收益分配,删除了《条例》有关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规定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如:修改稿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的条件、期限和职责要求,第六十九条明确部门职责联合执法,第七十一条出租共有停车位的方式,第七十六条应急维修增加外墙渗漏情形等;三是对标上海,借鉴吸收深圳、广州和省内兄弟城市成熟的立法经验、做法。如:法规体例架构借鉴上海,修改稿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第五十四条公共收益分配、第五十六条共用收益审计借鉴上海,第十八条设立监事会借鉴深圳,第十七条优先采用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借鉴广州,第二十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情形借鉴常州等。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关于物业管理原则及要求(修改稿第三条)。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建议增加“党建引领”的规定;有的建议将物业管理的要求予以细化。为此,修改稿增设第三条共两款,其中,第一款规定:“物业管理遵循党建引领、政府组织、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款强调:“物业管理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彰显江南文化、倡导文明新风的要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政府及其部门和基层社区的职责(修改稿第四条至第六条)。根据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改:一是修改稿第四条第一款对政府职责作了进一步强化、细化。二是第四条第二款强调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物业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三是第四条增设第三款“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四是第五条详细列举市、县两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五是将修订草案第三条第三款单列为修改稿第六条,列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三)关于业主自治组织形式和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修改稿第十条)。有的意见提出,修订草案有关业主自治组织的规定比较分散、不太清晰,建议在一条中集中规定。为此,修改稿第十条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四种业主自治的组织形式。同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明确业主大会会议具体职责内容的建议,修改稿第十条第一款增加了业主大会会议依法表决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内容。
(四)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及筹备组(修改稿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针对目前我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比例较低的情况,有关方面建议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启动程序作出详尽规定,并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条件、工作职责、经费保障、业委会补选制度等进行补充规定。为此,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改:一是修改稿第十二条强调,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一年内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协助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同时,该条还对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和时限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二是修改稿第十三条对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提出了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要求。三是修改稿第十四条对建设单位保障落实筹备经费作了明确规定。四是修改稿第十五条第四款增加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的职责规定;五是第五款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筹备组自行解散;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人数下限时,应当决定补选;决定补选的,筹备组工作期限延长九十日,期满自行解散。”
(五)关于业主大会召开方式与表决(修改稿第十七条)。调研期间,有的建议在法规中明确业主大会召开方式;有的建议推广使用物业主管部门的电子投票系统。为此,修改稿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上投票的方式召开,对有关事项进行表决。倡导优先采用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
(六)关于业主委员会(修改稿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1.业委会职责和监事会(第十八条)。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应明确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并细化业委会的工作职责;有的建议设立业主大会监事会。经研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修改稿第十八条对业委会的工作职责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规定“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监事,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2.业委会成员人选要求、成员相关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修订草案对业委会成员人选资格条件的限制规定虽然与省条例一致但与《民法典》相冲突;有的意见则提出,应当对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和审核进行严格把关。经研究,修改稿第十九条删除了相关限制性规定,增加了“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原则性规定,“对有不履行业主义务,侵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的业主,业主大会可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中对其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作出限制性规定”,以及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村)委员会推荐、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相关规定。另外,根据有的常委会委员的意见,修改稿第二十条增设了业委会候补成员的规定,即“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人数一般为七至十一名的单数,候补成员人数不超过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3.业委会工作经费和成员补贴(第二十一条)。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鼓励业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对其工作补贴、奖励进行明确。经研究,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修改稿第二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从公共收益中列支或者由全体业主分摊,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等活动表现突出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4.业委会成员禁止行为、资格终止(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修订草案关于业主罢免资格的情形与结果不匹配,启动罢免程序过严;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建议在罢免前先中止其资格;有的意见提出,建议增设业主启动罢免业委会成员资格的规定。经研究,修改稿第二十五条删除了部分罢免情形,并在第二款增加了“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请业主大会决定是否予以罢免”,第三款增加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提议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请业主大会决定是否予以罢免”。此外,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删除了修订草案第二十六条关于“累计缺席三次会议即成员资格终止”的情形。
5.业委会交接(第二十八条)。有的意见提出,新老业委会交接期间易发生矛盾和纠纷,建议明确交接期限,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经研究,修改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应当在十日内完成交接,并规定“对不按时移交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七)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修改稿第二十九条)。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建议明确物管会人选条件。为此,修改稿第二十九条依据省条例和常州条例对物管会成立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和限定。同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该条将物管会主任人选“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人员担任”修改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八)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及调整(修改稿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一审工委审查意见和有关方面建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可以调整的程序。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并参照上海市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稿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共用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或者被道路、河道等分割为两个以上自然区域且能明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修改稿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已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但确需调整的,县级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物业管理实际需要,依法征求业主意见后,可以重新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并公告。”
(九)关于物业承接查验及备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物业承接查验是业主与建设单位财产交接、明晰权利义务的重要环节,建议政府介入加强监管。有的意见提出,虽然省条例规定物业承接查验仅需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但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掌握备案情况也是迫切需要的,建议在不增加备案主体义务的前提下,由物业主管部门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抄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此,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作了相应规定。
(十)关于物业服务(修改稿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六条)。有关方面建议,在法规中明确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方式选聘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增加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展养老服务;有的建议增加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内容。为此,修改稿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增设了鼓励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品牌优质、信用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对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第四十四条新增了“物业服务+社会服务”的相关内容;第四十五条增加了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对信息公告时限次数进行了规定。同时,修改稿第四十六条增加了“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和“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信息安全。”等有关业主、物业使用人信息保护的内容。
(十一)关于物业费(修改稿第五十条)。调研时有关方面建议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为此,修改稿第五十条增设第五款“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对物业服务人擅自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人规范收费行为”。
(十二)关于共同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修改稿第五十二条)。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内容交叉重复,且部分内容表述不太清晰;有的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的相关费用,电梯起始层的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为此,修改稿将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合并为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由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代收代交、单独列帐,并定期公示实际费用和分摊情况,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摊费用已计入物业费成本的,不得重复收取。”并在第三款增加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规定。
(十三)关于公共收益(修改稿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有关公共收益分配的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有的建议学习借鉴上海经验,明确公共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有的建议加强对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管。为此,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修改稿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增加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应当单独列账。”;二是修改稿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删除了“物业服务人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费”的规定;三是修改稿第五十四条增设第四款:“公共收益扣除必要的合理支出后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年度补充,补充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四是修改稿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增加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提议,应当进行审计的规定。
(十四)关于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修改稿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一审工委审查意见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要充实完善老旧住宅区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的内容,加大老旧住宅区和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和更新改造支持力度。为此,修改稿增设了专门的章节,主要增加了以下规定:一是第六十条第三款增加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根据老旧住宅区改造后的实际情况,引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承担”。二是第六十条增设第四款:“老旧住宅的房屋外墙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并定期进行清洗或者粉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三是第六十一条增加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人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住宅区,支持物业服务人为老旧住宅区提供公益性物业服务”。四是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应当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以及收益用于补充物业费的规定。五是第六十三条增设了推动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
(十五)关于装修管理、高空坠物管理(修改稿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装修房屋擅自改变结构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建议设定物业服务人的相关义务。经研究,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房屋安全使用条例》的相关规定,修改稿第六十六条增设了房屋装修的禁止性规定行为和需要申请许可装修情形的内容,并明确物业服务人对违法装修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规定。另外,一审工委审查意见提出,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坠物的安全防范。经研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修改稿增设第六十七条有关住宅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的规定。
(十六)关于部门联合执法(修改稿第六十九条)。一审工委审查意见提出,乱停车、违法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等是引发小区矛盾和纠纷的普遍问题,建议行政执法延伸到小区。经研究,修改稿增设第六十九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绿化、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为主体的执法工作责任区制度和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执法主体相关联系信息”。
(十七)关于停车管理(修改稿第七十条、七十一条)。有关方面建议对停车位管理出台一些指引性的规范,有的建议有条件的住宅区配置访客车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车位的出租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为此,修改稿明确了停车位管理的原则和具体方式: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业主优先、公平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住宅区停车位管理的指导。”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出租公共、共用车位、车库;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采用先到先停等优化停车资源方式使用公共、共用车位、车库。”第七十条第一款增设“未配建访客汽车停车位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依法合理设置访客汽车停车位”。
(十八)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改稿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一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制定,未授权地级市制定。为此,修改稿第七十五条删除了第四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二是调研期间,有的意见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要防止虚报价格、违法套取资金,建议政府应加强工程使用监管、把好资金使用关。为此,参照上海市的立法经验,修改稿第七十五条增设第五款:“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使用实行工程审价和使用程序审核”。三是有的意见提出,房屋外墙渗漏比较普遍,建议把外墙渗漏列入应急维修情形。修改稿第七十六条作了补充完善。
(十九)关于法律责任(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八十条至第八十二条)。一是有的意见提出,对业委会成员、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过程的违规行为,适用处罚应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因此,修改稿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对业委会成员、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过程的违规行为,首先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对逾期不改正的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协助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处罚情形比较笼统,建议细化处罚行为。为此,修改稿第八十一条进一步细化了物业服务企业不协助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违法情形。三是有的意见提出,街道(镇)作为物业管理的属地责任主体,建议赋予物业管理行政处罚权。为此,按照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修改稿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十)关于附则(修改稿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增加了“物业使用人”定义,面积和人数计算方法等内容。按照立法技术的要求,删除了住宅区外其他形态的物业管理参照执行和授权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规定。
除以上主要修改内容外,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建议,还对草案中一些条款的内容和文字以及顺序作了相应修改、调整。
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稿的内容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
以上报告,连同修改稿,请一并予以审议。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柏兴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倍加珍惜代表资格,时刻提醒自己要为民办实事、谋利益。我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好代表职责,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坚持实事求是,知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对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参加省人大会议,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1.省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工作情况
一年一度的省人代会多数安排在岁末年初的时候召开。这段时间也是承上启下、工作最繁忙的时候。我作为民营企业中利集团创始人,能正确处理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自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按时出席每次的代表大会,会前作充分准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收集民意,作好发言的充分准备;会中聚精会神,认真听报告,深入领悟,审议报告,踊跃发言,同时选举期间依法履行代表的职责,认真对待每项选举和表决,投好每一张神圣的选票,较好地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
会议期间,我认真阅读会议各种文件和报告,积极参加代表团讨论,认真审议省人大工作报告。围绕报告积极交流发言,传递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建设中基层人民的实际情况。
2.省人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
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积极参加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预算审查、专题询问、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参加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在当选人大代表期间,我积极参与协作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带领中利集团响应国务院扶贫办号召,为全国38个贫困县垫资(71亿元)工程款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县累计脱贫了75万贫困人口。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要当好人们的代言人,为此我在处理日常工作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能解决的则提请上级部门帮忙解决,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提出的涉及基层民生的相关议案和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认真处理和答复,对依法行政和发展地方经济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在省人大代表期间,我也积极参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当地人大组织的接待人民群众活动,通过代表履职工作平台、网络平台与人民群众联系,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其他调研视察活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等情况。
经常性的走访基层群众,采取集中与分散等多种方法,多渠道的听取意见和建议。当选以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群众认识到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并积极支持工作的开展。
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肩负一方群众的利益,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为此,我始终把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无论工作多忙,我始终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培训——沙家浜革命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在工作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我的责任意识、代表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议水平得到了新的提高,为履行代表职务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履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履职的四年多来,我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入群众不够,反映的社情民意不全面,对群众呼声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沉下身去做认真细致地调查走访。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面对不断加快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作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方群众的代言人,听取、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多数人民的呼声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广为传达。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苏州大学原党委书记 王卓君
各位组成人员:
我是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在此期间同时担任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上述职务于2021年1月因年龄原因辞去)。衷心感谢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党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尽心竭力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展现省人大代表的风采和能力。本届任职期间,我能够做到不断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履职知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锤炼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围绕与人民代表履职相关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完成与省人大代表职责相符的各项任务。下面就几年的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至今已经召开四次。每次大会期间我都积极参加苏州代表团的各项会议及相关活动,从不缺席或者请假。能够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所需要审议的各项报告都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尤其是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常被苏州代表团推举就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发言。在各项审议发言中,能够独立自主地发表看法,明确提出相关的积极意见和有益的建议,每次省人代会期间都会就全省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的改革发展提出若干条建议和意见。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积极提名推荐和选举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各类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投票时,都做到讲政治、明态度、不马虎、真表决。积极认真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参与了两项议案的提交,即《关于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议案》《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的议案》。
二、闭会期间、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法制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省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参加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组织的各项会议和调研视察活动。同时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密切联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三名省人大代表。我经常与他们联系交流、相互沟通。除大会期间共同参加相关的的各项活动、密切交流外,我经常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这三位省人大代表沟通有关情况,交流有关意见建议,同时还组织他们与我一起进行相关的基层调研交流活动。另外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行委员职责,做好委员工作也是作为省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工作。除正常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召开的总共20次常委会和总共38次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并在上述会议上认真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外,我还积极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基层调研等活动。不算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和外省市的有关活动,仅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相关的此类活动,我的足迹就遍及全市所有板块,如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条例制订、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有关制度创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执法检查、吴江区乡村振兴美丽特色小镇建设、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检察院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张家港案例的实地调研等。通过这些工作,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履职意识,增强了履职能力,更重要的是使我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基层人民的呼声、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发展的渴望和需求、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成就和率先开启现代化征程的步伐等。这更增加了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苏州实践的体验,增强了履行好省人大代表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在任职三年期间,一共参与立法调研十多次,直接参与制订相关法律和决定7部,参与审议和审定省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30多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专题询问6次,并作为大会主要询问者发言三次。
三、不断学习提高能力
虽然自己是两届省人大代表、两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又是高校出来的从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但是我们党的理论在不断创新发展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入了新时代。我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努力学习弄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制度,熟悉代表履职所需要的各种政策法规知识和履职技能、增强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能力和水平,以不辜负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全体人大代表选举我所投的赞成票。
2018年5月,刚刚当选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不久,我积极报名参加了在浙江大学举办的江苏省人大代表第一期履职培训班。尽管我自己作为培训导师也经常在全国各地讲课,包括这次浙江大学培训基地的讲堂我也曾经作为主讲人登堂入室,可现在我是一名普通学员。我坐在下面,认真聆听、认真笔记、认真讨论、认真作业。从政治理论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宪法》到其他法律法规,从现代科学知识到城市管理知识、从具体实务技巧到代表工作要义,学得兴趣盎然,听得滋滋有味。我以一名小学生的姿态,全程参加所有培训课程和活动,没有一次缺课请假,培训结束之后觉得收获满满。
平时自己结合本职工作和理论研究,认真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结合各类专题学习,不断学懂弄通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掌握新时代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方略。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讲大局,结合站讲台和发声音,积极宣传党委、人大、政府的主张和决定决议,努力把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人民代表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以自身形象显现出人民代表不负人民希望的实际状态。
四、存在的不足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是由于自身工作和意识层面的问题,平时与基层的群众接触少、沟通少,如与社区的群众接触就较少,与单位的同事沟通也不充分,这样导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代表的广泛性与普遍性不充分,提出的意见建议就会产生相应的局限性,这在今后的履职任期内必须大力加以纠正。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医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 许小凤
各位组成人员:
我来自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医医院,是一个从事医疗工作三十余年的中医妇科医生,做一名好医生是我的终身追求。承蒙领导和群众的信任,推举我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今已有3年了。在注重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当好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代表职责,尽心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大局,努力为弘扬吴门医派建言献策。下面,我就近几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代表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我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按时出席大会各项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认真阅读、深刻领会,积极发表意见,提出中肯建议。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相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同时,任职期间我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立足本行业本专业工作,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周边医生、患者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女性的健康、权利和中医药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思考,领衔提出了一项议案“关于修改《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延长产假的议案”,并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可与共鸣,有20余位代表附议。同时,该议案也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社厅、省妇联、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也给出了满意的回复,扬子晚报等新闻媒体也进行了专题采访。此外,还附议了“弘扬吴门医派,打造苏州名片的建议”“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的建议”等7项议案和建议。
二、省人代会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也是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克服了医疗工作的繁忙,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参加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各项活动,提高了履职意识,增强了履职能力,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充分体会到了江苏省、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在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作为一个江苏人、一个苏州人感到无比的振奋和自豪。除此以外,闭会期间,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当选人大代表,是领导和群众对我的信任,这不只是荣誉,更是担当与责任。做好人大代表,就要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是人大代表的义务。要尽好这份义务,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我首先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拓宽了知识面,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履职自觉性,提高了履职能力,为履行代表职责打实基础。其次,做好党与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学习党和政府的新方针、新政策,并积极宣传,努力把党的精神和政府的要求,传播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能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积极参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早日实现中国梦,实现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宏伟蓝图。同时,与原选举单位市妇联联系,包括列席市妇代会,开展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妇女生殖健康的流行病调查,组织科普健康教育,参加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走访活动等。
三、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自从当上人大代表以后,我除了自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外,始终把领导和群众对我的这份信任,当作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做个好医生与当好人大代表两不误。不管临床医疗工作多么繁忙,坚持继承与创新中医药的方向不变,坚持弘扬吴门女科的信念不变,坚持为更多的不孕妇女圆上当妈妈梦的初心不变。每当自己有倦怠之时,就用人大代表的荣誉感,医生的责任感,党和群众的信任感鼓励自己,奋起再战。在担任人大代表的3年期间,我在医疗、科研及教学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果。每年诊治的患者2万余人次,临床有效率达85%以上,保持了连续16年门诊量、业务收入全院第一。主持国家、省部、市局级科研项目6项,获江苏省中医药科技三等奖1项,江苏省卫健委及江苏省妇幼健康引进医学新技术二等奖2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引进医学新技术二等奖2项;发明专利1项;发表论文19篇,编写出版专着3部;培养中医妇科学硕、博研究生35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名中医等荣誉称号。
四、不足之处与今后的打算
由于自己身处医疗临床一线,担任科室负责人与硕、博研究生导师,医、教、研与行政工作繁忙,难免会难以参加人大组织的活动。尽管组织上对我很理解、很支持,我还是心存愧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努力的协调安排,挤出时间参加人大的活动,更好的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尽可能的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分析综合,提出更多的议案和建议。积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群众,树立人大代表良好的形象。在人大代表这个平台上,将继续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吴门医派的弘扬建言献策。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常熟理工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教授 刘 燕
各位组成人员:
我叫刘燕,是江苏省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担任人大代表以来,积极履行人大代表义务,行使人大代表权利,努力把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学习,提高履职水平
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必须要不断学习,了解人大代表工作涉及的相关知识,更应开阔眼界,提升自己。江苏省和市人大常委会给了我们代表学习的机会。去年本人参加了江苏省人大组织的代表履职培训班,学习了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础知识,了解了民法典解读与适用,倾听了后疫情时期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与区域高质量发展展望、大数据时代下的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等专题报告。通过学习了解到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广泛领域,将成为治国之重器。认识到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创新、高效协同,合力深化区域合作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国家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在未来国民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深远影响。学习使自己的眼界更宽、看问题更加全面。除了参加履职培训,自己也学习了代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知识,以此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二、多方调研,参与联系与监督
1.参加地方调研
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赴杭州、昆山和常熟地等地考察调研。在昆山参观了宪法广场,这是一座展示宪法精神与城市形象的场所。对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崇宪法意识、提升法治昆山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参观了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了解了以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契机,以立法征询探索民意,以履职服务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具体做法。
在常熟参观了丰田汽车(常熟)零部件有限公司,了解了企业的发展理念,参观了企业在汽车用驱动变速箱、零部件等方面的制造、开发情况。认识到制造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打造中高端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将是地方制造业的发展必由之路。
在常熟还参观中泾村美丽乡村建设。看到农业产业园大棚中各色花卉长势良好;全球首个工厂化黄鳝繁育基地一片忙碌景象。认识到美丽乡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符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
这些参观、调查学习内容均与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方向紧密相关,从不同侧面反应了客观发展事实,对我们履职有很大帮助。
2.参与联系与监督
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通知,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把党的正确主张和法律法规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求。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代表接待日活动,听到了群众反映商业街修缮、改造的需求问题。走访了解了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利用调研机会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和愿望,体察民情动态,更好的反应群众的心声。
3.调研法院、检察院工作
多次参加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级法院、常熟市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调研活动,听取报告,走访现场,旁听法庭辩论。活动中一方面了解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流程、工作理念以及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和困难,另一方面也能将身边群众对法院、检察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做好桥梁纽带的作用。
三、严格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省人代会,认真履职。会议期间按时出席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提出议案和建议。参加大会选举表决及其他工作。闭会期间参加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情况。这些活动使自己对人大工作、职权和监督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有很大的帮助。
担任代表期间,更加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关切民意民情。十分珍惜召开人代会的机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案,传递百姓声音,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大学和企业各方的资源及优势,将产学研合作真正转化为内在需求,对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及创新驱动产生的效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提出了关于“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提升产学研合作效率”的建议。针对高等学校重研轻教的评价体系、重量轻质的评价标准提出“高等学校改革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建议。针对城市建设不断扩容,地下管线密织、数量增加,多个城市出现地面坍塌频发事故,提出“建立常态的城市道路隐患发现、排除机制”,将城市道路塌陷灾害普查探测工作从突发应急过渡到定期常态化,利用雷达监测、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技术手段,为城市安全做好“体检”,将事故发生遏制在萌芽阶段。针对校园环境频发的性侵事件,提出“建立校园性侵的预防的机制,加强惩治力度”的建议,指出应从加强立法监督、细化学校责任、普及性教育等方面出发,建立事前预防、紧急救助到事后治疗辅导的全套工作机制。
几年来还参与苏州其他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多次,涉及有关“昆曲的精品项目建设”、“周庄旅游文化提升建设”、“外卖食品安全检测”等建议。有些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其他一些建议和议案的议题,也相继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与重视。
四、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既要认真做好各项代表工作,履行好代表职责,同时也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几年来本人经常深入当地电力生产企业、电网企业、大中型用电企业与电气装备制造行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行业发展对电气工程专业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了解学生跨学科融会贯通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宽广的复合性学科基础知识要求,提出新工科背景下电气工程专业建设改革的思路、方法、实现路径,为高校电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供依据,为新工科背景下的教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几年来完成学院“110kV变电站及环网配电运行及故障分析仿真系统”、“光伏电站及10kV变电所监控系统”筹建工作,主持江苏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1项、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项目等多项;取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苏州高校校企联合优秀教学团队1项,出版教材1部。发表十多篇教学、科研论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作为省人大代表的阶段总结。我深深地感到自己在很多方面做的还不够,特别是在政策水平、履职能力,以及在与基层单位、基层群众的沟通互动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将时刻牢记自己的双重身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加强学习、更加深入基层一线、不断完善自己政治素养,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争取在本届代表任期剩下的时间内把工作做得更好!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 涛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人大代表权利,履行人大代表义务。作为一位来自市属国企的人大代表,我紧密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努力把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省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作出了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就近几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树立责任意识,坚守初心依法履职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积极参加了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全程参加了代表团的分组讨论、审议等各项活动,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认真明确地表决了相关议案和决定。同时我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认真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我也努力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作为重要职责,积极发挥苏州城投公司在民生保障领域的担当作为,以实绩实效履职担当。我们把推进城区老旧地下燃气管网改造项目作为“看不见的初心”,更新换代相关设施工艺,从功能上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的提升需求,保障居民安全用气,已累计完成中压改造140公里,低压改造15万户。开工建设苏沪天然气管道联络线工程,开启长三角区域能源合作新篇章,也将大幅提升苏州能源保供能力,把最优质的资源、更廉价的能源,安全输送给企业和千家万户。
二、树立民生意识,立足长远建言献策
任职期间我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为了在会议上提出有意义的议案,我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向员工征求意见建议,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特别是对于群众生活功能需求的一些小事,力争看透一些、看深一些,并提炼成议案。在会议上,我提出了《关于推进我省清洁能源体系法规政策文件出台的建议》,倡导发展清洁能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光伏发电的鼓励措施和政策;提出了《关于集约化利用长江干线港口已有危化岸线、危化码头,进一步提高LNG等化工项目准入门槛,加快推进苏州港孚宝苏城LNG接收站建设的建议》,就谋篇布局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LNG接收站落地,践行“长江大保护”战略等内容发出声音。
此外,我也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养老产业、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围绕古城更新,建议加快推进横塘驿站、虎丘综改、山塘四期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掘苏州文化,讲好苏州故事,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围绕居民住房保障和发展养老事业,建议要加快国企改革,加强混合所有制合作,盘活利用存量资源,用国企实力加民企活力,催生创新驱动力。部分建议既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也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可与共鸣。
三、树立学习意识,提升能力参政议政
当选人大代表,代表着广大群众对我的信任。这要求我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外,一方面我全面系统学习了与人大工作有关的《宪法》《代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调研活动,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自觉性。另一方面加强宣讲传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努力把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落实到企业职工中去,激励广大职工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凝心聚力为苏州发展贡献力量。
四、存在的不足
通过几年来担任省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代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虽然当选代表以来做了一些工作,但在履责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由于身在企业,和企业职工沟通的多,和基层群众的沟通还有所欠缺;许多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时刻牢记自己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履行好代表职责。更进一步深入群众,立足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听取群众意见,尽可能地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树立好代表的良好形象,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查,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带头人,真正做到不负重托,更好地为苏州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主任 沈振亚
各位组成人员:
我于2017年1月当选为第十六届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代表,2018年当选为第十三届江苏省人大代表。自当选以来,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时刻牢记肩负的光荣使命,全心全意履行代表职责。同时立足自身岗位,坚持服务于临床医疗工作第一线,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鞠躬尽瘁,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与担当。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忘初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
1.大会期间履职情况: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积极参加了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为了在会议上提出有意义的议案,我在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就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筛选,积极拟提议案和建议、意见,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本届提交1项有效议案和2条建议和意见:一是“关于市中医医院管理吴中西路北侧友新高架下机动车泊位的提案”,得到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规划局、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卫计委的积极答复,其整改方案有效缓解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医院患者就诊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侨情普查的建议”,江苏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座谈会,省委统战部2021年10月致函答复,对于能充分用好海外华侨华人的优质资源来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关于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的建议”,获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府、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极大推动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博士后创新发展。2021年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团体讨论中积极交流,作了《关于战略布局医学基础研究及转化科学机构的建议》的发言报告,建议成立长三角医学研究院或者江苏省医学研究院,聚焦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及其并发症的发生发展机制探索,针对发生机制的精准治疗药物研发及转化,临床诊疗方案的制定等,为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全面提升人民健康,同时也可以为我省新兴生物医药产业提档升级提供强力支撑,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健康保障。
2.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也是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积极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通过调研,提高了自己的履职意识,增强了履职能力。任职期间我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共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活动3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7次。其中包括省人大运河文化建设、市检察院工作、全国首批文化小镇建设、汾湖长江三角洲核心区建设、医学科技转化与医疗服务等各级专题调研工作。积极参加省、市法院举行的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和学习工作报告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建议两级法院关注归国科学家的原创成果和企业这一领域,尤其是用法治手段规范这一领域的融资生态,切实保护原创性产品企业。
二、真情援疆,践行大医精诚精神
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时刻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光荣使命,积极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忘我工作,造福百姓,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作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科主任,自2017年开始,科室积极响应中央组织部援疆工作精神,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医院工作布置,积极参加“组团式”医疗援疆工作,通过“院包科”方式,对口承担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心血管外科专业建设任务。科室先后派遣3名医生常驻克州长期支援,获江苏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集体记大功。个人作为“润心计划”首席专家,2017年起积极响应中组部号召,十次十万里远赴南疆实施“润心计划”,无偿救治347例患者,并创建克州医院心外科。
特别是2018年9月“万里赴戎机”,前往克州人民医院为重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的维吾尔族大学生实施手术,挽救了患者生命,该事迹在2018年10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并在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作专题报道。援疆精神和专业水平得到中组部和援疆总指挥部的高度评价,援疆事迹在人民网、新疆日报、天山网等主要媒体广泛报道。“润心计划”充分体现了大爱无边的医疗服务精神,受到中央组织部、国家卫健委充分肯定,大大推动了江苏“组团式”援疆工作的推广及深入开展,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一带一路”倡议作出了贡献。
三、锐意进取,引领临床及科研创新
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大健康”的战略布局,坚持科技创新的四个面向,尤其是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从事心血管外科临床与基础研究38年,主攻重症心血管疾病诊治,围绕心血管疑难危重症开拓创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十二五”支撑计划(心血管病)项目等国家级项目8项;发表SCI论文130篇;授权专利11项;获科技奖励18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各1项。
自担任学科带头人以来,积极推动学科发展及学术推广,仅用8年将学科建设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创建了苏州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并获批为国家心血管病临床研究中心江苏分中心,该中心2017~2019年连续三年排名中国医院科技量值全国第六;作为发起人之一组建中华医学会组织修复与再生分会,带领我国再生医学走向国际;在世界移植大会等国际会议上作专题报告20余次,应邀在香山科学会议、中国工程院工程科技论坛上作专题报告。
四、励精图治,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回国23年来,在工作中始终以身作则,忘我工作,无私奉献。23年如一日,风雨无阻,牺牲了几乎所有的节假日,平均每天工作15小时以上,每个危重病人都仔细观察指导治疗抢救。同时,深刻认识到廉洁清正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常怀律己之心,增强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和遵守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廉洁行医、清正为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管好身边人,把日常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以身作则,向身边同事进行教育和提醒,使整个科室充分体现着“全心全意为病患”的医疗氛围。
注重专业素质的提高和学科带头人的自身建设,发挥模范榜样作用。2015年获得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2016年评为“苏州十大科技创新创业人物”,2016年获“江苏省医学杰出人才”称号,2018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个人成为首席科学家,2019年被授予“国之名医——卓越建树”荣誉称号,2020年获“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杰出人才”、“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劳动模范”称号,2021年入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
五、再接再厉,努力为人民谋幸福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做了很多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临床医疗工作十分繁忙,和群众的沟通就有所欠缺,因此提出建议时涉及面还不够广,后续反馈还不是很及时,许多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进一步深入群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将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列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学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可能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民办实事。当好人民的公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查,争当遵纪守法的示范者,社会公德的表率者。积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群众,树立人大代表良好的形象。
作为长期服务于基层卫生事业的市人大代表,今后,除了继续全心全意履行代表职责,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奔走建言,还将带领全科室医护研同仁一起稳步推进医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竭力为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医疗服务,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谋幸福!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二级巡视员 张雪纯
各位组成人员:
自当选为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思想,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把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现将本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参加大会和各项审议活动。会议前,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紧扣民情民意开展调研,为参加会议做好准备。会议中,认真参加会议听取报告,联系实际撰写发言材料,每一次会议期间都积极发言、参与讨论。会议期间,重点围绕推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等发表意见。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的人大代表。认真行使建议权,会议期间,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围绕“统筹使用编制资源、解决昆山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切实抓好农房建设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等提出了建议。同时,认真组织昆山人大做好在昆省人大代表的参会服务保障工作。
二、主动履职参加活动
在闭会期间,我及时关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平台,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代表履职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同时,努力将代表履职与自身做好昆山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在我任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昆山人大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阵地,相关工作材料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后印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昆山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省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并且形成了“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网络、有制度、有保障”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开局。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将《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列入立法规划,昆山积极做好条例立法的调研建议和配合工作,保障条例于去年审议通过后出台实施。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试验区条例立法等工作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的批示。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刘结一指出试验区条例为昆台融合发展设立了新标杆。此外,我还积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抓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聚焦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健全养老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取得了“双百”的成绩。近几年昆山人大工作得到了全国、省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的肯定,在苏州大市党建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昆山人大机关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人大系统先进集体”。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上,推动昆山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办公会议首先开展理论学习并形成制度化的安排。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严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了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不驻会委员、区镇制度,不断加强和发挥党组织在人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昆山市委的领导下深化人大体制机制建设,设立市人大社会委办公室并实质性开展工作,成立市人事代表联络和基层立法联系中心。推出“人民至上”昆山人大品牌,推动了“人大代表之家”全覆盖并向基层延伸。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通过积极履职我做了一些应尽职责的工作,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对照组织、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在紧盯民生问题、提升履职实效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善于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善于把党委决策部署传达下去、落到实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为民代好言、履好职,珍视代表身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贡献力量,为全省、苏州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代表作用。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范 力
各位组成人员:
感谢市人大常委会给我这个机会,向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我担任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我叫范力,是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证券行业从业者,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现将本届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人民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为人民”。我认识到要充分行使代表职权,就要坚持深入基层,通过平时工作积累和调查研究,掌握到第一手资料,为出席代表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会议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积极参加听证会、视察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等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在依法履职中,我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三年来,我从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角度,先后提出了“抢抓科创板机遇,推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推动纾困基金落地,缓解民企流动性压力”、“抢抓增量、盘活存量,做大做强资本市场江苏板块、苏州板块”、“做大省内法人券商、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推出‘苏州制造’指数基金,引导资本市场资源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出台政策,鼓励苏州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培育高峰”等议案、建议,有多件建议引起了上级部门重视。
二、珍惜代表职务,牢固树立代表意识
我认识到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这一光荣的身份,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人大代表意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把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基础来抓。一是始终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自己对人大代表职责有了明确认识,为当好人大代表打好基础。二是始终要求自己广泛学习科技、文化、市场经济等知识。面对不断发展的知识经济,我注重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等途径,积极搜集与代表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知识,较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始终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人大代表学习。在人大代表中有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有的工作态度积极、方法新颖,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和工作的方向。因此在会议之余、工作之中,我都虚心向他们请教、学习,以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使自己较快进入工作角色,为反映民意、提好议案奠定坚实基础。担任人大代表是一种责任,必须时刻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我坚持深入选区走访,广泛联系选民,主动听取意见,获取最新资料,掌握民情民意,充分表达群众意愿,努力维护人民利益。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创新服务举措
我努力把立足本职工作与为人民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相结合,作为履行代表职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来体现人大代表的光荣职责。
由于长期在金融证券行业工作,如何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是我一直致力研究的主要方向。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我带领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刻苦经营,全心全意为苏州、为江苏的实体经济提供最佳的直接融资服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贡献力量。股权融资方面,我们抢抓改革机遇,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谋划布局,为省内企业对接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荐了一批江苏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其中保荐的龙腾光电是科创板首家江苏国资企业、福立旺是科创板首家江苏台企。累计投资9家科创板企业,其中苏州企业8家。保荐2家企业首批挂牌新三板精选层,目前正积极稳妥推进北交所项目。债券融资创新方面,我们发行了全国首单知识产权质押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首单绿色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双创债和双创可转债超过全国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一。今年6月21日,由东吴证券承做的全国首批、江苏首单公募REITs东吴苏园在上交所正式上市。产业基金方面,加速推进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科创培育基金、苏州并购母基金、苏州上市发展引导基金,响应国家纾困号召,设立全国首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类纾困项目,帮助胜利精密、通鼎互联、长江健康等省内上市公司摆脱经营困境,完善服务企业的基金产业链。同时,我积极推动金融科技赋能,2020年由东吴证券研发的证券行业首个全内存、全业务集中交易系统A5上线,标志着中国券商IT核心技术迈入全面自主可控新阶段,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深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调查不够深入,反映问题的涉及面不广,分析问题深度不够,跟踪反馈还不是很全面和及时,有些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
今后,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好选民的贴心人,听取、收集选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和智慧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给选民。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自己应尽贡献。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张家港市评弹艺术传承中心主任 季静娟
各位组成人员:
本人在担任人大代表的几年时间里,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努力把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权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参与民间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坚持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我鞭策,夯实履职基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断用理论水平武装头脑是履职基础。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吸取新的知识和营养,才能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当好群众的代言人。这些年来,我一直坚持加强学习,力求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我时常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还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坚持善始善终。在不断增强自身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关注社情民意,致力排忧解难
要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除了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外,还要善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几年来,我始终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己任,广泛听取、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为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代言,履行代表职责。在开展工作的具体过程中,我主要遵循两个原则:
一是从察民意到体民情,坚持实事求是、深度切入的原则。为了切实做好人民的“传声筒”,我在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的同时,利用工作之余深入基层走访,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人代会期间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是从履行职责到行使权力,坚持服务大局、精益求精的原则。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每次人代会,我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出席人代会,积极参加代表团的活动。会议期间,我能够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并就新时期的社会发展、民生等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我坚持会前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大会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提出了2项建议。其中包括《关于为家长“减负”的建议》,提出这项建议也是因为现在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培训班、补习班如雨后春笋班涌现,但选择让孩子提前报班学习对相当一部分家长来说实属被逼无奈。现在家庭作业成了家长作业。很多家长不得不长期处于白天上班、晚上“陪读”的高压状态此外,我还提出了《关于年幼孩子放学“接送难”问题的建议》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近些年幼儿人口的比例将不断上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突出。其中,低幼孩子的放学“接送难”成为全日制工作父母最头疼的问题。目前通常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老人接送或者雇用他人代为接送,这样既存在太多的安全隐患,也大大降低了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建议各学校都能开设相关的晚托班级,采取家长自愿报名付费及政府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相结合的方式,或者由政府牵头相关有信誉的社会培训机构走进校园开设一定的兴趣班的形式,来解决父母接孩子放学这一大难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可以让每个在职父母安心的在岗位上工作,让老年人也有自己自由支配的生活空间,解决两代人的困扰。另外,也是锻炼年轻一代的父母挑起该有的责任,不应该都依赖退休的父母照顾孩子洗衣做饭承包了一切家务,为自己的下一代做好榜样。几项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另外,对于居民住宅区开设烧烤店,且营业到深更半夜甚至到凌晨1、2点钟,空气、噪音使得居民是怨声载道,这一现象也会写个建议让多个部门齐心抓管,合理规划。
三、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
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理应为社会的发展尽职尽责。身为市评弹艺术传承中心主任,身为一名人大代表,我的职责是既兼顾本职工作,又要着眼于大局,努力为我市培育更多的评弹人才、促进我市评弹艺术发展。多年来,我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到了评弹事业中,为把曲艺事业发扬光大而不懈奋斗。
一是打造艺术精品,赛事佳绩频传。艺术生产是我们评弹艺术传承中心每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评弹这一优秀的传统艺术唱响了时代的主旋律,在弦索叮咚中传递出一股正能量,为评弹注入了新的活力,近几年来,中心创作了评弹专场《兰考情》、《忠魂》、《法治的力量》,中篇评弹《牵手》、《飞来的老婆》、《焦裕禄》、《永联之路》、《大江彩虹》、《沙洲第一枪》,短篇《港城大义》、《良心》,对白开篇《大饼嫂嫂》、《一串河豚子》、《张桂梅看病》等,所获得的奖项有:自12年我个人获得第七届牡丹表演奖后,在16年,我参演的中篇弹词《牵手》又获第九届中国牡丹节目奖榜首,18年我中心主打的中篇评弹《焦裕禄》又获第十届中国牡丹文学奖,作为县级市评弹团队,能获三朵牡丹,实属不易,以及在其他赛事活动中频频获奖,为张家港曲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是培育评弹人才,拓展展示平台。实现繁荣发展,人才是关键。为了加强评弹传承工作,我们切实强化了对接班人的教育和培训,加大经费投入,吸纳并培养专业人才,并从思想上、艺术上对其进行打磨,使之逐步成长为有德有艺、名副其实的评弹演员。中心设立暑期青训班,聘请艺术家们一对一进行针对性强化训练,提供机会,搭建平台,举办“31”书会,通过实践演出,不断磨炼青年演员的专业技能,在培养人才的同时,我们也在致力于不断推出新作品,抓住机遇赴各地参加各种重大活动演出,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较大的影响力,为扩大我传承中心的影响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重视馆场建设,健全艺术发展载体。书场是展示我们评弹艺术的一个重要窗口,加强书场管理,实现书场的文明运行、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演出服务是关键、也是工作重心。为此,我深入书场进行调研,积极征求听众意见,研究制定一个科学的书场运行管理办法,在演出水平、提升服务、降本节支、文明说书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对全市书场及长春园书场管理和利用。同时,安排演出内容要满足群众需求并及时公示,落实评弹艺术馆免费对外开放,做好更新,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强化考核评比,推进基层书场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加强与乡镇文体服务中心合作,力争建设新的评弹演出阵地。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自己深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无论是在自身素质,还是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履职实践中,我会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办实事、办好事,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忧,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兢兢业业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心底热爱人大工作、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跆拳道运动员 赵 帅
各位组成人员:
大家好!我是跆拳道运动员赵帅。能当选省人大代表,我内心充满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我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倍加珍惜代表资格,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历练的机会。为此我深感肩负的责任和重担,自从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用实际行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学习到很多知识,增长了见识,也更加了解了江苏省整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江苏是体育强省,体育事业正在快速健康发展,在我训练以及比赛中尽职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力以赴为国争光,发扬体育精神。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省人代会期间,我积极参加了各种会议,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参与闭会期间各项活动,也是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闭会期间,我积极探索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方式方法,努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立足跆拳道本职工作,参与到体育强国的建设中去。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体育运动在中国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作为一名职业跆拳道运动员,我深知国家赋予我的神圣使命。当选代表期间,我在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中任中国亚运代表团旗手并取得63公斤以下级亚军,在19年世锦赛中实现63公斤以下级卫冕,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中任中国奥运代表团旗手并取得63公斤以下级季军,并在随后的全运会中完成了该项目的三连冠。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工作,并将全民健康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书记曾提到“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任职期间,我积极组织并参与了中国跆拳道队的宣传工作,结合跆拳道项目特点创编创意健身动作、方法,号召大众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全民健身的参与度。
三、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当选人大代表,代表着广大群众对我的信任,这是荣誉,更是责任。特别感谢给我这次机会,让我有难得的学习机会,做好人大代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要求我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秉承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一是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自觉性。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履行代表职责打实基础。二是积极学习新方针、新政策,积极宣传人大的决定、决议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努力把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落实到群众中去,从而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发展的积极性。
四、存在不足
特别感谢能当选人大代表,让我可以有机会跟各位老师还有前辈沟通学习。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状态,更加深入的感受国家的强大、人民的力量。大家都在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在我平时的训练中也让我更有动力。责任在肩,奋斗有我。这是多么骄傲而自豪。当我在国外征战的时候,我也更加坚定了目标。为祖国争光,为民族争气!也由于运动员的特殊身份,备战比赛时间紧任务重,与民众缺乏沟通,没有更好的为人民谋福利也是我最大的不足之处。
作为人大代表,我将永远牢记“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建言献策,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谋幸福。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州昆剧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俞玖林
各位组成人员:
2018年,我有幸当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我始终牢记人大代表的义务,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重点围绕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按时出席各种会议,充分把握参政议政、为人民服务的好机会。包括认真行使审议权,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等,都在审慎思考后给予明确表决。
为了更好地代表人民心声,真正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议案,我将履职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平时注意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思考和调研,以此形成议案和建议,在人代会期间,我先后提出了《关于规范和深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建设的议案》和《关于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为他们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与此同时,我还根据平时调研情况,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如《关于旅游市场规范演出星级评定的建议》和《关于“应新需求,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再上一层楼”的建议》等。
二、省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情况
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代表活动,是代表履行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切实提高了自己的履职意识,有效增强了履职能力。在更加广泛地了解民生需求和更加准确地了解社情民意后,先后就省政府民生实事建议项目、优秀传统文化昆曲进校园等提出了相关建议。此外,我积极参加了“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就相关讨论事项认真发表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如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讲、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和立法等等。
三、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情况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深知只有注重群众基础,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真正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心里。在本单位,我提议开通了“院长信箱”,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及时解决或列入日程;并通过“艺委会”的提升重组,为年轻演员关心的成长和发展问题、新时代传统艺术创作以及院团艺术传承和艺术水准保障等问题,打开了新的解决思路。平时,我会定期关注“寒山闻钟”等网络平台,并定期走访周边学校和社区,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多渠道、多方式听取民情、反映民意,先后就老小区停车、周边交通整治、家长接送上学期间的交通及如厕等实际难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部分得到切实解决,实实在在地帮助周围群众解决了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四、履行代表义务情况
作为人大代表,是荣誉,更是责任;要代表群众心声,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模范形象代表人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新领域和新要求,我也时刻要求自己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代表职务能力,我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市相关政策部署,并见缝插针搜集与代表工作相关信息,在工作中联系实际学。
当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同时,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我也始终牢记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者的嘱托,崇德尚艺,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努力以深厚的文化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和文质兼美的作品赢得尊重,做新时代先进文化的践行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2019年我有幸获评“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获评“姑苏文化名家”,这是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将继续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升、不断进步,努力成为一名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和一名优秀的人大代表。
五、存在的不足
在本届代表任职期间,我做了很多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平时忙于本职工作,对更广范围的热点问题,关注度不够,因此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广度与深度都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比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提出的部分意见未能及时得到落实,有待持续关注和调研。
“人民代表为人民”,在今后的履职中,我将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入联系群众,及时上传民情民意,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为实现人民群众期待的美好生活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吴中区光福钟锦德紫檀艺术馆工匠 钟锦德
各位组成人员:
大家好!我是钟锦德,一名从事传统红木雕刻技艺的手艺人,40年来秉承着对优秀传统技艺和文化艺术的热爱,深耕于红木雕刻事业中。
我于2018年被选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感受到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更需要为人民群众代言、为百姓服务的一份责任和担当。几年来,我牢记自己是人大代表的身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乡村,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代言,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先锋模范作用。下面,我就近几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各位领导指导: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积极参加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各项报告,讨论并认真思考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观点。认真行使人大代表的表决权与选举权,对大会各项报告和议案、决定,认真听取学习、认真思考、明确表决。为了在会议期间提出有意义的建议、意见,我深入乡村调研,听取从事传统技艺人员、文艺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就群众普遍关心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析讨论。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反映乡情民意。在大会会议期间,我提出了“关于推进乡土工艺人才和产业传承发展的建议”“关于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县乡两级文联机构建设,促进全省文艺繁荣的建议”“关于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进传统工艺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等。
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积极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会议和调研视察活动,深入城乡企业和镇村,倾听人民群众声音,是人大代表的义务和职责。我先后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疫情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外事委国际友城工作专题调研会议、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开展的联合调研暨部分企业界代表委员视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工作通报会、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通报会、吴中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12309检察中心揭牌活动、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展演、新闻发布会、案例演说会、苏州破产法庭揭牌活动、2020年全省法院工作情况代表座谈会。参加代表小组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小镇、特色乡村建设”“文化新经济产业发展”“科创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新机制下的消防支援”“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会”等,持证考察太湖流域水土环境保护,听取环太湖渔业群众的建议意见,提交了“关于规范渔船管理、整治破船杂船的建议”“关于建立沿太湖地区水陆加油站的建议”。在保护太湖渔业资源、禁止捕渔作业的新时机下,提交了“关于完善捕捞渔民安置的建议”。建议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切实帮助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美丽乡村和谐建设,乡村富民振兴。
三、密切联系市县镇人大、人民群众
切实履行省人大代表职责,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列席了吴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光福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参加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吴中区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40周年大会、光福镇人大代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和视察、光福镇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虎丘街道第一届人大代表议政代表会、人大代表一天志愿者“垃圾分类”专题周周行活动、虎丘街道人大考察调研暨山塘街法治文化线路体验活动等。
四、不断学习,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当选为省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组织对我的信任。胸怀责任和担当,做好人民的代表,就要切实传递人民的心声,全心全意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更好发挥代表履职为民的作用,需要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等学习。通过学习,拓宽了自己的知识视野,提高了政治意识,增强了履职的自觉和执行力。通过学习新时代的方针和政策,向广大人民群众传达好人大和政府的决议决策,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为共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为中华民族的盛荣富强而不息奋斗。
五、存在的不足与需要改进的方面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回顾这几年的履职经历,我深深地感觉到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由于从事红木雕刻技艺忙于创作、传承授徒等工作,代表履职能力和学习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更待加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有所不足,提出的建议意见涉及深度浅,宽度不够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更深入到基层中、到群众中间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主动联系群众,不断听取人民提出的建议意见,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表。我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学以致用的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称职的省人大代表。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 席酉民
各位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肩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从当选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和江苏省人大代表以来,不敢懈怠,认真履行,尽职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围绕社会治理、政府管理、教育等话题,以自己的专业所长,尽力履行人大代表应有的责任。
一、会议期间履职情况
除认真听取报告、参与审议、参加议案讨论和建议提出外,我还以自己的管理研究背景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感受,积极研究有关社会重大问题甚至敏感问题,并结合人大各类报告审议,坦诚地评议和提出建议。例如人大赋权与政府监督、社会分层与潜在治理问题、教育困境与当下发展误区等等,并基于我们的研究、实践和探索,提出建议。因敢于直言和正视社会问题,我的发言经常受到关注和热议,也常常被邀请参与会议期间的电视、新闻采访等。这也使自己的研究和见解产生了更大影响。
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
在闭会期间,除了人大代表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和参与相关活动外,我认为人大代表还要肩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为社会治理和国家事业发展以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的主要活动可概括如下:
1.寻机积极为治理和发展提供建议。在与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接触过程中,会坦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并给出相应建议。例如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大工委主任到访时,我根据自己在西安市人大多届代表和常委的体验,分析对比了人大会议氛围的演进和差异,对现在人大存在的坦诚和实事求是审议环境不足、不敢正视和深入解剖关键社会难题等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并分析了改进途径,提出了相关建议。
2.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工作对不同层级政府管理献计献策。我利用自己管理教授的研究背景和主持西交利物浦大学教育探索的有利地位,会适时地向相应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如通过教育部向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教育改革的建议,通过新华社内参等提供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建议,为中组部提供中外合作办学党建的经验分析,为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和两课教育的探索经验和做法、通过教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活动传递未来教育新理念等。
3.根据发展需要在所在单位成立智库为发展进言献策。针对现在有很多发展的挑战和困惑问题,利用西浦国际化网络和师资资源,我积极推动建设西浦智库、吴江城市与环境研究院等研发机构,为政府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建议。例如我们对苏州产业结构调整、医药一号产业工程、老城改造、文化数字产业发展、未来苏州城市发展等都开展了研究并提出了受到关注的建议。
4.通过各种渠道发声,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因为见解独特和敢于直言,我会有机会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比如经常被苏州电视台邀请对各种社会发展问题进行评论,经常出席全国各类大型会议并做主旨报告,应邀给很多类领导力和高级培训班进行演讲等等。我把这些活动也当成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机会,每次都会认真准备,以释放积极声音。同时也可获得参与者关心的有关社会和政府的相关议题以及他们的心声。
三、加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做好人大代表,有效履职,自身素养和能力建设是根本。首先要有责任感,敢于提出敏感话题,敢于直言和坦言。但要言之有物,有逻辑,有深度,需要敏锐的观察能力,深入的洞察力和复杂问题的分析能力,这都要求自身素养、研究能力、学识、造诣、智慧的持续提升。作为人大代表,要参政议政,这方面的要求会更高,这无疑迫使自己坚持终生学习,不断升级自己的心智。
四、需要改进的地方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虽有机会进行更广泛的社会接触,听取意见,传播新理念和新思想,但由于本职工作繁忙,社会活动多,自己在与所在社区的群众直接的正式的沟通不够,例如会缺席社区组织的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有时也会向人大组织的小组视察和相关活动请假。这些是自己需要注意和改进的。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金根
各位组成人员:
我是来自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徐金根,自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本人认真履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行使人大代表权利,履行人大代表义务,围绕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若干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现将本届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在省第十三届人代会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庄重行使选举和表决等各项权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关于省内企业用才、用工问题和解决工业软件卡脖子难题等相关议案和建议。
二、闭会期间持续履行代表应尽义务
闭会期间,本人仍以人大代表标准要求自己,多次走访和调研当地企业、部分政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了解政府对营商环境改善的各项措施、《民法典》的落实情况、以及司法为民和法治宣传的成效等,积极反映企业家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合理诉求,密切联系企业群体,更加精准地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其早日走出因疫情遭受到的困境。同时,通过广泛联系人民群众,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提供更加“接地气”的资料,切实做到人大代表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的实际需求,解决现实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持续补足自身短板,提升履职能力
今年是本人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第四年,过去的几年,我主要关注的都是和企业内部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紧迫性越来越强,本人也将持续提升关注层次,比如部分行业无序发展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尤其是疫情给国内制造业带来新的机会情况下,消费电子等部分行业大规模扩充产能,但需求端已经呈现下滑态势,造成行业性的产能过剩不断加剧,部分企业甚至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赔本赚吆喝,耗费了国内大量资源,造成行业内价格战的此起彼伏,一旦国外疫情好转、产能恢复,或者需求减弱,将造成大量国内产能的闲置,最终形成企业亏损、员工利益受损、国家和社会形成大量沉没成本的多输局面,与共同富裕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需要政府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适度参考行业产能情况,加以引导,提升国内企业在国际产业链当中的溢价能力。
未来,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时刻紧跟国家政策、方针,提高履职能力,更加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借助本人担任昆山开发区商会会长、昆山台湾协进会会长等职务的契机,更深入地了解企业需求,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选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作出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贡献。
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善港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葛剑锋
各位组成人员:
自从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尽职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围绕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在农村一线听民声、传民意、解民忧。下面,我就近几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遵章守制,大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遵守大会纪律,积极参加了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在会议期间按照大会议程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并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参与讨论,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看法。认真行使选举权,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授予的代表权利,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议程中的应表决事项或选举,都审慎地进行了民主表决。为了充分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在会议上提出有质量有价值的议案,我在会前通过定期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整理群众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大会召开期间积极拟提议案和建议、意见,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上下的作用。在会议期间,我受到《新华日报》邀请,就“如何以社会治理为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议题作了充分论述并提出建议。
二、积极主动,闭会期间密切联系选民群众
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会议期间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在闭会期间,我牢记代表身份,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到各项工作中去。我积极参与了省人大组织的调研考察活动,定期学习查看“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新闻和简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增进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同时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我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围绕政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言献策。我着重关注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困难、思考解决的办法,通过到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南北挂钩等有关地区调研,我在省人代会上与其他代表一起提出了“探索与深度贫困地区实施跨省交易土地挂钩指标”等建议,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吉炳轩副委员长在张家港调研期间,我作为座谈会代表就基层人大代表助力乡村振兴汇报了相关工作和成果,并就“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建议。此外,我还邀请苏州、徐州有关人大代表到徐州市丰县二坝村调研,为帮助其摘掉“省定经济薄弱村”帽子向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落实了相关工作。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升履职专业素质
当选人大代表,既是一份崇高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要当好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义务,必须要有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发声解难。
一是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有关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履职自觉性。二是学习优秀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水平,提出更有价值、更有针对性的代表建议议案。三是积极学习新方针、新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传播党的主张和声音,团结起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四、再接再厉,努力增强自身履职能力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围绕自身工作领域和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做了很多工作,在群众中树立良好人大代表形象,在平时工作中发挥人大代表表率作用,办事坚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工作的关系上处理得不够好,与选民和群众联系还不够,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履职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克服。我将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更广泛地倾听群众呼声,更主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为群众代言;我将一如既往地主动接受选民和群众监督,争当遵纪守法的示范者,自我激励和鞭策,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水平;我将坚持主动学习新思想、新理念,争当宣传和践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人大决议的先行者,树立起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作为人大代表,我将始终牢记人大代表光荣使命,当好桥梁纽带,忠诚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献应有力量。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5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唐晓东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曹光树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局长;
任命魏书杰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外事办公室主任。
免去陈大林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正峰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组成人员出席、请假情况
一、应出席会议:49人
二、出席(49人)
陈振一 |
陆 新 |
王鸿声 |
叶兆伟 |
陆春云 |
温祥华 |
周昌明 |
沈国芳 |
缪红梅(女) |
李永根 |
马卫中 |
王金兴 |
尤忠敏 |
孔益林 |
冯正功 |
冯金福 |
邢春根 |
刘 军 |
刘春奇 |
李 杰 |
李远延 |
杨崇华 |
吴 磊 |
吴菊铮(女) |
吴维群(女) |
邱良元 |
邱学林 |
宋 青(女) |
张 彪 |
张 旗 |
张 曙 |
张炳华 |
周旭东 |
周明保 |
陆 菁(女) |
陆玉芳 |
陈巧生 |
陈鼎昌 |
林 红(女) |
罗沈福 |
屈玲妮(女) |
徐 才 |
徐海明 |
陶金龙 |
黄学贤 |
曹 靖(女) |
傅泉福 |
谢建红(女) |
戴玲芬(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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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5号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电梯安全条例》已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0月9日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电梯安全条例》的说明
——2021年9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现就《条例》作如下说明:
第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是合理确定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置、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体现了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二是明确工作原则。《条例》第三条规定:“电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便民高效、综合治理的原则”。三是延长保修期。由于新安装电梯性能不稳、部分电梯配置较低以及商品房交付初期大面积装修等影响,容易引发电梯故障甚至发生事故。经调查统计,大多数电梯制造单位仅提供两年以内质量保修服务,难以保证新投用电梯持续安全稳定运行。经南京、无锡、苏州三市立法协同,都规定了五年的保修期。因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五年保修期,并明确保修期限内提供涉及电梯质量问题的修理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四是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目前我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需求日益增大,在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的突出问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领导,建立联合会审机制,为业主多途径筹集资金提供支持,还明确住建、财政、资规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相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推进该项工作。同时,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基础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定提出了要求,另外,《条例》还授权市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力推动该项工作的有效实施。五是规范乘用人安全、文明使用电梯。《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乘用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作出了全面规范:第一款列举了电梯乘用人不得违反的十项内容;第二款明确了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履行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监护职责;第三款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和其他乘用人对乘用人违反规定行为劝阻、报告的规定。此外,根据331专项工作经验,《条例》还对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带入乘客电梯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在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设置了处罚。
第二,坚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一是突出了电梯选型配置。电梯是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建设环节一旦留有问题隐患,将对电梯的后期使用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条例》第十条对电梯选型配置要求和全过程监管作出了规定:第一款明确“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定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并对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选型配置具体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款至第五款分别规定了相关主体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全面落实电梯选型配置要求方面的责任。另外,针对当前电梯井、底坑漏水渗水的常见多发情况,《条例》第十一条分别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有防水要求的土建工程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载明电梯相关信息进行了规定。二是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目前,我市16.75万台电梯仅有5万台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且存在电梯制造单位和维保单位投保多、使用单位投保少的情况。因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鼓励电梯使用、生产、经营、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责任保险工作,第二款规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强化电梯安全各方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制造单位的责任。《条例》第十五条明确了电梯制造单位对在用电梯全生命周期内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了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在用电梯的配件供应,确保电梯及其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可追溯,并且明示电梯主要部件的维修价格和质量保证期限。二是明晰了使用单位的确定及其责任。电梯安全涉及责任主体较多,使用单位及其责任不清晰,已成为制约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因此,《条例》第十九条依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使用单位确定作出规定,还规定了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条例》第二十条对使用单位的责任作了十三项具体规定。另外,《条例》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特殊的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其在电梯安全使用中还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修理、改造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了要经电梯所有权人同意,并且明确了委托修理、改造电梯的条件以及实施改造后更换电梯产品标牌等要求。三是夯实维保单位的责任。目前,每年一次的电梯法定检验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而日常维保实行市场化运作。我市共有电梯维保单位近500家,本地外地单位基本各占一半,维保行业竞争激烈,维保质量良莠不齐,给电梯运行带来安全隐患。为了整治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质检总局、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13〕191号)规定,《条例》第二十五条对维保单位的资质、在本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在首次开展电梯维保业务前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鼓励原厂维保和选择维保质量好的单位进行维保作出了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维保单位的责任,第二款规定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期超过十五年或者故障频发的电梯应当增加维保频次和项目,第三款规定了维保单位可以依据实时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线下现场维保模式。对于维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维保单位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配合使用单位采取安全措施,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电梯需要经过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相关上位法进行细化规定,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并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合格的,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不但明确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告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而且还对隐患大、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第四、全面加强电梯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运用。为了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方式提高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条例》第七条规定: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二是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也是电梯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也规定了对维保质量进行评价。因此,《条例》第三十三条分三款分别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情形;每年组织第三方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评价。三是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能够有效地处置事故、化解矛盾。要通过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明确救援平台建设、电梯困人救援的时间等方面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因此,《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救援平台、设置专用的应急救援电话96333并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按照就近原则指挥调度开展应急救援。《条例》第三十六条对现场救援要求作出了规定。四是建立电梯事故公示制度。设立电梯事故公示制度,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倒逼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依法更好履行职责,共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因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公示制度,并且要求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包括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发生事故的电梯编号、时间、地点,以及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电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内容的事故发生情况。五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四条,分别对未按规定配置电梯相应设备,转包电梯安装、修理、改造业务,未确保装置有效,将电动车或者其蓄电池带入乘客电梯,维保单位未设置固定场所和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等行为,设置了一定额度的处罚。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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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选型配置和生产
第三章 使 用
第四章 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置、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梯,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 电梯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便民高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等专项经费,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
电梯使用、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引导本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 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鼓励电梯使用、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责任保险。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 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规范运作,并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技术鉴定、监督检查、考核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
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参与制定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开展行业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工作。
第二章 选型配置和生产
第十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定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并对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选型配置具体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设计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和层站等建筑结构,并提出电梯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采购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满足应急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交通流量等要求的电梯。
电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采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有防水要求的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
新建商品房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告知电梯的数量、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等配置信息,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并为业主多途径筹集资金提供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和技术要求。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选择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设置双回路供电或者配置应急救援备用电源,并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
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的乘客电梯,建设单位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视频监控设施,电梯机房内加装空气调节器等环境温度控制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电梯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完成电梯轿厢和井道的移动通信信号覆盖。
推进在用电梯轿厢和井道实现移动通信信号覆盖。
第十五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安全使用培训服务。
(二)不得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三)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作出记录,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的电梯,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在保修期限内提供涉及电梯质量问题的修理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在用电梯的配件供应,确保电梯及其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可追溯,并且明示电梯主要部件的维修价格和质量保证期限。
第十七条 电梯的安装、修理、改造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受委托的单位不得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修理、改造业务。
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电梯制造许可,电梯使用单位依法经电梯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修理、改造。施工单位对其修理或者改造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实施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标牌,标明电梯改造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改造资质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电梯安装、重大修理、改造完成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钥匙等移交给电梯使用单位,办理交付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等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前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他人使用。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二)电梯属于一个所有权人所有的,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三)电梯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共有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使用单位;
(四)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没有约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
根据前款规定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
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梯投入使用前,建立岗位责任、日常巡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在管理区域内公示;
(二)在电梯显着位置张贴使用须知、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使用标志等标识;
(三)保持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干燥,无渗漏水,满足电梯安全运行的通风、温度、湿度、光照度等环境要求;
(四)按照规定对电梯公共接触部位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不得在电梯机房、井道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
(六)确保电梯应急照明、紧急报警、通话、视频监控等装置有效,视频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七)装修电梯轿厢,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不得改变轿厢、层门的结构;
(八)在电梯轿厢内安装的广告设施不得影响电梯的安全;
(九)实行电梯运行值班制度,确保电梯使用期间值班人员在岗、救援服务的联系正常、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十)对运载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采取规范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十一)对维护保养进行现场监督,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十二)发现电梯困人或者接到紧急呼救时,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并做好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十三)电梯需要停止使用的,采取规范的防护措施,并公告停止使用的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修理、改造、更新、安全评估等费用的筹集、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或者经检验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向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业主委员会报告;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着位置及时公开电梯更新、重大修理、改造、动用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授权的其他登记机关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新使用单位或者电梯所有权人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电梯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电梯的使用功能后,向登记机关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未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电梯或者注销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已经灭失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注销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第二十四条 电梯乘用人应当安全、文明使用电梯,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用明示处于停用状态的电梯;
(二)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使用电梯;
(三)倚靠电梯门或者扶梯扶手,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以及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或在出入口滞留;
(四)强行开启或者阻挡关闭电梯门;
(五)拆除、损坏电梯的零部件、通话报警装置、附属设施、安全注意事项或者电梯安全相关的标志、标识;
(六)未采取安全防护、防洒漏措施运送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电器等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
(七)在电梯轿厢内遗撒垃圾、便溺;
(八)将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带入乘客电梯;
(九)携带犬只乘坐乘客电梯时不遵守养犬管理规定;
(十)非紧急状态下使用紧急停止装置;
(十一)其他影响电梯安全使用的行为。
监护人应当履行对被监护人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监护职责。
发现乘用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其他乘用人有权进行劝阻;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章 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
第二十五条 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在本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作业人员,并在首次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前,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鼓励电梯使用单位优先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质量较好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实施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维护保养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其维护保养、修理的电梯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制造单位的要求;
(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上传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执行等信息;
(三)维护保养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在维护保养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监督维护保养人员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并经电梯使用单位确认;
(五)公示维护保养内容、时间、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发现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排除故障,故障难以排除的,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七)针对不同类型电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以及二十四小时应急救援电话,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八)做好应急救援和故障处置等记录,如实记载应急救援和故障处置等情况,记录至少保存四年;
(九)不得采用技术手段限制电梯安全正常使用;
(十)不得将其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以授权、委托、挂靠等方式变相转包;
(十一)在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五个工作日内,将电梯维护保养信息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根据使用单位委托,可以增加对公众聚集场所、整机投入使用满十五年或者故障频发电梯的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可以依据实时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线下现场维护保养。
第二十七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配合使用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二)使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电梯的;
(三)使用已经报停、注销使用登记证书电梯的;
(四)违法进行电梯改造、修理的;
(五)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禁止使用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从事电梯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在首次开展业务前,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电梯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排电梯检验、检测,并自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合格的,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当日,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传输检验、检测数据。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电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告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二)经检验、检测不合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措施的;
(三)超过检验、检测有效期仍继续使用的;
(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禁止使用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或者电梯所有权人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电梯是否继续使用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或者更新:
(一)整机投入使用满十五年的;
(二)因故障导致人员死亡或者严重人身伤害的;
(三)故障频发,影响正常使用的;
(四)因人为因素造成电梯严重损坏的;
(五)因受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灾害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在电梯出入口处的显着位置公示。
受委托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安全评估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评估报告,并将安全评估报告保存至少五年。
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汇集电梯运行监测、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数据,实现电梯基础信息查询、运行状态监测、故障预警、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梯乘用人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及时处理。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一)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
(二)困人故障率高或者近二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
(三)超高层建筑的电梯;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其他电梯。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第三方,通过采取抽查维护保养电梯情况等方式,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危害电梯安全的行为或者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并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电梯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解决电梯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保持专用应急求助电话号码96333二十四小时畅通,按照就近就快原则指挥调度,开展应急救援。
第三十六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服从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指挥调度。除不可抗力外,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市区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其他地区在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报告救援情况。
第三十七条 电梯故障频发或者存在其他安全管理问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落实电梯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公示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电梯事故发生情况,内容包括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发生事故的电梯编号、时间、地点,以及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电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选择的乘客电梯,未配备远程监测装置,设置双回路供电或者配置应急救援备用电源,或者未对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的乘客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的单位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修理、改造业务,或者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将其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以授权、委托、挂靠等方式变相转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确保电梯应急照明、紧急报警、通话、视频监控等装置有效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在本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未配备相应资格作业人员,或者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限制电梯安全正常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