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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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7-28 14:2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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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议程
(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
6.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
7.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8.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
9.审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10.听取和审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11.审议关于检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2.审议关于检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3.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4.审议人事任免案;
15.举行“高质量地方立法需要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法制讲座。
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2年6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亚平
各位组成人员:
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今天的各项议程已经完成。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全市产业创新集群还存在薄弱环节、面临诸多挑战。组成人员指出,该项代表议案选题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案由、案据充分,议案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通过决定,将该项代表议案交政府办理。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决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议案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2021年,全市上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组成人员指出,对照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水平、对照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转型创新仍需加快、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有待增强等短板和弱项。组成人员要求,要围绕苏州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目标,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分析总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短板弱项,引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组成人员指出,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构罪即捕”思维惯性,检察官对不捕、不诉标准把握不准确,不捕、不诉案件存在着一定廉政风险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组成人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加强个案释法说理、法律宣传等工作,构建完善更加有效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深化见效。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聚焦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支出效益,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组成人员指出,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市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为应对各种不利因素,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进行优化调整是合理的。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组成人员要求,财政部门要坚持厉行节约,坚持总量控制,大力优化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作用。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为总结固化我市数据领域改革成果,为破解数据改革发展领域的痛点难点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条例》十分必要。组成人员指出,《条例(草案)》架构、定位和内容符合我市数据工作实际,重点突出了数据共治、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几个方面,突出苏州特色,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组成人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吸收组成人员一审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组成人员认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组成人员指出,随着城市绿化形势不断发展和城市绿化发展理念不断更新,根据苏州“放管服”和城市绿化职能下放的实际,对《条例》中有关条款与工作实践不相符的地方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组成人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吸收组成人员一审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组成人员认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自2019年修订实施以来,为推进我市养犬管理规范有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全市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全社会文明养犬的氛围逐步浓厚。组成人员指出,随着相关上位法的修改,《条例》的部分重要条款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修改《条例》十分必要。《条例(修正草案)》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做法,保持了苏州的特色。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组成人员要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决定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修改后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组成人员认为,为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查找梳理我市相关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作适应性修改是十分必要的。组成人员指出,修正草案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有关法规条款的修改,符合苏州实际,合理可行。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暂不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组成人员要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决定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修改后的三件法规的实施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这三件法规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组成人员认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位法和有关规定,对于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十分必要。组成人员指出,修订草案突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优化相关议事工作流程,文本内容表述更加规范。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修订后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要求,依法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切实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成效;“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在人大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组成人员指出,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省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更好地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组成人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代表工作机构要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报告的汇总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备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上述3项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总结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实施水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组成人员要求,被任命人员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恪尽职守,公正清廉,勤勉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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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纪要
2022年6月27日至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沈国芳、黄靖,秘书长黄戟及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顾海东、周达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万江,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各级调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全市产业创新集群还存在薄弱环节、面临诸多挑战。会议指出,该项代表议案选题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案由、案据充分,议案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通过决定,将该项代表议案交市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决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议案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全市上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会议指出,对照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水平、对照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转型创新仍需加快、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有待增强等短板和弱项。会议要求,要围绕苏州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目标,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分析总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短板弱项,引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指出,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构罪即捕”思维惯性,检察官对不捕、不诉标准把握不准确,不捕、不诉案件存在着一定廉政风险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加强个案释法说理、法律宣传等工作,构建完善更加有效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深化见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聚焦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支出效益,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会议指出,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市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为应对各种不利因素,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进行优化调整是合理的。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要求,财政部门要坚持厉行节约,坚持总量控制,大力优化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作用。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会议认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为总结固化我市数据领域改革成果,为破解数据改革发展领域的痛点难点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条例》十分必要。会议指出,《条例(草案)》架构、定位和内容符合我市数据工作实际,重点突出了数据共治、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几个方面,突出苏州特色,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吸收一审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会议认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随着城市绿化形势不断发展和城市绿化发展理念不断更新,根据苏州“放管服”和城市绿化职能下放的实际,对《条例》中有关条款与工作实践不相符的地方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吸收一审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会议认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自2019年修订实施以来,为推进我市养犬管理规范有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全市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全社会文明养犬的氛围逐步浓厚。会议指出,随着相关上位法的修改,《条例》的部分重要条款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修改《条例》十分必要。《条例(修正草案)》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做法,保持了苏州的特色。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要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决定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修改后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会议认为,为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查找梳理我市相关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作适应性修改是十分必要的。会议指出,修正草案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有关法规条款的修改,符合苏州实际,合理可行。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暂不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会议要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决定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修改后的三件法规的实施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这三件法规有效实施。
会议审议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会议认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位法和有关规定,对于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十分必要。会议指出,修订草案突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优化相关议事工作流程,文本内容表述更加规范。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修订后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要求,依法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切实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成效;“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在人大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听取审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议指出,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省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更好地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代表工作机构要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报告的汇总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备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述3项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总结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实施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举行了高质量地方立法专题法制讲座。会议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苏州地方立法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市委的全局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全市人大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继续保持和改进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法规项目机制,做好沟通协调,高质量地完成全年的立法工作任务。要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作用,围绕立法需求、立法参与、立法审议、立法评估等关键环节,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作为,上下联动、同心协力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
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
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顾 浩
各位组成人员:
徐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议案、张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议案,是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合并处理、作为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议案。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在吴晓东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工委会同代表议案建议工委围绕议案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展了深入调研。我们先后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专题调研,分别赴张家港市、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实地察看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数字金融、数字创意、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情况,并召开产业创新集群座谈会,广泛听取当地政府、人大代表、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我们还按照市委调研民营企业活动的统一部署,走访太仓市部分民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研发投入等发展动态。经过审慎研究,我们认为,该议案案由、案据充分,方案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定,交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实施议案的必要性
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本月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我市产业创新集群还存在薄弱环节、面临诸多挑战。
1.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角度看,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产业数字化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与深圳、杭州等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线新经济的头部企业和高端平台还不多,且我市硬件业比重高、软件业比重低。我市全国软件百强企业2021年实现零的突破,但在数量上较深圳、杭州和省内南京(8家)仍然落后较多。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给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带来一定难度。
2.从产业基础支撑要素角度看,尽管我市省“双创人才”数量连续15年位居全省第一,但我市在高素质劳动力人才培育方面仍略显不足,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仍然偏低,对高学历特别是研究生学历劳动力人口的吸引力不如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城市,创新人才有待进一步集聚。随着教育部对重点高校异地办学建院限制、中国科学院对外地院所收缩,我市科研资源引进和集聚面临新的更大挑战。企业人力成本与日俱增,因环保、安全标准更趋严格,企业在整改提升方面的相关费用增加,产业支撑要素的比较优势有所弱化,以跨国公司为主的外资企业寻求更低的生产成本和更优惠的扶持政策,部分企业面临外迁风险。部分开发区自身土地空间、能源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约束日益趋紧,载体空间资源制约日益突出,后续承载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招商和项目落户进程。
3.从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角度看,目前我市产业基础能力依然薄弱,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卡脖子”问题仍然突出,创新主体和载体支撑还不够,创新水平与深圳等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863亿元)远低于深圳(1676亿元),研发投入规模偏低。重大创新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大院大所协同支撑机制不畅,在研究领域、设施建设上存在交叉和重复;产学研合作、医企交流有待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有效发明专利等创新指标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我市缺少国家层面的重大创新资源布局,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例,全国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22家,我市仅有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这将对我市持续创新能力产生深远影响。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后备力量不足,产业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4.从集群发展表现形态角度看,国家首批2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中,江苏6个入围,其中我市仅1个,入选数量少于南京(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国已布局建设21家,我市仅1家,少于北京(3家)、上海(2家)、深圳(2家),与我市工业经济规模不相匹配。我市超百亿元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机械、冶金等低附加值或传统行业领域,在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等方面与世界一流水平存在差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还需进一步壮大。部分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相对薄弱,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科技型龙头企业数量较少,缺乏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力的重大产业项目。从科创板上市企业来看,我市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从主营业务来看,产品单一,营收来源单一;从行业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产业细分领域,没有集团性上市公司。从企业培育后备力量来看,目前全市营收500至1000亿元工业企业仅3家,且均为外资企业,未来能成长为超千亿元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数量不多。发展中存在片面“比拼政策”,板块间或明或暗有“内卷”的情况。
5.从重点产业发展领域角度看,我市部分传统产业处在产业链中低端,新兴产业发展面临上海超大城市的“虹吸效应”。
——电子信息产业,总体处在产业链加工制造环节,产业发展仍处于价值链低端,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电子产业以加工贸易起步,多以品牌代工为主,产业整机品牌和自有品牌不足,带动能力有限,产业话语权不强,未能实现品牌和代工产业的良性互动,难以引领国内主要循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主流产品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强烈依赖第三方的先进IP核、先进工艺和外包设计服务,IC设计和晶圆制造等行业发展相对滞后。
——装备制造产业,龙头企业外资占比较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数量少于上海、深圳等地,装备工业带动作用仍需进一步激发,高水平创新企业还需持续引育。随着技术融合发展,高层次创新人才供不应求,尤其是复合型人才更为紧缺。产品智能化程度不高,大部分装备还是普通机械产品,需进一步加大智能化研发力度,加快装备嵌入软件研发和控制芯片应用。
——生物医药产业,已形成一定基础和品牌效应,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产业规模企业规模不够大、产业支撑作用不强等差距,缺少航母级集团和总部引领。专业高校数量和产业领军人才数量不足,本地临床资源支撑度不足,药品器械审评速度有待提高。
——先进材料产业,2021年全市先进材料规上工业产值10739.5亿元,其中规模支撑材料占据了81.4%,主要以钢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代表产业核心地位的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占比偏低,特别在第三代半导体、纳米生物材料、纳米功能材料等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数字金融产业,“量”增长迅速但“质”提升不足,金融科技、基金等类型企业数量较多但产出效应不明显,数字金融产业平台实体化运营程度总体不高。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的系统性有待提升,全市应用数字人民币氛围还不够浓厚,各地应用场景建设不平衡。数字人民币支付生态还没有形成闭环,市场化运营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建立,靠行政力量推动的点状创新,并没有串联到线到面、进而延伸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市民在数字金融普惠性上的获得感还不多。
——智能车联网产业,在相城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车辆研发生产、测试道路、车路协同示范应用产业链,但产业发展面临法律滞后难题,无人驾驶上路行驶的合法性不足,大大阻碍了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落地。虽然深圳有望今年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但国内还未立法统一监管。
二、实施议案的可行性
我们认为,此次议案选题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契合实际、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议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对解决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并且实施议案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共识。
1.产业基础好。苏州是我国工业重镇,拥有16万家工业企业,涵盖35个工业大类、167个工业中类和491个工业小类,是国内工业体系最完备的城市之一。202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迈上4万亿元新台阶。苏州“一号产业”生物医药集群入选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国生物药排行榜前10名企业中有6家在苏州布局,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首次跻身全国第一;苏州纳米新材料集群入选首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并跻身全球八大纳米产业集聚区之一。我市获批创建全国首个区块链发展先导区,苏州纳米城获评全国集成电路高质量发展十大特色园区,相城是全国首批数字人民币4个试点地区之一、并获批全省唯一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苏州高新区是江苏省“一区一产业”战略布局中唯一重点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地区。
2.科技属性强。2021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数首次突破万家,总量位列全国第五、全省第一;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家,累计达49家;入库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5000家。认定“独角兽”培育企业217家,获得股权投资机构青睐;拥有“瞪羚”企业989家,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占平均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64%,形成了头部科技企业的“白名单”。创新企业科技属性较强,以科创板为例,我市科创板有效受理52家,上市44家,有效受理数和上市数均位列全国第三,主要集中在硬科技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
3.平台能级高。苏州建设了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长三角量子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地级市,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长三角转化中心落户我市,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签约落地,15家国家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有12家落户苏州,拥有全球“灯塔工厂”5家、占全国六分之一,“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和太湖科学城规划建设高标准推进。
4.创新生态优。出台全省首部营商环境市级地方性法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苏周到”“苏商通”APP,创新打造苏州自然人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苏州法人服务总入口;上线“苏链通”平台,保障疫情期间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畅通。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域“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全面推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市“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比率超过90%。苏州连续10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连续2年被评为“中国最佳引才城市”,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总量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一。通过布局姑苏实验室等一批高能级创新载体,持续集成人才、资本、政策、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要素。
5.科研成果实。2021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5957件,比上年增长16.1%;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6.90件,比上年末增加8.85件;PCT国际专利申请3121件;2021年获中国专利奖金奖4件,占全国十分之一。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17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2.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我市在2021年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五,较上年上升两位,是前五名中的唯一地级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连续12年位居全省首位。
6.开放载体多。开发区是企业和相关机构发生协同效应、促进自主创新的场所。我市现有国家级开发区14家,其中国家级经开区9家、高新区4家、保税港区和旅游度假区各1家,苏州工业园区既是经开区、也是高新区;省级开发区6家,其中省级经开区1家、高新区4家、旅游度假区1家。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实现“六连冠”,在国家高新区评价中位列第7。全省前20强经开区、前20强高新区中,我市分别有9家、6家。各级开发区集聚了全市96.5%的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165家、82.64%的高新技术企业9227家,全市14个国家级开发区实现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全覆盖,苏州成为全国省级以上开发区最多、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
7.社会氛围浓。2020年4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将每年7月10日、4月28日、7月21日分别确定为“苏州科学家日”“苏州工匠日”“苏州企业家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今年1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年第一会”,对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作出全面部署。2月8日,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推进大会在昆山召开,选择从首个产值破万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破题,开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此后,市委、市政府在狠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相继召开了多个专题会议,深入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三、实施议案的几点建议
结合调研情况和我市实际,对实施好议案,我们建议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聚力打造地标产业和产业地标,全力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奋力推动苏州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
1.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更好结合。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创新型企业天然具有联结科技与产业的动力,拥有对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的主导地位。基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利用、更好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集群形态组织创新,以数字手段赋能创新,以优质服务激活创新,以企业主体落实创新,让创新主体第一时间链接到最需要的创新资源。全力引导企业专注主业、敢于创新,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快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2.注重创新环境与营商环境更好结合。集群归根到底是产业生态的生成和生长,通过一批新业态新模式,营造与产业链相融的创新生态。优化创新生态就是增强创新竞争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扩大科研自主权等方面推出更具突破性的政策举措,有效促进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运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对排查梳理出的需要重点突破的技术方向进行合力攻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持续巩固“最佳比较优势”和“最优营商环境”,做到同等条件下综合成本更低、同等成本下政务服务更好、同样服务下市场机会更多,努力让苏州成为“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
3.注重领军人才与专技人才更好结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素质人才。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既需要创新人才的研发引领,也需要企业家的战略经营,还需要专技人才的执着坚守。要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大力培育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高质量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努力培养更多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推动在苏高校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苏州学习深造,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全力打响“人到苏州才有为”品牌,努力以人才链的“强”激发创新链的“活”、托举产业链的“优”。
4.注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更好结合。数字已经成为集聚创新要素最多、应用前景最广、辐射带动作用最强的技术。要抢抓数字化机遇,以“数字”撬动存量、缔造增量,推动产业发展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在数字经济“主赛道”上跑出发展加速度。坚定不移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在线新经济等发展,加速催生壮大一批数字经济的新业态新模式,用数字经济的蝶变催生创新集群的聚变。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智能化、数字化引领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夯实创新集群底座。深入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快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不断扩大规下工业企业覆盖面,持续提升“苏州制造”核心竞争力。
5.注重自立自强与合作协作更好结合。创新集群要素之间的开放程度越高,集群的质态就越好,需要实现更高水平的跨领域开放、跨地域开放。要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试验区国家战略在苏州叠加的历史机遇,在更高层次开放合作中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和“吴淞江科创带”建设,加快布局新的创新集群。用好中新、中德、中日、海峡两岸等重大开放创新载体优势,借助上海进博会等重要平台,全面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努力在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中提升自身科技综合实力。各县级市、区要用好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制度优势,聚焦重点特色领域,高水平建设一批产业创新集群,实现错位发展、协调联动。企业要聚焦前沿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攻关。有能力的创新型企业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链主”企业要发挥龙头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强化整体产业链的韧性。
6.注重研发机构与服务机构更好结合。研发机构一头连着科研、一头连着产业,在创新集群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研发机构特别是新型研发机构要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让科学家的研发成果价值充分市场化,积极探索“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的新模式,大力发展定制研发业务,探索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难题。推动在苏高校立足资源和平台优势,牵头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推动创新价值更好更快转化,主动搭建各类创新资源要素交流互动平台,链接分散的创新成果供给和需求。聚焦资源技术交易涉及的专利服务、科技评估、检验检测认证、法律服务等机构和平台,加大精准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全链条、全周期的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7.注重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更好结合。财税、金融是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活水。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聚集作用,完善创新集群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支持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让资本和创新的纽带更加紧密。充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苏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创新集群发展,商业银行等机构要加快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主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雪中送炭”式的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8.注重优质导入与低端转出更好结合。有产业不一定有创新,也不一定有集群,应围绕优势产业抓创新、围绕优势企业建集群。要聚焦主导产业、绘制创新图谱,研究分析产业链中的创新能力短板与缺项,以强链、补链、固链打造产业创新集群。加强科技招商队伍专业化建设,想方设法招引各相关领域研究能力最强的高校、最强的创新团队。加大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总部机构招引力度,强化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总部经济,努力在科技创新高原上打造更多高峰。鼓励本地企业在苏州做大做强总部、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等,对缺少足够技术支撑甚至没有任何技术优势的落后企业,要有序淘汰,腾出更多空间、更多资源支持创新发展。激活土地要素空间流动,已经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要站在全市层面统筹谋划,以“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契机,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扎实开展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协同创新,引导优质资源向集群集中,通过空间重构,带动资源重组,实现品质重塑。
9.注重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好结合。产业创新集群建设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哄而上,需要系统规划、统筹推进,需要上下联动、久久为功。市级层面要加强统筹布局和政策指导,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今年市委“一号文件”、“2025行动计划”、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的有序衔接,一个一个产业谋划推进、落地实施。各县级市、区要按照“市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局部和局部之间的关系,依托资源禀赋,突出产业特色,避免同质竞争,实现近和远、稳和进、质和量的有机统一。要增强依法行政本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
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
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
处理意见的决定
(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和“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代表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在议案交办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关于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
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海东
各位组成人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市上下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改革创新中增强发展动力,在创优环境中激发发展活力,在绿色发展中厚植生态优势,在民生保障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全市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度苏州高质量发展成效
根据2021年省对设区市高质量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我市居全省第二名。自2018年以来,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苏州连续四年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参与监测的九个县级市(区)在全省排名总体靠前,2021年昆山、太仓、张家港入围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地区。工业园区、昆山、高新区列苏州对县级市(区)高质量绩效评价考核前三位。
(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强度”。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定向好”,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2021年苏州实现生产总值22718.3亿元,总量稳居全国第六位。有5个县级市(区)地区生产总值超2000亿元,昆山达到4748亿元,工业园区和张家港均首超3000亿,相城首超千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4万亿,达41308.1亿元,稳居全国前三,昆山首超万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亿元,居全国第四位。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分别保持全国第四和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9千亿,达9031.3亿元,居全国第七位。
(二)产业升级迈出坚实步伐,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力度”。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面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全国“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标杆城市。2021年完成“智改数转”项目1.06万个,新增全球“灯塔工厂”3家、国家首批智能制造业示范工厂3家。实施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3300亿元。获批创建全国首个区块链发展先导区。“苏州制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制造业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4%,其中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分别达62%和60.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2.5%,其中工业园区达73.9%,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均超55%。
(三)创新动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浓度”。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发展积蓄更强动能。科技综合实力连续十二年位居全省第一。预计2021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左右,其中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分别达4.85%和4.44%。创新企业加快培育。2021年末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11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17942家,均位居全省第一。潜在独角兽企业入围39家,仅次于北京、上海,位列全国第三。创新载体实现新突破。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成功获批,苏州成为唯一一个拥有两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地级市。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长三角转化中心成功落户。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6万件,同比增长16.1%,每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7.84件,其中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分别达59.25件、56.47件和50.39件。累计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数连续9年位列全国第一,省“双创人才”累计入选1236人,连续15年位列全省第一。
(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深度”。“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公布。全国工商联发布《2021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中,苏州位列全国第三。大力推行企业开办线上“全链通”、线下“一窗式”集成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最长2天最少0.5天”。2021年全市新登记法人企业11.26万个,同比增长14.9%,其中太仓和高新区新登记法人企业增速均超40%。对外贸易创历史新高,2021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3921.1亿美元,同比增长21.7%,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48.6%。全市实际使用外资69.92亿美元,同比增长26.2%,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比重21.2%。
(五)城乡发展协同并进,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融度”。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中环北线全线贯通,轨道交通5号线开通运营,桐泾路北延工程隧道实现双线贯通,太仓港集装箱码头四期启用。精心开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街巷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发布《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2.0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六)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美度”。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强化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为全省最低,其中太仓和工业园区PM2.5年均浓度均为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5.5%,其中太仓和姑苏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87.7%和86%。林木覆盖率达20.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0.4%。苏州在全省“263”专项行动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四年名列第一。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在全国率先建立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与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力度,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13.36公顷/亿元,其中工业园区、姑苏区、高新区均低于10公顷/亿元。
(七)民生保障成效显着,高质量发展答卷更有“温度”。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办好惠民实事。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到79.2%。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8191元,分别是全国、全省的1.94倍和1.44倍,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1.8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95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我市荣获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文化软实力持续提升。出台《“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7.18%、6.79%和6.67%。启动和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常态长效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2%和27.9%。
二、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尽管苏州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水平、对照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
(一)转型创新仍需进一步加快。当前苏州产业转型仍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增强。2021年苏州高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3.9%,列全省第10位,占比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0位。研发投入占比在全省虽居首位,但与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相比仍有差距,科技自立自强任务艰巨。
(二)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还待拉长补齐。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优质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供给有待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高,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例如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为53.7%,在全省位列第12位。
(三)生态环境治理压力依然较大。苏州工业企业数量众多,能源消费量巨大,节能减排任重道远。2021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全省列第12位,同比下降0.9%,在全省列第9位。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92.5%,在全省排第7位,低于南京(100%)7.5个百分点,生态环境保护仍需加大力度。
(四)安全生产任重道远。2021年我市先后发生了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吴江区“12·6”黎里镇文旅项目房屋坍塌事故、相城区“12·6”采莲路富元家园外立面改造项目坠落事故。安全生产工作道阻且长,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苏州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开展情况
自2018年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以来,苏州聚焦高质量发展导向,建立切合苏州实际的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高质量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通过评价考核把脉工作成效,寻找短板弱项,有效统一思想理念,形成纵横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聚焦机制建设,更加注重工作有力有序。一是织密工作网络。建立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协调监测评价考核过程中的问题,形成了统一协调、紧密协作、沟通顺畅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建立起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处室扎口负责,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形成领导有力、分工明晰、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监测评价工作机制。
(二)聚焦精准谋划,更加注重考核科学导向。在设置考核指标过程中注重四个“突出”:突出对上衔接,全面落实“省考”指标;突出重点任务,体现苏州发展特点;突出为基层减负,切实精简指标;突出总体稳定,保持适度的延续性,评价方法与考核内容在优化调整的基础上尽可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延续性。
(三)聚焦过程管理,更加注重贯彻落实成效。一是强化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半年自查评估,重点围绕取得成效、薄弱环节、工作举措等对每个指标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加强指标月度、季度监测,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的分析研判,通过纵向分析、横向对比,及时发现掌握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切实做到以数据找差距,以监测推落实,以考核促实效。二是制定指标补短赶超计划。明确每项指标的目标和方向,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专人。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推进助力完成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
(四)聚焦业务规范,更加注重考核数据质量。一是加强评价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制定实施细则和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全面提升各项指标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对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严把数据源头关、填报关、审核关和测算关等,做到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准确、结果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情况。
四、2022年苏州对县级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修订情况
为全面落实苏州高质量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2022年将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在框架结构上,保持延续性与稳定性
苏州对县级市(区)考核继续沿用上年框架,仍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加减分项。一是为了突出各地主攻方向和发展重点,设置个性化指标。二是为激发各地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动力,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通报,创新载体培育等方面设置加分项。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权重比例为80∶20。
(二)在指标设置上,突出承接与创新兼顾
一是全面落实上级要求。按照“能落尽落”原则,在省对设区市的考核指标中,剔除县(区)不适用指标,全面承接“国考”、“省考”要求,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市县联动,合力推进苏州高质量发展取得领先水平。
二是聚焦我市重点任务。立足苏州发展实际,抓深抓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虑增设苏州特色指标。紧扣“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增设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等指标;发挥有效投入关键作用,增设工业重点项目投资指标;加强生态文明工作推进力度,增设“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完成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成率等指标。
(三)在评价方法上,注重统一性与差异化相结合
对各板块采用同一套共性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为进一步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差异性,对部分指标根据板块发展特色和发展重点设置差异化权重,力求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例如对姑苏区加大服务业、民生类指标权重。
五、下一步工作
(一)以目标为牵引,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导向,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围绕高质量指标体系,梳理细化各项指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加强对县级市(区)的工作指导和推进,协调处理评价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评价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补短补软。认真分析总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对于落后的指标,分析研究制约发展的瓶颈,找到差距的症结所在,尽最大努力提升薄弱环节,确保短板弱项指标位次稳步提升。对于领先指标,持续巩固优势,发挥好评价考核的“压舱石”作用。
(三)以过程监测为抓手,强化对标对表。加强高质量发展指标日常分析,动态跟踪,全面掌握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加强横向比较,及时开展省内城市对比分析,切实做到以数据找差距,以监测推落实,以考核促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 2021年度苏州县级市(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权重 |
工作责任部门 |
资料来源部门 |
1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3.5 |
市发改委 |
市统计局 |
2 |
营商便利度 |
分 |
3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3 |
新登记法人企业数 |
个 |
2 |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市市场监管局 |
4 |
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2.5 |
市工信局 |
市统计局 |
5 |
规模以上工业核心增加值率 |
% |
2 |
市工信局 |
市统计局 |
6 |
工业投资完成情况 |
% |
2.5 |
市工信局 |
市工信局、 市统计局 |
7 |
贸易额占全市比重及增速 |
% |
2.5 |
市商务局 |
市统计局 |
8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 |
2.5 |
市商务局 |
市统计局 |
9 |
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 |
% |
2 |
市金融监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苏州中心支行 |
市金融监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苏州中心支行 |
10 |
政府性债务率 |
% |
2.5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11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 |
2.5 |
市工信局 |
市统计局 |
12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2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 |
13 |
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3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
14 |
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
% |
1.5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 |
15 |
每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1.5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16 |
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
个 |
2.5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
17 |
高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 |
2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
市统计局 |
18 |
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 |
分 |
2.5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等 |
市住建局、 市人防办 |
19 |
乡村振兴实绩水平 |
分 |
6 |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储备局 |
20 |
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
分 |
3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宣传部 |
21 |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2.5 |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局 |
市委宣传部、 市统计局 |
22 |
碳达峰水平 |
分 |
4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 |
公顷/亿元 |
2 |
市资源规划局 |
市资源规划局 |
2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1.5 |
市水务局 |
市水务局 |
25 |
空气质量 |
— |
4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26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3.5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27 |
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及增速 |
% |
2.5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
28 |
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及增速 |
% |
2.5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
29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2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30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5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
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 |
31 |
普通高中资源新增供给水平 |
% |
2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32 |
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
次 |
1.5 |
市文广旅局 |
市文广旅局 |
3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 |
% |
1.5 |
市卫健委 |
市卫健委 |
3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 |
元 |
1.5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35 |
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覆盖率 |
% |
1.5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36 |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
% |
1.5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退役军人局 |
37 |
食品安全水平 |
分 |
2.5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38 |
安全生产水平 |
分 |
5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39 |
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
% |
1.5 |
市委政法委 |
市委政法委 |
40 |
道路交通管理质态综合评价 |
分 |
1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41 |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综合评价 |
分 |
1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42 |
每万常住人口重复信访量 |
件 |
1 |
市信访局 |
市信访局 |
关于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军
各位组成人员: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报告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当前,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占比持续下降,社会治安不断向好。2021年,苏州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数占受刑事处罚总人数的86%,最高刑为拘役的危险驾驶人数占被判处轻刑人数的32%。这些人员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以往“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办案模式已无法适应现实所需。为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2021年4月,党中央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同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苏州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及时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与其他政法机关一道,在压降诉前羁押率的同时,不断向社会传递司法善意,相关做法多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表扬。
一、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的实践成效
近年来,苏州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和有力监督下,自觉服务保障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发挥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能动履职,兼顾精准打击与平等保护。苏州检察机关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涉黑涉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诈骗等犯罪,该严则严,依法从严追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充分考虑案件的逮捕、起诉必要性,当宽则宽,不断释放司法善意。2021年,市检察院出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适用指引,明确存在真实交易的票货分离行为应分情况审慎处理。比如太仓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33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检察机关对职业开票人从严打击;对犯罪金额较大,有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的18家企业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对犯罪金额较小,发展前景较好的15家企业依法不起诉,通过依法“轻轻重重”的法律适用,既体现法律的权威,又释放法律的温度。该案被最高检《走进人民检察》报道,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赞。又如吴中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盗窃外卖案件,嫌疑人提出了因疫情生活所迫才偷取外卖的辩解。检察官调取嫌疑人账户了解其确因疫情没有生活来源的客观情况,查阅嫌疑人手机发现其将外卖单拍照留存确有事后赔偿的意愿,最终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况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二是严管厚爱,开创苏州特色合规模式。苏州检察机关对企业的不捕不诉不是不捕了之、不诉了之,而是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完善企业合规框架制度,助力企业经营走上正轨。2020年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在全国首批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企业刑事合规从宽制度工作规程》《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办法》等,首创企业风险提示函机制。2021年5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专程来苏州调研合规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今年,苏州检察机关积极将企业合规制度引入数字经济领域,引导创新型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比如工业园区一家主营大数据业务的科技企业在明知客户需求产品存在诈骗风险的情况下,仍为产品进行短信推广并从中获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案中,检察机关引导企业完善制度,对产品准入设置“红线”,并对企业核心数据库来源、流转、存储等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又如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新三板上市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中,在企业完成进出口贸易制度流程合规改革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该公司已启动从新三板向科创板的转板上市工作。
三是释放善意,充分发挥认罪认罚钝化社会矛盾作用。明确认罚应当包括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愿意赔礼道歉、修复社会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落实提供了良好的适用基础。从司法实践来看,90%的案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上诉率从2018年的8.26%降至2021年的3.55%,其中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仅为0.61%,被告人真正服判悔过,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让刑罚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彰显。苏州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刑事和解等价值作用,22%的相对不起诉案件在检察环节进行了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苏州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要求的有关做法
(一)准确把握制度内涵,确保司法政策精准适用
一是以完备制度确保捕、诉案件质量。苏州检察机关先后出台《逮捕强制措施实施办法》《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的工作办法》《不起诉工作操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除了规定不捕、不诉情形外,也规定了应当逮捕、应当起诉的情形,避免不捕、不诉权的滥用。除了将捕后轻缓刑纳入考核范围外,也将不捕、不诉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将涉及公职人员身份的不捕、不诉案件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确保不捕、不诉适用规范适当。
二是以科技手段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客观上,不捕带来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风险,可能影响诉讼顺利进行。检察机关为配合公安机关共同解决取保候审执行难问题,探索以电子手铐、微信语音签到等方式加强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管理,大力解决基层执行机关人员力量不足导致管理缺位等现实问题。
(二)强化系统思维,促进政法机关协同落实
一是与公安机关凝聚共识。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机关,追求打击数和羁押率是情有可原。苏州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始终致力于在不捕、不诉案件办理中充分听取公安机关意见,逐步形成共识。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听取公安机关意见的规定》。制度施行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共就2210件不捕、不诉案件逐一听取公安机关意见,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或检委会230次。同时,苏州检察机关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加压力,快速高质办理简易案件,减少不必要的退查。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对不捕、不诉问题逐步形成共识。
二是立足长效健全机制。在理念趋同的基础上,苏州检察机关注重建章立制,提升工作实效。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公检法司四机关签订《关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指导意见》,加强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确定案件繁简分流、一站式刑拘直判等机制,为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奠定基础。今年4月,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办法》《会谈工作规则》《逮捕强制措施》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据的侦查和审查要点,激活一般监视居住羁押措施的适用,探索羁押公开听证,开展羁押释法说理,确保逮捕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逮捕替代性措施的全面落地,进一步提升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综合治理。针对外来人口犯罪占比较高的现状,检察机关采取“异地联动”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外地人员适用取保候审“同城待遇”。吴江区检察院积极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位优势,与多地会签《逮捕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办法》,加强跨省异地逮捕必要性审查,统一不起诉标准。与辖区司法局联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检察工作室,对于刑事和解的轻罪案件,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三)强化内外监督,确保程序和实体公正
一是加强释法说理。苏州检察机关出台的《逮捕强制措施实施办法》《不起诉工作规范》均要求检察官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说理,尤其是有被害人的案件,要将矛盾是否化解作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作出决定前,要听取被害人意见,将理由说到位并记录在案。对于没有听取被害人意见书面记录的案件,作为重点质量评查案件进行督查,不断压缩检察官被寻租的空间。
二是强化公开听证。为提高不捕、不诉案件的办理质量。检察机关不断拓宽公开听证范围,苏州检察机关在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基础上,探索以听证方式对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进行纷争化解。2020年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对190件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注重说理效果。
三是接受当事人廉政监督。出台《办理刑事案件中强化当事人廉政监督的工作办法》,逐案向不捕不诉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权利告知书》《廉政监督反馈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2021年6月,案件当事人袁某收到《告知书》后向相城区检察院反映,李某龙曾以“找关系”摆平案件为由向其索要“打点费”20余万元。该院立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引导侦查,李某龙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苏州落实有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理念意识仍需更新。“构罪即捕”的思维惯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策的落地,仍然存在认为不捕不诉就是放纵犯罪的认识偏差。二是制度机制仍需完善。刑事和解等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健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三是队伍素能仍需提升。有些检察官对不捕、不诉标准把握不准确,不能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仍然存在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情况。同时,不捕、不诉案件也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
下一步,苏州检察机关将和其他政法机关一道协同发力,构建完善更加有效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深化见效。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持续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以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落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单位的沟通,确保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制度落地。
二是加大释法说理赢得社会理解。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有争议的案件决定不逮捕、不起诉之前充分听取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提高检察机关不捕、不诉决定的司法审查力度。通过个案释法说理、法律宣传等工作,积极传导司法理念,争取人民群众对非羁押措施、非刑罚措施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加强配套机制建设。推进全市逮捕替代措施一般监视居住的全面落地,建立对社会危险性的科学评估机制。推动应用电子手环、非羁码、微信工作站等大数据监管措施。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障金制度,建立刑事和解专家团队。
四是强化自身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岗位练兵、完善考核等方式,提升检察官精准适用不捕、不诉权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过问和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加强检察官廉政教育,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各位领导,听取我院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报告,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该项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在贯彻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不断凝聚共识、深化实践,充分发挥党的刑事政策在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功能优势,并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多检察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有关用语说明
1.速裁程序: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之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十日,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会进行释法说理,由犯罪嫌疑人选择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2.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案件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听证员意见,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意见,是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3.逮捕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应当应用于社会危险大、主观恶性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捕后判处轻缓刑的案件,反映出检察机关在办理批准逮捕案件时,未能准确考量案件的逮捕必要性,是检察机关评价逮捕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指标。
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目前,苏州两级检察机关均已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承载着监督、配合、制约机制的组织协调、统筹推动、督促落实、确保正常运转的职能,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举措。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小玫
各位组成人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聚焦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支出效益,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今年,受俄乌冲突、疫情蔓延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大规模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以及六税两费减免等,一方面有力地支持企业减负纾困,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1~5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2亿元,减收173.3亿元,同口径下降6.3%,税比85.2%;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7亿元,增支26.4亿元,增长2.8%。
本次调整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坚持总量控制,大力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通过压降一般性支出、非紧急非刚性支出,将节省的资金更多的用于企业纾困等急需项目。
收入方面,考虑到随着经济运行进入向上修复期,财政收入预计也将会稳步回升,且减税缓税政策仍有不确定性,收入预算本次暂不做调整。支出方面,除了债券发行需追加预算支出,其他仅进行结构调整,主要措施是:压减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追减各类受疫情影响的工程进度款;追减各类非刚性、非紧急项目支出,统筹用于纾困等急需方面。下面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55714万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20000万元,建议调整为3875714万元,调增20000万元,增长0.5%。本次涉及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追减项目合计123400万元,主要是: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院二期工程等基建项目因疫情等因素影响追减58211万元,“1+N”生物医药专用资金等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追减35098万元,厉行节约压缩经费追减12000万元,农村现代化资金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追减10000万元,姑苏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等项目追减8091万元改由一般转移支付保障。
追加项目合计123400万元,主要是:根据苏府〔2022〕19号文件要求,预留企业纾困等相关经费100000万元,五院改扩建追加15400万元,因新增债券资金未到位追加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疾病控制中心迁建项目8000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合计20000万元,主要是: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延伸工程(东段)追加15000万元,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追加5000万元。
(二)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66050万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61100万元,建议调整为2427150万元,调增61100万元,增长2.6%。苏相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2781万元,本次不作调整。本次涉及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追减项目合计163727万元,主要是:医疗运营补助、微巴运营补贴、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险等补贴追减95195万元改由上级转移支付保障,街道区域环境整治与维护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追减33400万元,星海医院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因新增债券到位及实际进度原因追减34071万元,厉行节约压缩经费追减1061万元。
追加项目合计163727万元,主要是:企业纾困等相关经费追加119105万元,城市微更新追加12200万元,科创基金、科技共建等专项资金追加27422万元,阳澄湖水源地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款追加5000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合计61100万元,主要是:312国道东段改扩建追加40000万元,文景路北义务制学校追加14000万元,园区八中改扩建工程(二期)追加7100万元。
二、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54376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69500万元,建议调整为2223876万元,调增69500万元,增长3.23%。本次涉及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追减项目合计161270万元,主要是:苏州北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追减42600万元,江苏白洋湾口岸暨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追减22000万元,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追减19800万元,市级轨道项目资本金等追减53270万元。
追加项目合计161270万元,主要是:预留偿债项目资金90270万元,因债券资金未到位追加南大苏州校区建设(市级补助)30000万元、中环二期项目垫资追加31000万元,农村现代化资金改由政府性基金列支追加10000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合计69500万元,主要是: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妇幼保健院追加28000万元,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太湖新城医院追加20000万元,娄江及福星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追加10000万元,市立医院康复医疗中心追加10000万元,工职院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追加1500万元。
(二)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15280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173500万元,及动用上年结余等166947万元,建议调整为2255727万元,调增340447万元,增长17.8%;苏相合作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33754万元,本次不作调整。本次涉及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追减项目合计266500万元,主要是:轻轨建设出资追减173000万元,因新增债券资金到位追减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等建设项目83500万元,散乱污整治项目追减10000万元。
追加项目合计433447万元,主要是:娄葑南片区、斜塘南片区等区域更新项目追加150375万元,独墅湖示范区、金光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追加130000万元,老镇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追加89000万元,街道区域环境整治与维护追加33400万元,新增农业农村统筹支出18985万元,土地收储追加11369万元,金鸡湖及周边区域水环境治理追加318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合计173500万元,主要是:独墅湖医院二期追加50000万元,通苏嘉甬铁路(园区段)追加50000万元,职教园区追加46600万元,星海医院改扩建追加7000万元,企业总部基地综合管廊一期追加4500万元等14个项目。
三、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1.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2021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1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24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92300万元,2021年12月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010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0877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92322万元。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895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2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9500万元,2022年5月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4999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810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01822万元。
2.园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2021年园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35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53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1200万元,2021年12月末园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814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575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23897万元。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2346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额度6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3500万元,2022年5月末园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854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339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51597万元。
(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1.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按照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截至目前,2022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9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31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9000万元,专项债券140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对应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合计408500万元。
2.园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按照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截至目前,2022年园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6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73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31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200万元,专项债券2542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对应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园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合计549000万元。
各位组成人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 议
(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小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市政府提出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顾建明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这为我们的数据条例立法工作指明了行动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也先后出台地方数据条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数据管理、应用和安全等工作提出新要求。《条例(草案)》的制定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更是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
二是保障数字苏州建设和规范数据处理活动的必然要求。数据处理活动是一个由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协同、多流程优化、多机制并行的过程。数据从采集加工、分类分级到共享开放构成了数据处理活动的“内循环”;数据的开发利用、流通交易、资产评估、赋能应用构成了数据处理活动的“外循环”。《条例(草案)》的制定可以进一步规范数据处理流程,明确不同处理过程中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推动数据处理活动中各类基础通用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完善,充分保障数据安全与数据质量,促进和规范数据开放利用,从而为数据进入市场流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百业的作用,促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等维度应用场景建设,保障数字苏州建设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在城市发展竞争中,城市法治化水平已经成为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来源,也是城市软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的主要途径。在数据领域,目前国内各主要省市均在大力推进数据相关法规的建立,其目的就是在面向数字化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掌握主动权。《条例(草案)》的制订,可促进和规范苏州全域的数据开放利用,加快苏州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区域数据合作,是抢抓苏州高质量发展机遇的“先手棋”,这对进一步营造苏州开放、公平、公正的数字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是注重上下衔接,起草团队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上位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立法技术要求,确保我市数据立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的规定。二是对标先进地区,广泛参考借鉴了上海、浙江、深圳、贵州等地的数据立法经验,梳理形成了立法对照表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确保我市数据立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突出苏州特色,《条例(草案)》紧扣我市数据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了规范“对数据的治理”和促进“基于数据的治理”两个立法主线,重点突出了数据共治、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几个方面,将苏州特色和经验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市政府高度重视数据立法工作。2020年5月,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政府规章,形成《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建议稿)》。后经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该项目提升为2021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2021年1月,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成立立法调研工作专班,联合高校专家学者,对国内外公共数据开放利用283份文本进行深入研究,赴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超2万字立法调研报告,并同步开展了条例起草工作。今年年初,数据条例被市人大列入年度正式立法计划,3月又被省人大列为2022年全省设区市三个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之一。
今年以来,市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多轮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各地各部门、行业领域知名专家意见建议,研究明确我市数据立法的基本思想、主要框架和关键问题。经过七轮讨论修改并书面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3月初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县级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4月,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市大数据管理局开展了《条例(草案)》合法性审查,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在多次征求意见和集中修改完善后,于5月18日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
四、《条例(草案)》主要问题的说明
《条例(草案)》聚焦总体要求、公共数据、要素流动、数据权责四大方面,包括总则、数据共治、公共数据、数据利用、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权益、数据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六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第一、第二章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数据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创新性地提出“数据共治”概念,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数据共治体制,并形成区域数据治理合作机制,为全市数据管理工作构建了制度框架。
二是聚焦公共数据。《条例(草案)》第三章对公共数据采集、编目、归集、共享、开放等工作作出一般规定。重点围绕公共数据开放,对开放原则、开放属性、开放主体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充分挖掘公共数据价值,促进公共数据内外“双循环”。
三是促进要素流动。《条例(草案)》第四章提出要加强产业、民生、治理等方面的数据利用,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征信等领域数字化进程。第五章重点聚焦数据要素流通,对数据资产管理、交易流通、数据要素市场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后续数据交易落地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理清数据权责。《条例(草案)》第六章围绕数据权益,界定了在数据流通过程中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聚焦数据安全,提出了数据安全责任制、分类分级管理等体制机制要求,为数据安全保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第八章明确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类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
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顾 浩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我工委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制定数据条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数据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数字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国家数据战略。为了依法有序推进我市数据发展,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保持我市在国家数据战略实施中的先导性和主动性,制定出台一部关于数据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二是总结固化我市数据领域改革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近年来,我市数据工作认真贯彻上位法,积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出一系列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但是,部分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措施分散、缺乏法制约束力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在抢抓数字化改革新机遇,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改革整体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过数据立法,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破解数据改革发展领域的痛点难点提供法治保障。我市数据改革工作基础好、发展快,但在对照产业发展需求、企业发展诉求,尤其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流动、数据市场培育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痛点难点,与先进城市相比也还有不少差距,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数据管理制度供给。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数据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李亚平主任多次听取汇报,了解立法进程,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数据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党组成员杨知评先后两次召开立法协调推进会议,专题研究数据立法原则、定位、主要制度、框架和组织保障等关键问题。徐美健副主任和张桥副市长召开数据立法双组长制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精神,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以及双组长制及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吴晓东副主任带队先后赴吴江、常熟等地实地调研,并召开基层部门、企业座谈会,还专门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数据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座谈,多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求认真梳理吸收各方意见,争取制定符合苏州实际、各方反映好、务实管用的条例,用高质量的数据立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工委与法工委提前介入起草过程,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集中改稿会,提出修改建议。《条例(草案)》定稿后,我工委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将电子稿分发各县级市(区)、专业机构、在苏高校、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并积极与深圳、上海等数据立法先行城市同行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线上探讨和交流。
通过调研和审查,从总体上看,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了我市数据工作实际,已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符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基础条件,但是有些方面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
一、关于条例的架构、定位和内容
《条例(草案)》围绕规范“对数据的治理”和促进“基于数据的治理”两个立法主线,对当前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总结,对数字治理的苏州经验做法进行了提炼固化,提出了数据共治的体制机制,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提供了良好的文本基础。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精神,根据市委关于结合数字苏州发展的新情况,主动参与和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建议在《条例(草案)》重点规范公共数据的基础上,还要对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进行制度安排。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充分考虑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和实际情况,坚持发展与安全并举的原则,为数据产业发展开创制度空间,以科学的制度设计“守住安全底线,开放发展上限”。先行先试,探索构建适应我市数据发展急需领域的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要在学习借鉴上海、深圳等地条例先进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架构、厘清定位、拓展内容,确保理论逻辑与实践可行性都与时俱进,突出苏州亮点、形成苏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数据的管理体制
《条例(草案)》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是公共数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促进数据综合治理和流通利用,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数据工作,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机制。”主管部门职能在逻辑上不一致,公共数据是数据子集,如果要将其职能扩展为数据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理顺有关职能。
按照管行业要管数据原则,第六条第四款中科技、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金融、电信等行业除了负有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外,还应负有数据业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此外,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分别是关于统计、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逻辑上属于管理体制安排,建议合并到本条作为一款。
三、关于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
调研反映,针对公共数据管理,应增加如下内容:一是健全公共数据供需管理。建立市、县级市(区)两级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支持资源目录市、县级市(区)联动对接。健全属地公共数据回流和反馈机制,支持公共数据省、市、县级市(区)级多级联动对接。及时跟踪处理公共数据需求,实现闭环服务管理。二是加强公共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本机构公共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可用。对公共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立异议与更正管理制度。
四、关于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
调研反映,公共数据管理中存在数据归集难、共享开放难、数据要素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仍然突出,各类数据流通、融合机制仍不够健全,数据共享和开放制度依据操作性不强,不利于数据资源整合与价值提升。虽然《条例(草案)》规定“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但由于现有法律制度对此缺少细化规定,同时缺少配套实施细则和督导检查手段,导致诸如交通、医疗、通信等共享价值高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困难。只有能流动的数据才有开发价值,要让沉淀的公共数据流动起来,应从增强操作性的角度,通过规范并细化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方式、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明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共享开放体系,促进公共数据的供给,制定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清单,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着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同时,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要制定细化公共数据开放评估、审查的具体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安全性问题,避免随意性。
五、关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盘活公共数据资源、挖掘数据价值、释放数据红利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但是,对相关机制要作进一步完善,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防止造成垄断和形成灰色地带。在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时,要科学确定哪些公共数据可以授权运营;要明确授权方式、授权运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运营行为规范等内容,授权运营协议应当明确授权运营范围、运营期限、合理收益的测算方法、数据安全要求、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等内容。
六、关于数据人格权益
虽然目前对数据权属问题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明晰,但是个人数据具有人格权属性已经取得普遍共识。在《条例(草案)》第六章数据权益中,仅在第二节中规定了数据的财产权益,设置处理数据权益时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与个人数据相关的各项合法权益,数据不仅包含财产权益,还应当进一步考虑到数据背后的人格权益。使用和处理个人数据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合理期限”原则。
七、关于生物识别数据保护
生物识别数据是指自然人的身体、生理、行为等生物特征进行处理而得出的能够识别自然人独特标识的个人数据,作为重要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合理限制。建议参考深圳数据条例,在《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部分新增生物识别数据的定义。将第五十条“生物识别信息”改为“生物识别数据”,并增加限制生物识别数据的过度使用条款。处理生物识别数据的,不得以生物识别数据作为唯一方案,应当在征得该自然人明示同意时,提供处理其他非生物识别数据的替代方案,由于特定目的处理生物识别数据的,未经自然人明示同意,不得将该生物识别数据用于其他目的。
八、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调研反映,当前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市场主体在使用数据时面临一些难题,如数据使用和收益权益不清晰、缺乏数据价值评估机制、大企业垄断以及数据泄露风险等问题,阻碍了数据价值潜力的充分释放。为此,为了鼓励先行先试,建议进一步研究评估增加以下内容:一是鼓励产业领域权威研究高端智库参与开展数据融合应用,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鼓励探索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在数据隐私交易和安全领域的应用;三是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探索利益分成、直接购买等多种数据交易方式;四是推动数据质量评估认证和数据价值评估;五是加强对数字垄断监管,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对中小企业数据权益保护,针对数据要素市场“搭便车”“不劳而获”“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制定促进公平竞争制度。
九、关于发挥工业互联网数据作用
《条例(草案)》主要涉及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对企业数据、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均未涉及。苏州是制造业大市,拥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发挥产业数据要素的乘数作用和倍增效应,对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作为制造业核心要素,将有力支撑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生产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当前我市正在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支撑作用。为此,条例应探索扩展数据范围,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鼓励构建完善工业互联网合作共享机制,加强工业互联网领域数据共享和开放顶层设计,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体系,培育工业互联网合作共享生态,激发市场主体开展工业互联网数据合作的积极性。
十、关于细化保护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根据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要求,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建议根据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增加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内容:一是数据安全涉及多部门协同配合,应明确负责统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部门或由市人民政府统筹;二是明确数据安全监督部门通过开展数据安全预警工作、对数据处理者进行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和评估、约谈违规数据处理者等措施强化数据安全监督;三是加强对数据安全领域的关注,包括数据安全能力建设、数据安全能力评价、数据安全合规性等内容。四是在政务云方面,除统一存储、备份保护外,建议考虑容灾要求。
十一、关于数据跨境流动
数字时代的经济增长和贸易繁荣离不开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加强数据跨境安全传输管理,能有效支撑对外服务贸易。数据跨境传输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引发较多关注,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条例对于“数据跨境”作了“安全评估”、“信息报送”等合规性要求的相关表述,建议结合苏州自贸片区的特点,参考《上海市数据条例》增加相应的报送机制,综合评估是否需要增加数据跨境相关合规性义务的表述,同时建立跨境数据安全评估与审查配套措施。
十二、关于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调研反映,由于数据侵权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即使被侵权人察觉,往往因为取证困难,出于时间或经济成本的考量,也难以实现有效维权。为此,建议建立数据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人民检察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可以就违规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十三、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第八章法律责任部分并未实质性设置惩罚条款,仅设置相应的义务,而不设置监管责任、违法责任,难以实质性推动条款的落实,亦不足以整治现有数据乱象。建议进一步明确负责监管的部门,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并加强惩治力度。可以明确违反条例规定处理数据,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增加对运营数据的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此外,《条例(草案)》中有些条款的内容、文字表述还需要作进一步斟酌、修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的
说 明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局长 曹光树
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5年7月公布施行以来,先后作了五次修订,为我市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当前,根据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再次修订十分必要。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需要,增加了绿色惠民为民的内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这是衔接上位法精神的需要,近年来,国家、省级城市绿化条例都作了修订,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等城市绿化条例也都作了修订;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的发展定位,以及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需要不断更新城市绿化发展理念和内容;这是守住城市绿色底线的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强化“绿线”管控,为城市绿化筑起法治屏障;这是适应机构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苏州“放管服”和城市绿化职能下放的实际,需要修订《条例》中有关条款与工作实践不相符的地方。
二、《修订草案》的立法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修订草案》立法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时借鉴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南京、常州等城市的地方性绿化法规。
(二)《修订草案》起草过程
根据立法程序规定,我局会同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立法评估。2021年8月,我局成立了立法评估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发布了立法公告,并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立法评估。
2.实地调研。先后组织赴杭州、南京、上海学习,对各板块开展了3轮立法工作调研。
3.座谈协商。2021年8月—2022年3月,先后召集市相关部门、各板块绿化主管部门,召开了4次专题座谈会。
4.征求意见。2021年8月—2022年3月,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公众意见建议3次,共征集意见240余条,采纳意见126条。
5.修改论证。2021年1月—2022年5月,先后对《条例》作了8轮修改,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2022年5月18日,在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订草案》。
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李亚平主任、徐美健副主任、吴晓东副主任、杨知评党组成员、沈国芳副主任、黄靖副主任、周旭东党组成员进行了调研指导,对修订立法的程序、时限和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施嘉泓副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对立法内容提出了完善意见。
三、《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
原《条例》共七章、三十七条,现《修订草案》共六章、三十八条,基本保留了原有章节,新增15个条款,合并及删除14个条款,重点修改8个条款,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绿化规划编制、规划指标、永久性绿地保护、居住区绿化、道路绿化、裸露土地绿化、立体绿化、绿化用地占用、绿地地下空间开发等。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对“规划”章节进行了全面修改,《修订草案》第八条、第九条在原有的市、县级市城市绿化规划基础上,新增了区绿化实施规划,并规定了各层级规划编制的程序和内容;第十条明确了城市绿化规划与控制性详规的关系,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二)科学设置规划指标。原《条例》制定之初,考虑到当时苏州城市绿化基础比较薄弱,为大幅提升城市绿化总量,对各类建设项目绿地指标都提出了详细的规定。为了更好地统筹城市绿地资源,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和惠及民生福祉,《修订草案》第十一条将由原来的明确“单体项目绿地指标”转变为控制“总体绿地指标”。
(三)明确市、县(区)两级绿化职能。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立法上明确将市级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审批等职能下放给属地政府,同时强化市级主管部门的行业统筹、指导等职能。《修订草案》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各级政府、街道、主管部门的职责;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新增市级绿化规划统筹、导则规范编制、建立资源信息等行业指导职能。
(四)加强绿化建设监管。健全绿化建设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机制,《修订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信用管理、资质、招标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备案;第十九条规定了十二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裸露土地,应当进行临时绿化,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城市形象。
(五)严格绿地保护管理。为加大城市绿化的保护力度,《修订草案》第十二条设立了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将具有重要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绿地,纳入永久性绿地保护范围;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占用城市绿地应当补足相同类型、面积的城市绿地和费用,临时占用绿地不超过两年,且需支付相关费用。第三十条对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作出了规定。
(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推动我市节约型城市绿化建设,《修订草案》第五条规定了城市绿化应遵循生态、开放、共享、节约的原则,体现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第二十三条鼓励发展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提升城市生态景观效果;第三十一条提出了建立绿化废弃物收运处体系,促进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七)回应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切,《修订草案》第十七条规定了居住区绿化布局、树种选择,并要求公告绿地平面图;第十八条规定了道路绿化植物品种、配置要求;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涉及公共利益的城市绿化项目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让市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上说明连同《修订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
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 陆文华
各位组成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后,我委即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开展专题调研,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立法调研和集中修改工作。4月份,我委会同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和市园林绿化局组成调研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以及绿化协会、绿化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和业委会代表关于《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各县级市、区人大和本委委员的意见。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委于5月底协助常委会就我市城市绿化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重点了解近年来我市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养护的相关情况,以及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总量和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所面临的困难和瓶颈。6月份,《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我委又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两院的意见,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太仓市和吴江区开展调研,实地查看当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我委在汇总各方意见,认真对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上位法,借鉴兄弟城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研究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修订《条例》的必要性
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居住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自1995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城市绿化建设不断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了城市绿化的跨越式发展,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
然而,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城市绿化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对城市绿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绿化品质急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为加快城市更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绿化工作理念亟待进一步更新;三是实施机构改革和管理重心下移后,《条例》关于绿化规划建设和审批执法等一些规定已经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主体、责任义务、养护要求等也急待进一步明确;四是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有待确立,城市绿地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条例》虽然经过多次小幅修改,但管理措施、绿化指标等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因此,通过开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巩固和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促进美丽苏州、宜居苏州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对《条例(修订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条例(修订草案)》依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上位法,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并对上位法关于城市绿化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条例(修订草案)》在总结十多年来城市绿化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兄弟城市的立法经验,针对目前城市绿化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我工委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符合法制统一原则,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可以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关于城市绿化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是开展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蓝图和依据。《条例(修订草案)》第八条关于城市绿化规划的表述不够完整,缺少批准程序。建议将该条第二款中“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删去,在“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前,增加“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表述,以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2.关于城市绿化指标
城市绿化指标是此次修订中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从增量模式转变为存量更新模式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在这个大背景下,绿化指标不可能无限提高,《条例(修订草案)》第三条关于“逐步提高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第十一条“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市、县级市(区)现有绿地面积要稳中有升”的表述建议商榷。同时,《条例(修订草案)》删去了原《条例》第十条中对单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指标要求,改为在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绿地率进行总量控制,与《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八条基本一致,有利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和集中规划建设更多开放共享的公共绿地。但也有同志提出区域总量指标的达成需要众多单个建设项目指标的支撑,且“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设定各类建设用地的地块绿地率指标”规定较为宽泛原则。建议学习借鉴《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条“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地指标,不低于国家和省的规定”设定兜底条款,或者授权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标准。
3.关于住宅小区绿化管理
住宅小区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调研中,不少同志反映,目前因树木成长影响采光通风引发的小区绿化矛盾纠纷较多。建议学习借鉴上海、常州、宁波等城市立法经验,对小区树木重度修剪和砍伐迁移做出规定,通过要求绿化管理责任人公示符合城市绿化设计建设养护导则、规范要求的修剪方案,界定确需砍伐和迁移树木的情形和申报程序,强化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三方的沟通,减少矛盾冲突。同时,对于小区内毁绿种植蔬菜等行为,建议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等规定,在明确权利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做出相关规定。
4.关于闲置建设用地绿化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九条修改为“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裸露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裸露土地整理后进行简易绿化,并公告为临时绿化”,并对临时绿化的标准、功能和简易绿化的植物种类等提出具体要求以指导实际操作,也利于防范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入侵。
5.关于城市立体绿化
城市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有助于提高绿化覆盖率,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热岛效应,是丰富城市绿化景观、美化城市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方式。目前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城市绿化总量增长受限,推行立体绿化尤其是对于绿化空间有限的老城区更具现实意义。《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专门单设一章共九条做出具体规定。为此,建议学习借鉴深圳、上海、宁波等城市的做法,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充实立体绿化的相关内容,增加关于立体绿化的刚性要求,对在城市有机更新、老城区改造中实施立体绿化折算绿地率,以及立体绿化养护要求等做进一步的明确,或者授权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
6.关于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随着城市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园林绿化中修剪下的树枝及枯枝落叶等废弃物也随之增加。作为垃圾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于2019年专门制定实施《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也就绿化废弃处置作出了规定。在调研中,大家建议总结已有经验和行之有效做法,就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如规定在城市公园、绿地中应当优先使用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如肥料、有机覆盖物),更有力地推动绿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7.关于绿化开放共享
调研中,大家认为城市绿化应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主旨。建议学习借鉴常州等兄弟城市做法,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要求城市公园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的表述,促进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同时,对城市绿地在提高可进入性,合理设置步行道避免踩踏绿化,设置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方面提出要求,以进一步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关于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的对应问题
在调研中,不少同志反映第二十八条中的禁止行为较为杂乱,与法律责任的对应性不强。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中的损失费在实践中也往往难以确定,造成具体执法困难。建议对禁止行为进行梳理,按照是否需要定损进行分类,借鉴《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无需定损的违法行为如在公共绿地内堆放杂物、焚烧物品、停放车辆碾压绿化等行为直接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对需要定损的违法行为明确执法程序,以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9.关于专业术语和概念的名词解释
调研中,大家提出《条例(修订草案)》中“广场用地”、“居住区”等都属于专业术语,所表达的内容概念与日常字面理解有所不同。此外“城镇开发边界”、“公共利益”和“城市新建区和旧城改造区”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够明确。建议在附则中对这些专业术语和概念进行名词解释,以避免产生歧义影响实际操作。
10.其他具体修改意见
(1)建议将第十四条中的“附属绿化工程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同时完成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建设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中的“建设”改为“建成”,以使表述更为准确。
(2)建议在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改为“由建设单位或属地政府负责”,以更符合实际情况。
(3)建议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道路、铁路、桥梁、河道等的附属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移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负责”中的“建设单位”改为“养护单位”,理由是建设单位一般完成项目建设移交养护单位后就撤离或者注销,不再承担养护职责。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的一些条款、文字尚需斟酌,建议一并加以修改规范,并对于上位法已经明确内容,适当进行简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
说 明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 戟
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修改背景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18年8月24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1月《条例》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通过,并于2021年5月1日实施。现行《条例》中关于狂犬病疫苗免疫证明出具机构、犬只免疫工作的职责分工、未按规定对动物狂犬病免疫行为的罚款处罚幅度等规定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诸多不一致。为使《条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不断强化养犬管理措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改,同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此外,2018年颁布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机构改革方案》对有关部门职能进行了新的调整,根据新的机构名称,也对《条例》涉及的有关部门名称进行了修改。
二、修改原则
一是起草《条例(修正草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二是按照法制统一性的原则,《条例》的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参照上位法执行,其余条款在结合苏州实际的基础上,参照上位法设置。三是注重保持法律稳定性,本次修改尽量减少对《条例》的改动,有其他上位法可以作为依据的,不再融合进《条例》中。四是积极配合机构改革,重点排查涉及机构改革的条款,将机构改革所涉的名称变动作为本次修改重点。
三、修改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将《条例》修正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并负责起草修正草案。2022年4月19日,市公安局将送审稿及起草说明报送市政府后,市司法局对《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的起草程序与条文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并邀请市人大监司委、法工委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2022年5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修正草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修正所涉机构名称有关内容。拟将《条例》中的畜牧兽医部门统一修改为农业农村部门,市容市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为城市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部门,以与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的表述保持一致。
(二)修正犬只管理职责主体方面有关内容。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七十四条及第三十条规定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能,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部门职能保持一致,拟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防疫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和动物诊疗许可,组织对疫犬、疑似疫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养犬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犬只的检疫工作”。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拟在《条例》第五条内增设第八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三)修正犬只免疫方面有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犬只免疫后,由动物诊疗机构出具免疫证明。因此,拟将《条例》中关于“畜牧兽医部门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表述统一修改为“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由于出具免疫证明的主体发生变更,拟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畜牧兽医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犬只狂犬病免疫点,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删除。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养犬登记办理场所。”
为延续我市免疫管理工作之前的先进做法,切实加强犬只免疫管理工作,拟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犬龄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取得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免疫证明格式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制定。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将犬只免疫信息及时录入犬只免疫管理平台。”
(四)修正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方面有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第五十八条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规定,拟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个人)相关责任。拟在第二十五条中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五)修正违法行为的有关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违反动物免疫规定罚则的有关内容,拟将《条例》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对犬龄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犬只进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代为处理动物狂犬病免疫,所需处理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养犬未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在执法实践过程中,由于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一条以上犬只的无法补办手续,因此拟将该条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养犬未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三个工作日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张正龙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我工委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修改《条例》的必要性
新修订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为推进我市养犬管理规范有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全市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全社会文明养犬的氛围逐步浓厚。
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已于去年作了重大修改,《条例》的部分重要条款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如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分工,对疫犬、疑似疫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出具免疫证明,部分法律责任等都亟需修改;在《条例》执行过程中因经济处罚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既使执法难度加大,又因刚性不足导致震慑不够,加至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名称及部门职能也作了一定的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修改《条例》已十分必要。
二、《条例(修正草案)》的审查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条例》确定为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后,我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法工委、农业农村工委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法规修改的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全面掌握上位法的内容及要求。二是组织县级市、区人大研究论证,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的修改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召开立法专家顾问、市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对《条例(修正草案)》进行认真讨论和审查。
三、对《条例(修正草案)》的修改建议
我们感到《条例(修正草案)》与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固化了已有成果,保持了苏州的特色,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做法,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1.将第五条中第八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修改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删除“应当”,增加“防止疫病传播”,以保持与上位法一致。
2.将第十、十四、十五、十七条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修改为“动物诊疗机构或者镇、街道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因为农村养犬数量庞大,在农村开展这项工作的主管机构依然是镇、街道动物防疫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大多在市区,修改后更实事求是。
3.将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修改为: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删除“市”,使责任区分更加明确。
4.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工商登记”修改为“市场主体登记”。
5.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对犬龄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犬只进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代为处理动物狂犬病免疫,所需处理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删除了《条例(修正草案)》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款”的表述。
6.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养犬未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删除了《条例(修正草案)》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限期”的表述。
7.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具有违法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并伤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违法行为人为流动人口的,相关处罚信息一并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删除了《条例(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中“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按照立法技术要求对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
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吴 琦
各位组成人员:
现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修改的背景
为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政府组织开展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道路交通安全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此次清理主要围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查找梳理我市相关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并作适应性修改。同时,我们还对相关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一并作了修改。
二、修改的过程
今年4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市水务局、公安局、城管局、体育局等法规修改责任部门,有序开展了修改工作,包括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
4月下旬,市政府批示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广泛征求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部门集体会改,经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讨论,形成了修正草案。
5月23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草案)》;6月6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6月13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修正草案)》。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市政府将四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草案合并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草案》,现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8处条文进行了修改。
(一)《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
1.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钓鱼”改为“垂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故删除《条例》第三十六条中的“捕鱼”。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据此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福寿螺、牛蛙、鳄龟、巴西龟等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3.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于违法设置的鱼罾、鱼簖等捕鱼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但在实践中,捕鱼设施的价值较低,所有人也无法确定,限期拆除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删除“限期拆除”的规定,修改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没收违法捕鱼设施。同时,对《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进行修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五条的罚则保持一致。
(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删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参与。”
(三)《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1.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拒不改正”修改为“情节严重”,将“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条例》第八条中修改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并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2.将《条例》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区未按照规划同步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以上说明连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
法规(修正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陈雪珍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立法法》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法工委会同相关专工委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明确了对我市部分地方性法规修改的总体安排。为了积极有效推进第一批四件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法工委在全面梳理研究的基础上,于3月23日下发做好《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法规修改的建议方案,并明确报送时间、材料等要求。之后,提前介入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法规修改立法座谈会,了解关注法规修改内容和工作进程。收到修正草案后,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书面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发动各县级市(区)人大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0日,会同相关专工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咨询暨风险评估、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专家、部门的意见。
二、关于修正草案的审查意见
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对修正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修正草案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修正草案中有关法规条款的修改,具有上位法依据或者文件的明确规定,总体合理可行。结合调研论证意见,对修正草案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1.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
一是修正草案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在开放水域”明确的范围,仅是河道管理范围的一部分,建议删除“在开放水域”。
二是修正草案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修改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建议按照省条例规定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是修正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五条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作了修改,但未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建议结合两个法律的规定,将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建议按照农业农村部令《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对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涉及开放水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处理;其他范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处理。
2.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一是修正草案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提出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改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议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修正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单位的处罚作了修改,建议对违法行为表述一并修改,即将“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修改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3.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了《体育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与市体育局全面梳理会商,该法规有较多条款与《体育法》不一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在《体育法》施行一段时间后,对法规作出全面修改。因此,建议这次专项清理不修改该法规。
三、其他修改建议
1.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对在涵、闸、泵站、水电站安全警戒区内捕(钓)鱼的设定了行政处罚。2020年修改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新增了一条,对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为了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便于相关部门执法,建议第四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对违法垂钓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法规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对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县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没有权限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为此,建议删除《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县级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远延
各位组成人员:
2017年2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计划,向本次会议提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明确要求,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常委会议事规则密切相关的法律和工作制度。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决定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炼了近年来各地人大在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新做法、新经验。特别是2022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法律制度规定下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我市人大常委会在提高议事质量方面也进行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比如,坚决贯彻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修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邀请基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题询问实现常态化,有效提升常委会会议的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另外,在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审议意见督办等方面,也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所有这些,都为本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议事规则提供了实践依据。
二、修订的重点
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共三十九条,我们逐条进行了梳理,对上位法有新规定的,统一改为最新规定。参照全国人大修改组织法的经验,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作修改。初稿完成之后,我们书面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以及“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6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向本次会议提出《修订草案》。
修订的重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根据组织法第三条,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第三条:“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根据组织法第四条,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第四条:“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市
3.根据组织法第五条、第五十条第一款,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第五条:“常务委员会坚持推进依法治市,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四)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
4.根据组织法第六条,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条第二款单独设置为第六条,并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五)强化会风会纪
5.良好的会风会纪是保证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仅在第六条用很短篇幅表述了请假制度,另外单独印发的《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的内容也比较少。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则对请假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我们以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为主要依据,参考南京、无锡、常州等市做法,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并入《修订草案》,形成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分别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五种情况下方可申请请假,对请假流程、缺席情况通报、一年内连续两次缺席处理等作出了规定。
6.将第十条关于列席对象的规定,放到第十三条。并依据《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第五条、第六条新增第十四条,对列席人员请假作出了规定。
(六)优化相关工作流程
7.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与第二十一条的内容重复,建议删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8.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归并为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使相关表述更为精炼。
9.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将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应当由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因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到会报告”。
10.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四十条,新增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务委员会作执法检查报告,应当由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报告。经主任会议同意,也可以委托副组长作报告”,使《修订草案》第二十七条相关内容得到具体落实。
11.根据组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主任会议)通过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规定,以及我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由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实际情况,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三十三条。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拟进行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改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拟进行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2.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常委会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由提案人重新研究,提出报告”,内容与第六章“发言和表决”联系更加紧密。因此,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相关表述,修改为第四十七条:“在审议议案时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一步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13.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用了三款对质询进行了详细表述。据此,我们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修订草案》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14.组织法第五十八条用了三款对特定问题调查作出详细规定。据此,我们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拓展为《修订草案》的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15.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新增第四十五条,规定“议案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有修改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建议表决稿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在表决前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反馈修改意见采纳情况。”
16.参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款,新增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中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七)进一步规范文本内容
17.按照组织法和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表述,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常委会”的简称,统一表述为“常务委员会”。
18.对涉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部分,严格依据组织法规定,在适当的地方增加了“市监察委员会”。
19.第四章的标题“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依据监督法表述,改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中的“《会报》”,改为“公报”。
我们还对其他一些文字进行了修改。
以上说明,连同《修订草案》,一并提请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坚持推进依法治市,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一般安排在双月25日。遇公休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适当调整。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前安排好其他各项工作,保证时间和精力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不准请假。因下列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方可申请请假:
(一)参加中央、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的;
(二)参加已经安排的出国(境)访问活动的;
(三)参加市委组织的重大会议、活动的;
(四)参加救灾、抢险或者处理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的;
(五)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
因前款规定的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会议期间临时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向秘书长请假,超过半天的应通过秘书长向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一条 应出席会议人员的缺席情况,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计,并在每年年终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书面通报,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未经批准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两次以上的,主任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劝其辞去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下列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一)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
(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各县级市、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任或者副主任一人;
(五)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市人大代表);
(六)主任会议决定的其他有关人员。
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四条 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向秘书长请假。会议期间不能列席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的,应向秘书长请假。
其他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向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向秘书长汇报。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如需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七天前,将会期、议程草案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人员。临时召集会议,应当及时通知。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报告、汇报等相关材料,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十天前报送常务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应当按照常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文本格式和数量要求,一并报送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必要的参阅资料。
第十八条 审议人事任命事项时,被提请任命人员一般应当到会。
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以组成人员全体会议的形式举行,根据审议议题的需要,可以举行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的分组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分组会议由各组常务委员会委员轮值担任召集人,所有列席会议人员编入各组。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议案、报告和汇报时,有关部门应当安排相关负责人到分组会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组召集人应当向全体会议汇报本组审议情况。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议案,由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和议案的决议草案,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市人民政府、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并向提案人说明。
第二十三条 人事任免案、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和审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的说明,通过分组或者联组方式,逐项审议会议确定的议案。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在交付全体会议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依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其他报告。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向常务委员会作专项工作报告,由市长或者副市长到会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应当由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因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到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务委员会作执法检查报告,应当由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报告。经主任会议同意,也可以委托副组长作报告。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形成《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经秘书长签发,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在正式报告常务委员会之前,应当先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
第五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分组或者联组审议议案、各项报告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说明。
第三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在举行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可以组织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议题,应当结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题,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实行一事一询。
第三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拟进行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除列入工作计划的专题询问议题以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与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题有关的专题询问建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三十四条 询问人提问应当简明扼要、客观公正。询问人在听取应询人回答后,可以追问。
第三十五条 专题询问后,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根据询问情况、询问前调查研究情况、会议审议情况,整理形成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交由应询机关研究办理。必要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相关询问工作作出决议、决定。
第三十六条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第三十七条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第三十八条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三十九条 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四十条 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第四十一条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审议的议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当发言内容与议题无关或者发言时间过长时,会议主持人应当向发言人提示注意。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五条 议案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有修改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建议表决稿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在表决前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反馈修改意见采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中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第四十七条 在审议议案时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一步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八条 表决议案,通过决议和有关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人事任职事项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其他事项一般采取电子表决器表决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四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应当记录存档。
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和会议情况,应当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通过《苏州日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宣传。
第五十条 本规则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直苏州组人大代表召集人、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谭 颖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规定,我谨代表省直苏州组人大代表向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省直苏州组的省人大代表原有14名同志。许昆林省长到省政府工作后,参加到省直苏州组。因工作需要,马士光市长参加到省直连云港组,尹积军董事长辞去代表职务。目前省直苏州组共有13名同志。其中本届以来,省直苏州组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努力为推动全省及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
一、认真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
省直苏州组全体代表能够妥善处理好代表履职工作和岗位工作的关系,自觉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优先履行代表职责,按要求准时出席省人代会会议。代表们郑重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参加大会选举和表决。许昆林省长在大会期间和代表们一起审议讨论,发表真知灼见,提出意见建议。为开好大会,代表们会前深入基层和群众,扎实开展调研,把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盼带到会上。会后,代表们及时主动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宣讲活动。
二、扎实开展闭会期间活动
省直苏州组在闭会期间,积极开展年中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2018年至今,共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8次。在调研和视察中,代表们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专题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既了解面上情况,又注重典型分析,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别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
2018年8月20日至21日,联合省直宿迁组围绕高质量发展,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代表们实地考察苏州工业园区展示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展示中心和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并听取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汇报。代表们认为,苏州是我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城市,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六个高质量”目标,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代表们建议,苏州要充分认识当前发展形势,不断总结经验,在高质量发展中提高站位,重新定位新的发展目标,多维度打造苏州新形象。要找准高质量发展新的突破口,大力引进各层次、各方面人才,促进人才集聚,以人才优先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创新,通过政策扶持,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把科技优先转化为先进生产力。要以新的制度供给激活改革创新,以新经济新动能带动全面高质量发展。代表们还从产业规划、资源环境、生态保护、文化发展、地方立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8月22日至23日,联合省直南通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在张家港市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杨舍镇善港村、南丰镇永联村、塘桥镇金村村,并召开座谈会,听取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和张家港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代表们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苏州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整体设计,注重点面结合,建设好美丽乡村。要完善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要推进乡村治理创新,推广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弘扬优秀乡村文化。要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积极开展帮扶工作。要强化人才支撑,打造农业专业人才、能工巧匠人才、文化传承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
2020年9月3日至4日,联合省直扬州组围绕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在昆山市开展专题调研。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淀山湖镇六如墩自然村农房翻建项目、张浦镇金华村“菁华宿院”项目,参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昆山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及昆山市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代表们认为,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明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三块地”(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之一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农民极为重要的财富。做好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对保障农民的居住权和财产权,实现安居乐业、生活富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基础性作用,意义重大。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要注重强化管理和资源开发的统筹。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住建部门原有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利用,把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在更高的层次上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要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为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村事业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按照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为重点,加快地籍和农房信息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当前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旧矛盾交织,作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地区,要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宅基地盘活利用等疑难问题上找到好的解决办法。要推进立法进程。围绕农民住房建设管理领域的现实状况及问题挑战,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方面,收集各方意见,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立法,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基础性作用。
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联合省直泰州组,围绕“六稳”“六保”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代表们实地考察了苏州国际金融中心、信达生物、明志科技、亨通集团、科沃斯机器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汇报。代表们认为,苏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今年经济运行态势稳中有进,转型加快取得新成效,民生改善呈现新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代表们建议,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改善人力资源成本,优化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减少对资源环境的消耗。要坚持做大数字经济,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工业企业升级制造车间、生产水平,优化相关的流程工艺,强化创新发展能力,培养一批有示范效应的数字服务企业。要坚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能,稳步提升质量效益。要坚持做优城市品质,努力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推进教育惠民、推动公共卫生提质扩容、加强绿色低碳建设。
此外,省直苏州组和其他省直代表组联组,异地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2018年12月6日至7日,联合省直宿迁组,围绕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在宿迁开展会前视察。2020年1月2日至3日,联合省直南通组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调研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0年12月15日,联合省直扬州组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情况,在扬州市开展会前集中视察。2021年7月15日至16日,联合省直泰州组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在泰州市开展年中专题调研。代表们认真参加以上调研、视察活动,将各地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省内其他城市发展决策提供参考借鉴。
在履职中,大家始终坚持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调研议题的研讨,合理规划调研时间和日程安排,深入细致地对调研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确因其他重要事务,不能到会或参加调研的同志,也会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提出建议、发表观点,体现了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闭会期间,代表们还多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立法、监督调研活动,部分代表还积极开展个人持证视察,参与履职平台意见征集等活动。专职代表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常委会自身建设,积极承担重任,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三、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重要形式。在已召开的5次省人代会会议上,本组代表领衔提出了关于切实加强江苏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加快推进我省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安置、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重点领域管控,有效支撑碳排放达峰目标实现、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源头治理、加强我省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工作等8件建议和关于修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议案,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取得较好办理效果。
如本组代表刘明在“关于加强我省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工作的建议”中,提出“重视和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制度建设”“培育数据开放应用良好社会氛围”等三方面建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答复中指出,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加强我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将详细制定专门针对政府数据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开放数据治理、开放方式、推动利用、安全保护、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数据开放体系。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面推动数字治理系统变革和整体重塑,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明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清单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的前置条件,数据共享的完整性、时效性作为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经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特别是就数据共享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消除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代表建议在文件中得到较好体现。
四、与原选举单位群众联系和履行代表义务情况
代表们关心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事关苏州发展的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积极附议,给予支持。能够在闭会期间利用各类平台,通过各项活动,深入了解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发展情况,收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搭好沟通的桥梁。
代表们能够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带头贯彻省人大各项决议,积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珍惜代表荣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展现了省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作为省直苏州组的代表,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建言献策是代表们的应尽之责,但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和广大选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仍有不足之处亟待改进,比如主动深入基层、主动联系群众仍需加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仍需持续发力。
省直苏州组全体代表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厚植为民情怀,深入调查研究,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推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为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直苏州组人大代表:
谭 颖(召集人)、陈焕友、梁保华、许昆林、朱小明、邵伟明、郑永安、张 亮、龚 良、刘 庆、刘 明、崔铁军、薛 刚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常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建国
各位组成人员:
本人于2018年1月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当选四年多以来,我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忠诚执行代表职务、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呼声,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根据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引领,以学促知提升自身能力素养
我始终把学习作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适应能力、指导工作实践的源泉和动力。自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采取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方式加强政治理论经常性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等系列重要论述,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我也注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经常性研读《宪法》及其法理思想,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认真阅读人大主题期刊、杂志、报纸,从中汲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养,为当好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打牢基础。
二、牢记代表使命,为民行权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一是大会期间认真参政议政。履职以来,我认真参加省十三届历次人代会及其他相关会议活动,大会期间全程参加人代会各项议程和活动,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并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和有关事项依法行使表决权,代表广大选民行使好选举权,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代表们交换意见、提出书面建议,在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为附议代表提出《关于科学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二是闭会期间积极履职行权。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集中安排,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先后参加省代表苏州第二组视察常熟创新发展和生态建设情况活动、视察常熟新经济发展情况活动、视察常熟智能制造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活动,以及其他各项省、苏州人大组织开展的学习视察、立法调研、调查研究等活动,用心用情履好职行好权。三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我深知做好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认真执行省市人大关于代表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百村千企”大走访、代表统一接待日等活动,经常性地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行政村进行走访调研、听民情,倾听百姓诉求、了解百姓期盼。同时,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慰问生活困难农户,做好跟踪服务,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当好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服务发展大局,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作为代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我充分认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在本职岗位上有所建树才能更好彰显代表风采。担任太仓市长期间,我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扎实推进“两地两城”建设,全力以赴稳增长添动能促转型、凝心聚力抓改革扩开放创特色、众志成城提品质拓内涵展新貌、锚定目标强治理补短板优环境、用心用情保民生强保障创特色,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市域综合实力列全国百强县市前列。担任常熟政协主席期间,我团结带领市政协一班人,围绕美丽常熟建设履行民主协商职责,先后就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打造县域人才培育高地、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历史街区更新改造、直播电商发展等多项课题开展调研和协商,牵头推动“千村美居”管理常态长效,落实上级部署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载体,持续擦亮“书香政协”读书品牌,实现政协工作常做常新。担任常熟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我团结带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班人,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动员机关干部和广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常态化防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职业教育发展、开发区运行等议题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苏州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部署构建高质量代表履职体系、监管体系和考评体系构建,持续推进“一个载体”建设,不断深化“代表联络站进法检”、“代表之光公益会”建设运营促进作用发挥,有力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
四、从严律己修身,彰显合格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我始终以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秉持“公心处事、诚心待人、真心为民”理念,严格践行“把党执纪与国家执法有机贯通起来”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主要环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最基本的要求,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回顾四年来的履职,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新要求,我在政治理论学习、密切联系群众、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任期中,我将继续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加强政治、法律、业务等各方面的学习,并立足本职岗位,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发扬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做好肩负的各项工作,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用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朱亚明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党的信任和人民的嘱托,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履职以来,我能按时出席每次的代表大会。会前充分调研,认真准备。会议期间审慎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需要审议的各项报告都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代表真诚交换意见,并多次被苏州代表团推举就“一府两院”报告等作审议发言。先后领衔提交了《深化大数据在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建议》《关于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议》等多项建议,有力推动了《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就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等工作进行广泛调研,对其他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议案积极附议。针对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形成长三角地区应急救援一体化工作专题报告,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今年提交的《关于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增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规定的议案》,为我省探索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出新的思路。
二、始终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作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条线为数不多的一名省人大代表,我十分珍惜组织给予的关心和厚爱,力所能及汇集安全工作方面的民意、民智。闭会期间,依法开展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调查研究,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社情民意。同时,深刻认识到立法在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立法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美丽苏州建设,先后参与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电梯安全条例》《关于促进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今年以来,围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消防条例》修订,多次到社会单位和基层队站调研,收集意见建议26条。
三、坚守党员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需要每名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始终把政治建设牢牢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平时注重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学习,较系统地学习了《民法典》《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注重向其他代表请教学习,在互帮、互学、互助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毫不放松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勤勉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忠实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我市消防安全“总体平稳,风险很高,隐患量大,小灾不断”的基本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统筹安全与发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以守牢“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三道防线为基础,全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着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去年首次实现全市单位火灾“零亡人”。履职以来,带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绩效考核“第一等次”。
回顾履职以来工作,感受很多、收获很多,饱含着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在此深表感谢。同时也认识到在很多方面还存在差距,履职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改进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凝聚起投身改革发展新实践的强大力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乐明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注重将人大代表履职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参加审议,积极充分履行代表职责
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认真参加大会和苏州代表团各项活动,从未缺席或请假。会前认真学习相关材料,通过走访座谈广泛听取意见,会中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充分反映各方意见建议,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上下的作用。认真行使审议权,参加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讨论,历次会议都作为苏州团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两院”工作报告作审议发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议。认真行使选举权,按照法律有关规定,选举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的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等,都在审慎思考后进行了明确表决。
二、立足监督职责,深入推进调查研究成果转化
在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发挥代表作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营商,助力最舒心”活动,认真填写调查问卷,提出工作建议。围绕市委部署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召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进会,建设运行营商环境监督平台,督促解决惠企资金拨付、员工社保办理等方面问题1823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参加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同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着眼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提出建议。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发挥人大代表、纪检监察干部双重身份优势,联合召开座谈会,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选取推动规范基层综合执法这一“小切口”开展联合监督。结合苏州廉政教育资源丰厚的实际,深入推进理想信念、纪法、警示、政德和家风教育,2021年10月,代表市监委以廉政教育开展情况为主题,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树牢为民情怀,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企业、村(社区)实地走访,与企业家、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并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参加信访接待,坚持不“就信了信”,聚焦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源头,2021年苏州万人信访率全省最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组织开发运行基层廉勤监督平台,群众通过发送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平均每月处办群众诉求3万余条,解决率达99.5%,获评2021年度“苏周到”最受欢迎服务第2名。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群众就医难、停车难等“烦心事”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全市医保“一卡通”上线,督促出台停车收费监管联动制度,群众生活更加便利。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信息直通机制,对涉及群众医疗救助、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重要紧急诉求,同步介入、跟进监督,累计收到热线推送的群众涉疫诉求273条,已全部推动解决到位。
四、强化学思践悟,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注重融合贯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职能职责,贯彻到工作中去。日常工作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遵守各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严格自我监督约束,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系统开展调查研究、与群众互动交流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今后,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传达下去、推动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省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军
各位组成人员:
作为一名检察系统的省人大代表,在近五年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务实尽责、担当作为,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现将履职情况,尤其是2020年到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检察院后结合检察工作进行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切实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本领
本人清醒认识到,能否为人民群众代好言、履好职,很大程度取决于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因此,我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在学通弄懂做实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稳把好履职方向。主动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填补履职知识结构,努力提升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紧扣本职积极履责,发挥代表作用
按时出席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参加大会选举表决。注重在履职中发挥好人大代表与检察人员双重身份的积极作用,全力为大局发展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着重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工作。积极参加企业界别的调研、座谈等人大代表活动,在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开展的联合调研暨部分企业界代表委员视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座谈会上交流发言。以代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亨通集团等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面对面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和法治需求,帮助向上反映、协调解决。推动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真心悔改纠错的企业保存发展“元气”,提供“再一次”机会。苏州检察机关已办结的29件合规案件中,24件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占比82.8%。有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合规试点典型案例,并在第三届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展播。因工作成效显着,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专程来苏州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在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中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省人大代表,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一场长达19年的信访积案的公开化解,通过释法说理,解开申诉人心结,实现息诉罢访。建议健全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推动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对一起爆炸案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进行公开听证,发放救助金48万元,是省内迄今为止单笔司法救助的最高金额。利用专业优势,深入群众,提供政策解答和法律宣传等工作,推动检察机关把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公开听证开到渔民家门口,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促成昔日违法捕捞者成为义务护江员。
三是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代表形象
牢记自己省人大代表和检察人员的双重身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坚持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做到一心为民、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在代表履职和本职工作中,以自身正、自身硬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时刻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五年来,尽管为选民做了一些实事,发挥了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但距离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密切联系群众还不够,深入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频率有待提高。二是履职的触角还不够广,主要集中在法治层面,对其他重要领域关心、学习不够。三是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还不够多。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我将进一步发挥好省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的作用,全身心投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座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履职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忧,掌握第一手资料、数据,以检察机关推动诉源治理和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大检察建议、情况反映、调研分析的转化为代表建议、议案的工作力度,为全省重大项目工程推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当好法治参谋助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吴江区委书记 李 铭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倍加珍惜代表资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尽职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团结和带领全区干部群众,努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下面,我就近几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牢记使命,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一是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妥善处理好出席会议和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出席每次代表大会。会前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认真准备意见建议;会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按照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参加会议活动,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参加代表团讨论,围绕“十四五”规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为推动区域发展建言献策;严肃审慎行使民主权力,认真对待每项选举和表决,较好地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
二是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代表职责。在闭会期间,我牢记代表身份,积极参与省人大组织的调研考察和会前集中视察,聚焦基层人大工作、民营经济发展、太湖生态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着重关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围绕优化空间布局、太浦河保护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谋划可行性意见建议,与其他省人大代表一起提出了《关于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重要事项的建议》,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江苏省与上海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力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同时,发挥好吴江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基层工作联系点作用,在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吴调研期间,主动报告吴江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支持人大工作等情况,争取人大指导支持。
二、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推动发展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相继担任吴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以及区委书记职务,注重发挥双重身份作用,既抓好上情下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又做好下情上传,认真听取和反映民意,尽心尽力推动一方发展、造福一方百姓。一是抓好重大部署落实。准确把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高标准做好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和水乡客厅、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盛泽站等建设,成功承办示范区开发者大会和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两省一市和示范区执委会的充分肯定。加快推进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苏州湾中心、苏州湾大剧院、苏州湾体育中心、水秀天地等成为环太湖新地标,苏州湾CBD初具规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太浦河、吴淞江、元荡等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完成太湖围网拆除和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任务,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实,毫不松懈防风险、守底线,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二是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围绕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调度中心、国家级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亨通海洋信息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苏州大学未来校区等一批创新载体,省级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总数领跑全省,今年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入选全省首批创新型示范县(市、区)。四大主导产业蓬勃发展,新材料加速成长为第四个千亿级产业,恒力、盛虹2家上榜“世界500强”,境内外上市企业数达27家。三是抓好民生福祉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出台实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走在前列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脚步丈量农村、社区、企业,通过代表履职工作平台、接待来信来访、挂钩联系等方式密切与群众联系。引进落地上海世外、南京师范大学附属等学校,与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儿科医院等开展医联体合作,串珠成链打造“平望·四河汇集”、盛家厍、曲水善湾等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项目,累计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1个,加快展现“新鱼米之乡”现代风貌。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政治任务,时刻注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代表意识、法制观念。平时注重学习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学习查看“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新闻和简报。通过《人民与权力》《代表之声》等刊物,学习其他代表履职先进经验,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议水平逐步提高。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遵守《党章》《准则》《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恳接受选民和群众监督。
四、再接再厉,全面增强履职本领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对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中部分内容的理解还停留在相对较浅的层面;开展调查与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提高,围绕区域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还要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不够密切,代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还要持续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审视自我差距,不断加压奋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亚平
各位组成人员: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时刻牢记肩负光荣使命,全心全意履行代表职责,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与担当。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永葆对党忠诚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认真参加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组织起草《中共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参加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努力掌握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最新理论和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常委会中增设法制讲座,带动身边工作人员持续加强党性锤炼和人大工作业务学习。
二、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代表职责,尽心尽责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是认真参加省人代会。每次省人代会期间都积极参加苏州代表团各项会议及相关活动,对各项报告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精心准备、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正确行使选举权、表决权,积极选举省相关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投票时,都做到讲政治、明态度、不马虎、真表决。二是积极参加省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统筹做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认真参加省人大代表苏州第二小组活动,视察创新发展、生态建设、新经济发展、智能制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智能电网建设和5G实验情况等主题参加视察调研,认真研读讨论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不断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代表作用。通过高质量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有力支持了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也为参加好每年一次的省人代会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扎实推动各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结合本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市长期间,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迈上2万亿元新台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跃居全国城市第4位,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第一等次,在全省263专项行动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人均预期寿命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苏州力量。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根据上位法和上级人大有关工作规范的变化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全面修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奋力开创新时代苏州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履职为民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一是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各类企业和重大项目,走到群众身边,认真了解民情民意,认真反映群众呼声。持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履职平台建设,完善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交办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坚持每年选择1至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落实省人大代表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行政村(社区)等制度,带头赴常熟等地接待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断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认真正视不足,积极改进工作
我尽心履职,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组织、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新思想学习还不够全面,学深悟透做实的能力还需提升;对新一届人大工作谋划思考还需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还要加大力度;在紧盯民生问题、提升履职实效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传达下去、落到实处;进一步为民代好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开创新时代苏州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持续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 吴庆文
各位组成人员:
自2022年初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人大代表权利,履行人大代表义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作为一名来自地方党政机关的人大代表,我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幸福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为全省发展建言献策、为苏州建设贡献力量。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人代会会议期间工作情况
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参加大会各项活动: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仔细研析、深刻领会,积极发表意见;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提名推荐和选举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选;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投票时,都在审慎思考后给予明确表决。同时,我还立足本职工作,主动向省汇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主要工作、2022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并围绕通苏嘉甬铁路建设、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等方面提出建议。
二、省人代会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闭会期间,我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任务要求,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切实将代表履职与做好苏州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为民办事、为民履职。面对今年以来的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扛起特殊年份的特殊担当。一是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地疫情发生后,在市委曹路宝书记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进驻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响应、连续作战,多次赴昆山等重点地区现场督导,从快从严从实抓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严把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等关键环节,强化防控能力建设,全力迅速切断社会传播链条,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目前,全市疫情已回归常态化防控阶段。二是全力抓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成立市“保生产、稳发展”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强化经济监测调度。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举措,推动出台实施苏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工作意见、企业纾困46条、服务业纾困20条、文旅纾困18条、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方案等政策,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力以赴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1~5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4%,进出口总额增长9.4%左右,实际使用外资增长70%左右,总体呈现逐步恢复、持续向好态势。三是切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把群众的事当作家事,用心用情做好疫情期间群众服务和困难、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加大保供稳价力度,保证“菜篮子”“米袋子”充足稳定。强化稳岗惠企、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全力保持就业形势总体平稳,1~5月新增就业9.1万人,提前完成半年度目标。扎实做好教育、医疗等民生“七有”工作,认真办好33项民生实事,助力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三、密切群众联系情况
我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常态化调研走访,主动掌握群众、企业等诉求,及时为民解忧、更好助企发展。年初,专门召开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党外人士座谈会,开展“我为政府工作报告献一策”等网络征集民意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对2022年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参加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向大会作《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参与昆山代表团审议等方式,吸纳代表意见建议,优化完善自身工作。定期研究“12345”、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督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持续加大对企服务力度,深化“万人大走访”活动,调研走访各地挂钩联系企业,组织召开外资企业座谈会等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协调解决热点关切,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积极提振市场信心。成立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等专班,快速上线“苏链通”“苏货通”等服务平台,及时打通物流不畅、供应短缺等堵点难点事宜。截至6月16日,累计协调推动解决5022项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问题。
四、履行代表义务情况
我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带头尊崇宪法、敬畏法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努力把法治精神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加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传达学习、带头宣讲,不断深化思想觉悟,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扛起政治担当,不断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人一之我十之”的劲头干事创业。坚持带头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急人之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改善民生福祉上。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干净做人、廉洁干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五、需要改进的方面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一些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比如助企纾困稳经济方面还要花更大力气,对事关苏州长远发展的问题谋划思考还需进一步深化等。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高质高效谋创新、抓发展,用心用情解民忧、惠民生,实干担当、笃行不怠,真正做到不负重托,努力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苏州城市的更好发展,贡献出自身更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党组成员 闵正兵
各位组成人员:
自2013年以来,本人分别作为扬州市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代表担任了两届省人大代表。除2021年因为脚部受伤请假外,参加了10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认真参加了各项报告和议案的审议,参与了多份议案的联署,提出了多份建议案。根据代表团安排,每次都在代表团会议上发言,也在代表小组会议上积极参加讨论,参加了大会的所有选举。
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因无法走开的工作请假外,参加了市代表团的多数活动,包括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作为两个市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2020年以前的两个市各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两个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列席了两个市的极大多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20年7月后,卸任市人大代表和市检察长,转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协党组成员和常委)。作为省人大法制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专业委员会的各次活动,包括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在其中都积极建言献策。
作为扬州、苏州两个市的检察长兼省人大代表,本人在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省人大的各项法规议案,认真办理了涉及检察工作的各项建议,每年都参与组织了省人民检察院向在扬、在苏人大代表的工作汇报会,特别是专门组织扬州市的省人大代表参观视察了监狱、劳教和少管所,对全市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调研。
本人在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重点关注调研了以下问题,并在代表团会议发言。建议案中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一是提升沿运河经济带地位问题,以利于扬州沿运河宝应、高邮、江都的经济发展,提升整个扬州在经济大局中的地位和被关注度。
二是调整、增加苏州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以解决苏州服务人口成倍增加带来的服务人员不足问题。
三是严格我省醉驾犯罪和盗窃犯罪入罪标准,以减少我省三分之一入罪人员,减少社会对抗等问题。
四是为公检法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以防止因人均办案量大可能带来的案件质量问题。
五是提倡“和为贵”,多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在普法教育中不鼓励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间纠纷,以减少人民法院办案压力,减少诉讼和裁判难执行带来的社会对抗。
六是要求司法机关克服追求办案数量和只重视办案过程的陋习,改革考核办法,追求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
除此之外,本人还就环境污染整治、三农问题、人才培养、干部选拔、养老保障等问题作过调研,提过意见建议。
作为省人大代表,履职期间,本人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为法制宣传、立法完善、维护社会公德、反腐倡廉积极建言献策,自己也以身作则,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地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也有因时间冲突请假未参加活动的情况,在个人持证视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面做得较少。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克服。
两届的省人大代表履职,既让我有了为民请命、为社会发声的机会,通过工作引起了党和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一些问题的重视和一定程度的解决,也使我本人得到了很多向其他人大代表、向人大工作人员学习的机会,促进了个人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为此充满了感恩之情。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苏州工业园区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清
各位组成人员:
自2017年当选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深入工作一线现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现将本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行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在自身建设中提升履职能力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不论是在市级机关、相城区政府还是转岗到苏州工业园区人大工委,在每个岗位上我始终坚持“以学习指导履职,以履职检验学习”,系统学习与人大代表履职衔接最紧密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的专业知识,及时传达贯彻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重大决议和决定。按照新形势和新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同时,根据市委和园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熟悉了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市域统筹发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自贸片区建设、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智转数改、生物医药产业、5G信息技术等重点工作和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代表履职重点。同时,还重点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并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务实履职,在参政议政中增强使命担当
(一)认真履行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责。一是认真出席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几年来,本人都按时参加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大会以及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从未请假缺席。二是正确行使选举权。在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上,能够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选举任务,为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的有机结合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三是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受人民委托来行使的。这些年来,本人始终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审议列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四是积极建言献策。每次参加省人代会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时,我多次发言反映群众心声。会后我也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基层干部群众,努力把党和政府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充分做好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一是关心关注省内各方信息。及时研读省人大常委会公报、省人民政府政报等相关文件资料,及时了解掌握省内,特别是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事项信息,充分做到知情知政;二是积极参加各类闭会活动。几年来我踊跃参加各类视察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并在活动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主动推荐本单位作为小组活动的视察点,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我正确行使职权,当好代表提供了保障;三是广泛听取社情民意。通过“社情民意联系日”平台,深入基层听取民情民意,就医疗卫生、社区养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公共交通、老旧小区改造、优租房管理、停车管理、充电桩设置等问题逐条梳理落实处理部门,流转相关单位及时跟进,切实推动解决民生热点痛点问题。
三、立足岗位,在身体力行中推动园区人大工作
园区人大工委2020年成立运行,作为“首任者”,我和园区人大工委的同志们积极创新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方法,做了以下有特色的工作:
(一)把握方向,准确定位,在政治引领中坚守担当
园区人大工委主动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定位和规律,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以“监督不指责、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为原则,紧扣党工委中心工作、管委会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工程,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报告、视察监督、跟踪督办、走访调研。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主动关注、助力推进,在把握大局、服务中心中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把维护园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园区党工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拓宽思路,力求实效,在依法履职中守正创新
园区人大工委聚焦项目建设、经济转型、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改善等事关全局的大事,坚持高站位把握、广视角谋划、小切口安排,努力找准、找好监督内容。听取了解管委会职能部门专项工作报告56次,组织执法检查和集体视察活动19次,开展专题调研43次,确保以有效监督助推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与人民群众同心,关注民生实事,为民代言献良策。聚焦教科文卫、“一老一小”、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民生实事,针对社情民意联系日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以“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的形式进行整理归类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闭环管理,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搭建平台,优化管理,在代表服务中凝聚合力
精心搭建履职平台。持续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通过优化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开展代表履职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密切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与管理,建立半年度工作通报机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听取管委会、“两院”的半年度工作汇报或重点工作调研。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走访基层、联系群众等活动,通过提升“双联系”活动质效,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每年组织市、区代表小组的活动总场次不少于15次,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调研不少于30场次,高质量完成调研课题不少于6篇。同时,将代表统一接待日与园区的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结合,进一步拓宽民情民意收集渠道,每年开展活动百余场次,参与的各级人大代表300余人次,接待选民600余人次,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
回顾担任省人大代表历程,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履职及工作中,我将不辜负人民重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为民办事的能力,不断改进履职方式,牢记职责初心,继续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当好人民代言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陆 新
各位组成人员:
自2018年1月当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代表身份,深感肩负的职责和重担,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深入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做到上不愧党,下不负民。现根据会议安排,将本届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学习,深入思考,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深刻地认识到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这一职务,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人大代表意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进行学习交流。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充分利用集体培训、专家讲堂、远程教育、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平台,全面学习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各项政策以及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三是加强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全面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代表培训,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当好人大代表打好基础。平时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努力将所学所见所闻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并转化为自己的认知能力和实践依据,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深谋实做、主动担当,尽心履行代表职责
“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基于此认识,始终要求自己把当代表作为一种责任。一是认真参加省人代会。在省人代会期间,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精心准备发言提纲,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参加苏州代表团的集中学习、讨论等活动,对会议交付表决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都能够结合实际做好审议发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议建议,慎重、明确地进行表决,正确行使好代表的权力。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时刻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维护人民利益,广泛联系选民,经常深入到单位和选民中进行走访,主动听取大家意见,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表达群众意愿,掌握民情民意。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归纳能力,自己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经常从为民的角度出发,对掌握的情况进行思考和分析,特别是对群众的一些小事看深一些,看透一些,并提炼成议案建议。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认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作为省人大代表苏州第四小组的成员,积极参与小组赴工业园区视察城市建设情况、赴昆山视察乡村振兴及昆曲文化传承工作情况、专题视察重点项目推进及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调研活动,为当地相关工作开展建言献策。
三、立足岗位、发挥优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
在任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肩负起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责,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是履行代表职责的最好体现。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出台激励干部担当“1+N”系列文件,全方位打造比武、练兵、培优、护航、统配和监测“六大平台”,全力推进干部跨部门、跨条块、跨领域大交流,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导向,积极探索与长三角一体化相适应的干部交流机制,干部工作在力度温度上“双向拓展”,年轻干部数量质量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释放。在地方党委换届时,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对人民群众有真挚感情、熟悉了解基层情况、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干部。进一步推动干部交流,拓宽选人渠道,打通固有壁垒,把急需紧缺,特别是熟悉新经济、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专业型优秀干部充实到了地方班子中。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三抓三强”为重点,让党组织体系强起来,让党员队伍强起来,让党的工作强起来,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人才新政4.0”版、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姑苏人才“青春无忧”计划、国内柔性引才“驻留计划”等人才政策,提档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出台人才落户新政,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做优重大招才引智平台,举办高端人才云创活动、2020年(第十二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等活动,吸引海内外人才来到苏州、扎根苏州。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发挥干部代表表率作用
坚持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按廉政守则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带头抵制“四风”,努力查找并力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规章制度自律,自觉带头强化法治修养,增强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加强部门保密教育,筑牢保密“防火墙”。以领导干部标准自律,注重家庭、家风、家教,管好亲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廉洁本色,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脚踏实地不漂浮,埋头苦干不张扬,尽心尽力履职作为。
回顾担任人大代表历程,我深感学到很多。同时也时常思索,所做的工作距离群众期待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今后我一定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水平,用好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努力塑造好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形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陈 嵘
各位组成人员:
自当选为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思想,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坚持把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自身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现将本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参加大会和各项审议活动。会议前,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紧扣民情民意开展调研,为参加会议做好准备。会议中,认真参加会议听取报告,联系实际撰写发言材料,每一次会议期间都积极发言、参与讨论。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的人大代表。认真行使建议权,会议期间,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围绕“关于支持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的建设”等提出了建议。
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在闭会期间,我及时关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平台,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代表履职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作为苏州代表团第三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组长职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题视察7次。同时,努力将代表履职与做好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在吴中区工作期间,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绩,综合实力稳步增强。吴中区位列全国市辖区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百强区首位,在2021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中,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9位、绿色发展百强区第9位、科技创新百强区第9位。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以后,我协助分管教科文卫工委工作,制定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运河十景”文化内涵工作的挖掘和研究,开展《教师法》、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全市“江南文化”建设工作视察,着力推进文化高地建设,为打造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贡献文化力量。担任市总工会主席后,我积极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和权益维护的工作力度,加大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尤其注重加强对新修改的《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引导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着力做好疫情影响下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三、履行代表义务情况
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全过程民主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与行动自觉。到市人大工作以后,先后协管法工委、监司委、教科文卫工委、外事民宗侨台工委等工作,对于新的工作领域,一方面虚心学习,认真钻研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利用时间加强与同事同志们之间的工作交流,迅速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或开展有关调研,更多掌握社会面上真实情况,了解群众呼声,关注基层难点,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到市总工会担任领导工作以后,注重加强对工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注意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实效性。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方向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通过积极履职我做了一些工作,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对照组织、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在紧盯民生问题、提升履职实效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善于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好工会政治组织的作用,引导苏州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倍加珍视代表身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原副主席、苏州大学高技术产业研究院院长、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林森
各位组成人员:
在市人大的支持下,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行廉政制度,从不同渠道建言献策,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时代最前列贡献一份力量。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读本,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力行、学史崇德,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加强自我要求、自我约束,树立和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积极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学习和贯彻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积极参加省人大的各项活动。
1.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工作情况,包括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全部按时出席大会会议,认真审议省政府和两院报告和议案,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参加大会选举表决,参加大会其他工作等情况
2.参加省人大的视察和多次座谈会等活动。认真做好在省人大苏州代表团的重点发言,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建议。包括坚持自主创新,推动我们先进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等发言。
3.认真履职,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接待全国人大领导的接待和陪同视察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尤其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创业者,了解民意,收集和反映相关诉求,助推苏州科技创新发展,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做好省人大代表同时也做好科技带头人作用
作为省人大代表同时也作为一名国家培养高级专家与学术带头人,坚持践行“四个面向”,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建议,为我省十四五规划提供积极建议,为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提供指南意见;通过一体化设计的创新,组建江苏省柔性光电子材料与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在全省企业牵头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中获优秀(2022年度全省排名第一,苏州企业省重点实验室唯一)。
着力培养和推举团队人才,多名人才成为学术或产业创新带头人,做出有行业影响创新创业工作。牵头承担包括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在国际上率先研制成功全息3D显示原型样机,成为十四五显示领域的引领技术。应邀在科技部未来显示论坛上作主旨演讲。
四、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和区域产业合作
与行业头部企业战略合作,推进产业链创新合作,推动重大成果转化。在我省南通经开区、盐城大丰区等地,打造面向绿色生产微纳光子制造基地,打造米级幅面微纳结构功能化平台;创立纳米3D印刷技术体系;发明的柔性微纳增材制造技术并自主研发建立10.5代线触控屏产线,填补行业空白,为交互智慧屏的产业变革提供原创器件;推动超薄导光器件研发和产业应用,光效提升10%,成果国内外顶级品牌应用。在国家高质量创新发展中,做出表率作用。
主持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奖一等奖1项(2018年度)、省(部)科技奖二等奖2项、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2020,2021年);国际顶刊发表论文(NanoPhotonics, Optica, Light: Science & applications, iScience, EES 等)。主持研制大型紫外三维光刻装备(110寸)投入工业运行,被工信部作为重大技术装备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获中国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纪念章”、全国“发明创业奖-人物奖”特等奖、第四届“杰出工程师奖”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虽在依法履职中,发挥代表作用,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还需进一步认真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改进。因兼任市政协副主席,在市两会期间,未能列席市人大会议。衷心感谢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省人大代表同仁的帮助和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陈振一
各位组成人员:
本人是江苏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当选以来,既感光荣,更觉责任,始终全力以赴履职尽责。下面,我就本届以来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政治定力
始终把学习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自觉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过市委和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个人研学以及“学习强国”等各种途径,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经典文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特别是重点学习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不折不扣地将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到地方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抓好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学习,促使全体同志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规范制度,常委会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汇报、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会议部署、学习教育、专门提醒等方式,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
二、扎实履职,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工作重心更多放到破解影响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上,放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上,努力通过立法、监督各种手段,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1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26件,废止6件。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重点解决烟花爆竹禁售问题,为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制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古城活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制定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推动我市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垃圾分类、责任划分、费用保障、源头减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供水条例,切实解决水源保障体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用水分类计费、水表计量异议处理等实际问题。此外,还制定了古城墙保护、精神卫生、妇女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太湖生态岛、电梯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分别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2019和2020年度全省立法精品示范工程。
突出关键问题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5次,开展执法检查、视察72次,组织专题询问6次,对8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聚焦高质量发展。每年听取计划、预决算、审计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聚焦古城保护。每年组织《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或者视察、调研等活动,密切关注古城保护最新动态,及时推动解决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民生福祉。通过组织《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视察全市养老工作情况、跟踪督查重点问题、开展养老服务专题调研、听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督办“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建议、推动发放全市统一的“尊老卡”等方式,逐年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聚焦生态建设。每年组织《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执法检查或视察、调研活动,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持续监督《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推动苏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相关工作经验被写入省委文件,向全省推广。积极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新路径,设立市人大常委会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在吴中区试点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推进“代表之家(工作站)”建设,为代表履职搭建更好平台。建立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有5577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参加接待活动,收到群众意见建议7909件。研究制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引导代表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确定41件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52件专工委重点督办建议。对代表连续多年提出但未获实质性解决的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每年选定2~3个作为年度攻关项目,推动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制定并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优秀议案和建议评选、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表彰等制度,推动有关方面更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
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我也十分注重履行代表职责。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每年参加省人代会各次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提出审议意见;闭会期间,认真参与省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会前集中视察和代表小组其他各项活动,本届以来已先后视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新经济发展、消防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工作、“江南文化”建设等领域工作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注意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主任接待日、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调研等各种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积极协调,推动解决。
三、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自觉把党的纪律作为做人、做事、从政的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责。
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议事决策坚决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和安排。
模范遵守廉政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遵守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规定,坚持交往有原则、行事有界限、做人有规矩,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本人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年,根据组织安排我已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我也将始终牢记代表身份,恪尽代表职责,以点滴努力,为群众多做一些好事,为苏州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多做一些实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周旭东
各位组成人员:
本人周旭东,现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8年1月,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我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全市人民对我的重托,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深感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履职四年半来,无论是在苏州工业园区担任管委主任,还是在昆山市担任市长,无论是在管委会、政府负责全面工作,还是转岗到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分管农业农村、环资城建工作,我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始终不忘省人大代表身份,严格按照《代表法》要求,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应有作用。现将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始终注重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机关组织的赴张家港、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党史学习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党史、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积极交流发言。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等,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汲取宏观经济管理、行政决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及时学习人大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要坚定扞卫“两个确立”,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始终强化调查研究。每到一个工作岗位,都秉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动科学决策、贯彻党委工作部署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深入各板块、各部门、各类企业开展调研,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开展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等活动,多次组织前往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听取基层意见,借鉴他山之石,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牢记初心使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升履职质效
一是认真参加代表大会。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参加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认真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认真审议江苏省地方性法规草案,认真参加大会选举,认真行使代表表决权,在分组会议上积极发言,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认真参与提出代表建议,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充分履行代表职权。
二是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在省人代会闭会期间,认真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作为省人大代表苏州第四小组组长,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代表小组活动,积极参加省人大代表赴昆山视察乡村振兴及昆曲文化传承工作、赴高新区专题视察重点项目推进及美丽乡村建设等代表小组活动。坚持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人大代表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在感情上、行动上、工作上做到心系群众、深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开展基层走访调研,全方位多角度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掌握民生实情,积极提出代表建议,切实为民发声、为民履职。督促和推动政府和部门关注民生,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共产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担任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全力配合党工委主要领导,努力推进创新载体建设,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在重大项目引入、提升产业层次、社会建设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担任昆山市长期间,在历任政府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攻坚克难,奋勇拼搏,使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面对百年不遇的疫情冲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团结拼搏、主动作为中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和发展实绩。2018年、2019年,昆山市均被评为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县级市(区)。到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工作以来,协助分管好农业农村、环资城建有关方面工作,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推动苏州民生福祉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三、加强作风建设,注重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敬业、务实的作风,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满怀干事创业激情,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时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坚决维护党委(党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始终坚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尊重和采纳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意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准则》《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带头厉行节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上起到了表率作用。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担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时,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始终,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顺利完成昆山政府机构改革、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三整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昆山市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到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工作后,作为协助分管农业农村、环资城建工作的党组成员,在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时,带头学习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是本人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四年半来履职的主要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对照《代表法》要求,对照组织要求和群众期盼,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论学习还有待加强、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在今后的代表履职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一名省人大代表应有作用,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开创苏州人大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周昌明
各位组成人员:
2021年1月,我从常州调回苏州工作,成为了省十三届人大苏州代表团中的一名代表。一年多来,我始终不忘组织的关心与人民的重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认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印发的重要文件,学习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领悟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任务。
二、认真执行职务,主动反映人民利益诉求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和代表团其他同志一起,认真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报告。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全程参加了3次全体会议、3次全团审议和2次分组审议,认真提出意见建议,依法行使选举权、表决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省人代会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省人大代表苏州第一小组活动,参与了视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我积极参加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江苏地方人大干部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落地苏州,努力为我市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和保障。
先后参加了11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4次主任会议,从未无故缺席。参加了“江南文化”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视察活动,推动相关工作发展。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养犬管理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参加古城保护、古村落保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建设运营等调研,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先后多次赴常熟,对30家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深入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宣讲政策、分析形势、解决问题。
三、重视宣传调研,积极扩大人大工作影响
推动工作交流。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成绩,对苏州人大新闻奖获奖作品进行表彰,推进新时代苏州人大宣传工作守正创新、融合发展。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对全市各级人大报送的七十多篇调研报告进行集中评比,促进全市人大调研工作的交流与进步。
抓好平台建设。保证《苏州人大》杂志、《苏州日报》“人大之窗”专版、广电总台《我调查,我建议》专题节目,以及苏州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常运转,全面宣传我市人大工作情况。重视《苏州人大调研》质量,努力推出更多体现我市人大工作水平的调研成果。在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选送的宣传作品获得了第30届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选送的调研报告连续六年获得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重视智库建设。带队到苏州大学、苏州职业大学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苏州大学“东吴智库”、苏州职业大学“石湖智库”建立起协作交流机制。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市政协研究室、市委老干部局等单位联合建设“苏州银龄人才智库”,更好地发挥老干部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邀请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着名高校的青年学子到苏州交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关注苏州、落户苏州。
我参加省十三届人大苏州代表团比较晚。虽然本人主观上是积极努力的,工作中也是认真负责的,但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建明
各位组成人员:
2018年1月,我当选为江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四年多来,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倍加珍惜代表资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代表职责,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积极参与各级人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尽心尽职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现将我任代表四年多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领域、新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学习新知识,开阔新思路,掌握新技能,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此,我把理论学习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基础来抓。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且从《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刊物杂志、《苏州人大》、《太仓人大》等公众号中注意收集有关代表履职方面的信息,勤做读书笔记,掌握业务知识,使自己对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有了明显认识,明确了有关法律程序,为当好人大代表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认真仔细研读人代会或其它会议的所有文件资料,从中领会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治观念。三是在平时注重阅读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上的有关新闻报道,积极搜集与代表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知识,不懂就学,学则学精,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在工作中联系实际学。广泛学习科技、文化、市场等知识,学习和掌握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的方法,把学习掌握工作方法、调研方法以及各种社会常识和科技知识作为当好代表的重要基础。
二、代表群众心声,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既是权利,更是义务。一是认真参加人大会议。在市人代会期间,我集中精力开会,遵守会议纪律。在分组讨论会上,踊跃发言,认真审议了江苏省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积极思考,畅谈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例如,针对江苏省新能源发展布局、如何抓好产业转型和梯度转移等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二是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和丰富活动的内涵。我感到,要当好一名省人大代表,仅只认真参与开好一年一度的人大会议还不够,更多是要发挥个人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在这四年中,我先后参加了太仓市人大组织的各类专题调研及选民接待活动,同时我在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之余还积极走访选民、代表联系点,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还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为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积累了大量原始资料。三是发挥党派身份优势带领会员开展调查研究。近年来,重点围绕推动创新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精心选择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关于推动长江大湾区建设的建议》、《打造全国对德合作太仓示范区》、《工业低效用地腾退和高效利用》等近10篇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不断提高履职建言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积极发挥代表沟通联系桥梁作用。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履职初心,解决群众急难要事是履职之道。例如在走访代表联系点浮桥镇浪港村时获悉有一户家庭因病致贫的情况,立即帮助建立专项帮扶机制,缓解该家庭困难状况。在一次走访选民时有选民反映港区万华路、滨华路集卡车违规停放,影响道路安全的问题,我立即向港区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反映,得到了港区交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在较快的时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三、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贡献社会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和一名企业家,既要认真做好各项代表工作,履行好代表职责,同时也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引领创新,积极回馈社会。
“创新”是新材料行业的时代精神。2018年,德威新材公司荣获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先进技术研究院,太仓市十佳管理创新企业以及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光电缆及光通信十强企业称号;4项产品荣获新产品新技术称号,申请并获得6项发明专利授权。2019年,1项产品通过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1项产品进入省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推荐目录,6项产品通过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并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2020年,1项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并获得10项发明专利授权。2021年,申请并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2022年,申请并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在履职的过程中,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入群众不够,反映的社情民意不全面,对群众呼声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沉下身去做认真细致地调查走访。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不断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思想,还需要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回顾四年多的代表历程,要成为一名出色的人大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全面掌握人大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辅导,不断提高水平,为依法履职打下更为扎实的基础。同时,要经常走访选民,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写出一些高水平的调查报告和代表建议,增强履职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今后的履职当中,我将不负人民重托,不辱时代使命,继续依法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常熟市委书记 周勤第
各位组成人员:
自当选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不论在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我时刻不忘省人大代表和常熟市主要领导的双重身份,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努力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现将履职的总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坚持为民情怀反映民意,切实践行代表光荣职责
始终牢记人民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一是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去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以来,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内涵,并及时召开了常熟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了本市有关《实施意见》。二是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在参加历次省人代会期间,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全程参加会议规定的各项活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检查以及联系选民活动,参加省代表苏州第二组视察常熟智能制造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活动,积极履行好代表的权利义务。三是密切联系基层群众。坚持深入基层,结合自身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到联系点与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交流,听取和收集群众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省委、苏州和常熟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坚持围绕大局集中民智,充分凝聚合力推动发展
四年来,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也作为常熟市主要领导,我始终牢记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明确“促发展、补短板、解难题、精管理、抓落实”十五字工作主线,按照三年工业投资1000亿的目标,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从实处着手,全力推动常熟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产业转型。结合常熟现有产业基础,明确“354”产业方向,引进培育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现代产业集群。2021年规上工业产值首破4000亿、达4527.8亿,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产业占规比从2018年的36%提升至44%,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从2018年的35%和30%,提升到41%和46%,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3.74%,位列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前三。工业投资连续三年保持大幅增长,2021年总量达325亿元、创历史新高、较2018年增长83.9%。二是提升城市能级。紧抓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域一体化发展机遇,围绕“一主两副五片区”的全域空间格局,统筹“三区三线”范围划定,加快星级酒店、商业综合体建设,优化空间形态、丰富功能布局,努力打造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域一体化北向发展示范区。围绕“两个一小时、四个半小时”目标,加快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已建成、开工高架快速路6条,高架总里程数超70公里,“环射衔接”立体交通基本形成。三是守牢疫情防线。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突出精细管理、精准防控,实现了没有发生聚集疫情、没有实施静默、没有出现较大扩散传播“三个没有”的良好态势,最大限度稳住了经济、稳住了民生,充分展现了常熟社会治理的能力和优越的营商环境。
三、坚持用心用情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各类民生问题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平时听到群众反映最多、最为关心的总是身边的民生问题。我始终把民生所需,作为常熟市委、市政府工作所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急需先行、分步到位的原则,兴办民生实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是加强民生实事建设。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历史欠账多、环境脏乱的问题,开展“千村美居”工程,优化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历史性改善。目前,常熟累计实施村组3085个,惠及农户8.6万户,连续两年获评苏州十大民心工程,获《人民日报》点赞。二是着力解决民生痛点。针对老城区建筑形态老旧、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突破政策空间,开展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和城中村自主更新改造,美化城区形态,优化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针对城区停车难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民心工程,运用智慧管理平台、价格杠杆、机关单位错时共享等方式,有效缓解停车难。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学校建设,规范提升民办义务教育,深化集团化办学,推进职教改革,补齐学前教育补短板。持之以恒推进综合医改,组建区域医共体和专科医共体,积极创建三甲医院,新增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3家,被确定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针对老龄化程度高、养老资源不足的问题,构建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综合养老服务水平。
当然,我也深知,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尽管我竭尽全力履职尽责,但距离群众的热切期盼和代表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闭会期间,过多地忙于本职工作,用于专门履行代表责任、义务的时间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给我的荣誉和机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党组成员 徐 刚
各位组成人员:
当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倍加珍惜代表资格,时刻提醒自己要为民办实事、谋利益。我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好代表职责,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坚持实事求是,知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对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初心依法履职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我积极参加了各种会议,会前作充分准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收集民意,作好发言的充分准备;会中聚精会神,认真听报告,深入领悟,审议报告,踊跃发言,认真行使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全程参加了代表团的分组讨论、审议等各项活动,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认真明确地表决了相关议案和决定。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活动和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深入姑苏区、工业园区、相城区等开展现场调查,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江南文化”建设、文化新经济发展情况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二、强化服务意识,立足长远建言献策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深知只有注重群众基础,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真正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心里。我在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调研、视察活动的同时,利用工作之余深入基层走访,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人代会期间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搜集第一手材料。定期关注“寒山闻钟”等网络平台,定期走访企业、社区、学校等,积极参加人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人大代表议政会等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听取民情、反映民意,并就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了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三、强化学习意识,提升能力参政议政
我深刻认识到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人大代表意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一是始终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自己对人大代表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当好人大代表打好坚实理论基础。二是始终要求自己广泛学习了解科技、文化、经济等各方面新知识,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等途径,积极搜集与代表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知识,较好地促进代表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始终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人大代表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和用好工作之余时间,虚心向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请教学习,快速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反映民意、提好议案打好实践基础。
四、履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任职期间,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深入群众还不够,反映的社情民意不全面,对群众呼声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对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等内容的全面深入学习和运用还不够。在今后的履职实践中,我将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更广泛地倾听群众呼声,更主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为群众代言;我将一如既往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我激励和鞭策,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水平;我将坚持主动学习新思想、新理念,当好桥梁纽带,忠诚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 徐清宇
各位组成人员:
自2018年当选为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思想,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把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现将本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期间履职情况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多次会议开会期间,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参加、积极履职。一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紧扣社情民意开展调研,为参加会议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省法院召开工作通报会暨代表委员座谈会,及时向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其他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此外,每年还亲自带队全覆盖地走访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努力为其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二是切实提升会期履职成效。认真参加会议听取报告,联系实际撰写发言材料,围绕江苏法院特别是苏州法院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确保发言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多次围绕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工作发表意见。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的人大代表。此外,还多次在省两会现场接受媒体采访,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企业破产重整机制、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等问题进行建言,为法院工作鼓呼发声。三是认真做好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第一时间面向全市法院干警传达学习两会精神,推动广大干警从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在闭会期间,及时关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平台,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代表履职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检查、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同时,努力将代表履职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民代言、为民履职。2018年以来,苏州法院共受理案件1273701件,审执结1100135件,收结案数常年位居全省法院首位。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98289件,审执结88068件。市中院连续4年在全省中级法院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连续3年获评市级机关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先后21次批示肯定苏州法院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先后设立苏州破产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劳动法庭,连同2017年设立的知识产权法庭、市中院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同时拥有4个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专业化法庭的法院。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制定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等意见18项。市中院牵头的3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并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交流经验。二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市中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高质量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任务,高标准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积极争取支持,在姑苏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选用分离”经验被国家立法吸收。三是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任务,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开展的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相关成果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先后有7项成果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和深圳法院。四是全面从严治党管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市“十佳人民法官”、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开展年度典型案例、精品文书、学术论文等评选活动,并将优秀成果结集出版。加强调查研究,2场庭审、3篇文书获评全国百优,100余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全国典型性案例。加强对外交流,承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青年论坛等会议。
三、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情况
在联系原选举单位方面,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积极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时先后邀请市人大常委就全市法院司法公开、执行、商事审判、破产审判等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等情况。全面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落实结对联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8年以来共联络各级人大代表2000余人次,相关工作先后两次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四、履行代表义务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政治必修课,坚持和完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继续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联学+共建”学习模式,持之以恒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45次,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三是带头开展执法办案。担任审判长依法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任华受贿案、“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韩国某银行诉某电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大要案,多次被央视《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并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百场优秀庭审。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通过积极履职我做了一些应尽职责的工作,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对照组织、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二是在对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履职实效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善于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善于把党委决策部署传达下去、落到实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为民代好言、履好职,珍视代表身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努力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贡献力量,努力为全省、苏州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 徐惠民
各位组成人员:
在担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期间,本人切实强化履职担当,持续优化工作作风,主动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守正创新、接续发展,以实绩实效回报人民信任与重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准人大工作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以市委名义高规格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暨庆祝南通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细则,全面部署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的重点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党委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研究部署,每年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市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三项“工作清单”,听取人代会会议方案和有关重要事项汇报,每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请示报告,结合中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履行党组职责,坚定扛起市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先后8次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党组主任会议,研究重点督办建议、基层联系点、接待代表日等重要工作,明确要求市人大机关必须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努力“以一线姿态干出一流业绩”。
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领导和支持人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良法、强监督、聚共识、保善治。推进全面小康。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展重点审议、满意度测评,实现了本届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深入开展由市人大批准设立的“5·23企业家日”系列活动,通过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助企业解难,向张謇看齐,促环境优化。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先后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质量促进、轨道交通等条例,以制度强供给、增福祉。建好开放门户。审议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支持崇、启、海三地人大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协作机制。围绕助力“大通州湾”开发建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助力通州湾”活动,相关工作建议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导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的打造大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支持列为国家重大项目。保障绿色发展。主动扛起人大法佑生态的历史重任,省市县三级人大连续三年联动开展“水土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市委批准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3部实体法,提请市人大作出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长江行”专题视察活动,通过全市上下和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南通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通时对沿江生态保护修复给予“沧桑巨变、流连忘返”的充分肯定。
三、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主动参与代表活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协调保障,保障了人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营造了全市上下支持人大、关心人大、尊重人大的良好氛围。履职尽责有为。作为省、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人代会期间所在代表团的审议活动,提出高质量、有见地的建议。闭会期间,本人带头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先后前往如东、通州等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专题调研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代表之家”运转等情况,把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通过代表的履职途径和人大的法定程序反映上来。考核督促有力。在全市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增设了人大工作考核的占分比例,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审议意见“回头看”、市级政府部门评议列入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占位度和影响力,确保近年来南通人大工作始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协调各方有效。对市人大“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报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报告等作出批示12次,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予以重视,阅研办理。以市委名义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街道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高点定位、高标推进,实现了全市38个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全面覆盖、有效运行,完善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参照周边城市标准,合理提高代表履职等经费标准,支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 黄 钦
各位组成人员:
我于2019年1月补选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年多来,我坚持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支持人大各项活动,努力作一名组织信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觉悟,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信赖、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着优越性,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这进一步坚定了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更加坚定了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我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政治立场、蕴含其中的强烈为民意识以及植根其中的守正创新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带头贯彻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全力做好服务,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行使各项职权。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企业、社区、建筑工地等一线听取群众呼声,每年定期开展接访群众工作,切实帮助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的。精心组织为民办实事项目,定期开展协调推进,确保每一件实事项目都不折不扣有效落实。二是认真参加活动。省人代会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参加会议各项活动,积极引导代表建言献策,统筹做好代表团议案建议收集提交工作,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总结40年成就经验,部署新时代人大任务。积极开展人大工作专题调研,考察基层社区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了解人大代表运用河长制APP参与重点河道治理监督的情况。今年1月,我按时参加省人代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两院”报告等。三是有效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聚焦高水平全面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六保”“六稳”任务、编制“十四五”规划、打好产业强市纵深仗、规划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推进美丽无锡建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任务,“解剖麻雀”找准症状,“对症下药”研究举措,确保发展障碍得到有效解决。
三、牢记宗旨使命,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牢记宗旨使命,切实履行好省人大代表和地方领导干部应有之责,克难奋进、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无锡工作期间,我带领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了“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精彩无锡篇章。一是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全面启动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产业竞争力、创新策源力、企业综合实力显着增强。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11803.3亿元、12370.5亿元、14003.2亿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1036.33亿元、1075.7亿元、1200.5亿元。人均GDP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二是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高品质生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超700亿元,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1.7%、创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持续改善、好于全太湖,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首个建成生态城市群的地级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64714元和35750元,低保标准分别为省和国家标准的2倍和3倍、并实现大市和城乡统一;教育、医疗等资源布局调整优化加快推进,在全国137个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排名第一。三是高效能治理取得新进展。着力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形成一批“无锡经验”“无锡范本”。行政体制、“放管服”、国资国企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无难事、悉心办”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品牌广泛认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群、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群,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连续三年、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两年全省第一,获得全国社会综治领域最高奖“长安杯”。
2021年8月转任省政府参事后,我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向省政府参事室提交了《关于推进江苏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有关问题的思考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措施的建议》两篇参事建议。2022年,又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向国务院参事室报送提交了《当前无锡经济形势研究分析》,向省政府参事室报送《当前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对策建议》和《加快复工复产全力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建议》。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带头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以上是我作为省人大代表的主要履职情况。对照上级组织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深感还有许多未尽事宜和不足之处。在后续工作中,我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一如既往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真真切切发挥为民服务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黄 戟
各位组成人员:
本人黄戟,现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自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面对组织和选民的信任,我始终牢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依法履职、积极尽责,当好桥梁纽带、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好职责使命。重点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勤学”为先,切实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学习是做好代表工作必修课。自当选代表以来,我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开展代表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坚持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代表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着力提升自身依法履职意识。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特别是近3年在市资源规划部门的经历,认真钻研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顶层设计,为代表工作开展打好实践基础。通过自身的努力,专业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也多次面向各地各部门专题授课。今年4月调任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工作后,我又自觉转变身份,第一时间投入学习,主动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等的重要论述,更深层次把握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以专职人大工作者身份,更好促进自身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坚持“善思”为要,认真提好代表意见建议
提好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每年省人代会期间,我都提前做好准备,全程参加大会,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并先后就一体化发展、产业用地更新、古城保护更新、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等工作提出代表建议,同时严肃行使大会选举权和表决权。闭会期间,我也积极参与苏州团分组活动,围绕土地资源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居家养老等一系列课题开展视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并监督落实。同时我还充分利用市人大代表身份和各类代表活动的机会,积极听取借鉴其他部门、行业、领域的意见,持续更新自己的理念观念和思维方式。在担任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期间,陆续参加了市人大学前教育、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专题询问,对有关工作予以了回应和解读。在本职工作中,我也通过各种场合和渠道,大力呼吁科学规划、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等主题,对上多提专业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依托省、市代表和行政职务的多重身份,更好地发声发言。
三、坚持“笃行”为上,深刻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为民服务,是代表工作的最终落脚点。近几年,我一直把联系走访群众作为“基本功”,以本职工作为载体,线上线下多渠道了解民情、集中民智、问计于民,积极做好与群众的高效互动。比如在市资源规划部门新组建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向广大市民介绍新机构职能,现场接听热线并将有关问题交办下属部门限期办理。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启动后,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工作思路,主动深入基层、多次召开市民论坛,广泛听取市民对城市功能、空间品质、安全韧性等方面的建议,并将合理诉求予以吸纳,努力让规划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在处理资源规划领域规划公示、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方面问题时,也多次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诉求,并对过程中涉及体制机制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形成可行性意见后带到人代会上,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切实解决一批面上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回应好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
回顾担任省代表的这几年,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也深知自己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调任到市人大工作2个多月,我更感人大代表肩负重托、使命重大。面对责任与差距,我将继续修好必修课、打牢基本功,继续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不变,以更加勤勉的履职、更加务实的工作,全力以赴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执法检查组
各位组成人员:
为加强供水管理,进一步推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保障供水安全,提升供水质量,维护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依法履职和行业自律、规划编制与贯彻实施、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相关供水设施管理与保护、经营服务与用户服务及管理、禁止性条款落实与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
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率农工委赴吴中区对供水企业落实《条例》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为切实掌握《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农工委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交流会议。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李亚平主任为组长、沈国芳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新元二村供水设施改造现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自来水有限公司运控中心、金域平江小区二次供水泵房,听取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市和吴江、吴中、相城、虎丘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在当地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执法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全市已形成城乡一体区域供水格局,城乡供水总体实现同网、同质、同服务。全市建成12个常用水源地、4个应急水源地、21座水厂、3.03万公里供水管道(DN75以上)、10处清水互连互通管道,完成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供水能力达752.5万吨/日,最高日供水量为561.5万吨(负荷率为75%),出厂水水质稳定达标。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度处理全覆盖”“二次供水全接管”。
1.坚持规划引领,供水设施建设得到加快。在编制“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时,专门设立供水保障能力建设章节,市、县级市(区)相继编制新一轮供水专项规划。各地结合城市更新、老新村老街巷改造等工程同步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结合架空线整治和入地改造工程,开展街巷末端供水设施改造,并对区域内水表、消火栓智能化改造。深入研究和谋划高品质供水和直饮水工作,印发《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高品质供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自来水公司完成了新元二村、佳安别院等示范小区建设。吴中供水公司选取临湖片区开展试点,吴江区启动元荡美丽乡村群供水工程,相城区和高新区分别将高铁新城、南大校区与周边区域作为试点。
2.完善应急保障,水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开展太仓、吴中、吴江备用水源研究,推进张家港、常熟互连互通管网建设,谋划提升水源应急保障能力。结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强吴江与嘉善、青浦互连互通管网方案研究,每年定期开展互联互通应急演练,强化互联互通供水保障能力。加强东太湖水生态修复,2021年吴中区投资1800万元,高新区投资3200万元分别对渔洋山和金墅港水源地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活水畅流、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工程不断改善阳澄湖水环境质量,保障阳澄湖水源地安全。持续加强水源地蓝藻防控,制定《太湖、阳澄湖安全度夏应急方案》,建立“空、天、地”立体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取水口优化调整和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有效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降低水源地风险隐患,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3.着力强化管理,设施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持续把控二次供水、小区内管道建设、其他自建供水设施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等工程质量,对于不符合“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倒流防止器安装等要求的方案或工程,坚决予以整改;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新建、改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防冻保温设施安装;推进直饮水设施建设,在步道、公园、广场、景区、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推进直饮水点建设。截止去年底,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自来水公司已在平江路、观前街等场所建设直饮水设施32处。水务、资规、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对市政消火栓布置不到位、日常监管和使用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应用到消防设施管理中,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依据《条例》做好公共供水设施的拆除、改装、迁移等工程,保障供水设施安全,提升供水设施保护水平。
4.持续提升效能,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深化用水报装改革,精简供水企业申报材料和压缩报装时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供水接入免费政策,从去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项目,用户(或减少单位)无需交纳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落实水价政策,各供水企业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政策。积极响应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推进用水实名制,采取控增量、去存量方式,规范用水户实名制管理;实施水费收缴便利化,供水企业收费“线上+线下”并行,采取银行代扣、网上营业厅缴费、支付宝代扣或微信支付等方式;做好特许经营监管,对江苏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和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开展特许经营评估。
5.严格执法监督,执法普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水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供水用水活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去年8~9月,昆山市实施了未安装倒流防止器专项执法行动,对32家企业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安装验收工作;对擅自在公共管网上直接取水、开启消防栓、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吴江、吴中区等地还采取了举报奖励机制;市供水企业主动与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做好供水设施的巡查和维修。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利用报纸、广电、网络等媒体对《条例》展开宣传。吴江水务局制作了《条例》普法情景剧,对安装倒流防止器、自建供水设施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审查、用户欠费以及后续流程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生动形象地向公众展示了《条例》的重点内容。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自来水公司通过线上授课方式,在“苏水云课堂”开设《条例》解读,扩大宣传。
二、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执法检查和农工委平时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条例》贯彻实施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
一是水源地保护压力持续存在。水源水质总体相对稳定,但太湖、阳澄湖等湖泊型水源有机污染物指标较高,富营养化带来的季节性高藻,易导致嗅味问题、pH值升高。长江水源,取水口临近主航道,面临船舶化学品泄漏、上游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等坏境污染风险以及枯水期海水咸潮倒灌的风险。大仓、吴中还未形成双水源供水,苏州虽然建有10处清水互连互通管,但张家港、常熟两市还未与其他区域清水管道互连互通。
二是老旧供水管网有待改造升级。当前,全市仍有2000多公里灰口铸铁、水泥管等淘汰管材,材质差、局部腐蚀结垢和漏损问题突出,部分乡镇管网经修正后漏损率还高达42.31%。水厂建设位置大多临近水源地,供水管线长,而城乡一体化加剧了管网长、压力调节难度大、末梢流速低等问题,在高峰用水段,中心城区以及部分偏远乡镇地区会出现水压不足的情况。老旧管材带来的二次污染以及管网末梢长水龄等,导致浊度上升、余氯下降,直接影响了用户龙头出水品质。
三是管理运行维护服务有待提升。目前,苏州共有10个供水片区,不同供水企业之间技术与管理水平还存在差异,供水精细化运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在投诉处理满意度方面以及及时解决用户投诉的水压、水质问题方面,存在不足。用户表后管道及龙头材质参差不齐,部分用户缺乏用水安全意识。
四是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亟待出台。2011年,市政府发布了《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施行后,各市、区新建的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对已建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逐步实施改造并纳入供水企业管理范围。然而,目前大量的商务办公楼宇、医院、宾馆等还普遍存在二次供水设施由所有人或者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同时,全市二次供水设施签订的协议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姑苏、吴中、虎丘等区协议期均是10年,张家港、太仓、昆山、常熟市协议期均为15年。目前虎丘区等协议期已陆续到期,迫切需要解决到期后费用问题。
五是相关条款落实力度有待强化。据张家港、昆山市自查情况反映,部分用水企业因担心加装倒流防止器后影响水量水压、资金报批手续复杂等多方面原因,未按《条例》规定在其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处安装倒流防止器;户表、消防栓等日常管理水平各地存在不平衡:部分商住楼未执行分类计费或一户一表改造,用户实名制未实现全覆盖,供水企业对特种行业用水收费管理存在漏洞,住宅区的公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有待加强;管道直饮水作为近年来的新生事物,水质标准和监管规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六是现状水价与投入不相匹配。近年来,为提升供水质量,全市各地加大了对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优化城镇和农村供水管网,供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但是苏州实际水价与全国各大城市相比较低:2019年全国75个城市(地区)第一阶梯基本水价苏州排第37位、非居基本水价排第65位、特种基本水价排第73位,苏州甚至于与周边的无锡市相比,居民水价低12%,非居民水价低20%,特种水价低55%,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深度处理改造运行后,自来水生产、运行各方面成本都大幅增加,污水处理费严重倒挂,供水资金面临巨大压力,各级财政负担加重。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为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水环境治理,确保水源地安全水质稳定。水源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源水质量与整个水环境密切相关,必须强化水环境的保护与系统治理。多年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河道管理、湿地保护、排水管理、阳澄水源水质保护、生态补偿等条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涉水法规体系,为苏州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经济手段。各级政府在实施供水条例的同时,要认真贯彻实施这些涉水配套法规,强化水环境系统治理,最大限度降低水源地的风险:通过落实河长制、有序治理并消除黑臭河道等措施,加大管河护河力度;通过落实节水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全社会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强化排水管理,加强城乡污水的收集处理,最大限度控源截污;通过落实水源地村、生态湿地村、生态公益林等生态补偿政策,以及不断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确保水源地安全、确保源水质量。
(二)建设高品质供水,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追求。水是生命健康的保障。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根据省政府建设高品质供水要求,制定了高品质供水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从苏州供水发展现状来看,供水建设与管理水平整体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近年来,苏州新建、改建、扩建水厂全部实施了深度处理工艺,出厂水质已达到直饮水标准。但是“龙头水”,因管网质量问题,导致某些指标有所下降。由此可见,建设高品质供水,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管网的质量问题:一要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苏州还有2000多公里的老旧主管网迫切需要改造,供水主管部门要依据《条例》要求,制定好供水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二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供水管网的改造。面广量大的老旧小区,因管网产权隶属全体业主所有,致使改造资金难以落地。姑苏区将供水管网的改造纳入了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改造,资金与供水公司按比例分摊,解决了管网改造资金难题。但目前各市区板块做法各不相同,有的纳入,有的并未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市政府要加强对各市区板块的指导,统一把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纳入各市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把实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聚焦突出问题,推动法定重点问题的尽快解决。《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供水条例》在供水的规划与建设、水源地保护与水质管理、设施管理与维护、经营服务与用户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而富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性设计和安排。从本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条列》大部分条款落实得都很好,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部分条款的落实还需加大力度。如: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协议期满后,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的费用问题如何解决,建议市政府依据《条例》第25条规定,及时制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更新的具体办法。又如:自来水厂尾泥处置,目前依然是水厂各自为政,建议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21个水厂的尾泥处置,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另外,还有分质直饮水水质的卫生许可监管问题,建议及时出台细化措施,便于落实条款,等等。这些条例中规定的法定重点问题,与民生、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提出解决办法,逐步加以解决。
(四)完善执法机制,提升供水法规执法综合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供水执法综合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供水执法工作实践,大力开展涉水法规的宣传培训,以及执法专业能力的培训,有效提升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二要进一步细化法规。依据《条例》要求,及时制定或修改相关操作性的办法或细则,为具体执法提供可操作性依据。三要加大信息共享机制。供水涉及市政府13个部门,同时还涉及各“板块”。市政府要加大各部门,以及各“板块”的协调力度,强化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供水企业之间,以及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与“板块”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如:新建住宅,是否建有分质直饮水,应该与供水主管部门水务、卫健、不动产登记、相关供水公司等信息共享,便于执法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条款实施。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信息共享,形成监管一张网、调度一张图,为应用决策执法提供基本信息,加快供水管理的高效化、信息化、智慧化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供水良好法制氛围。供水与城乡居民以及工商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又与总体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密切相关。为此,一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新闻媒体、网络等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水意识,为供水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法制环境。二要加大执法案例宣传。《条例》实施一年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供水企业在结算水表计量异议处理、欠费处置、偷盗水量的计量等具体条款执行中,产生了许多好的做法和案例,要及时在全市总结推广。三要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如:吴中区供水公司采取冰浆技术清洗管道的试点做法,值得宣传推广。去年,吴中区以临湖高品质饮用水启动区作为试点项目,采取吴中供水公司自主研发的冰浆清洗技术,对该片区供水管道全面实施冰浆清洗,清洗管道158公里,清洗出杂质4187公斤。区域内抽样监测的60个龙头水水质,平均浊度和耗氧量大幅度下降,居民龙头水水质已经接近出厂水水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一做法要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并开展对冰浆清洗技术推广应用方面的研究,推动新技术在供水领域的落地。
此外,关于苏州自来水价与投入不相匹配的问题,为保障全市的安全供水,推动高品质供水建设,建议推动水价成本监审和水价的尽快调整,以缓解供水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解决高品质供水建设资金来源,同时减轻财政支出负担、降低水务集团经营风险,确保供水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组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启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同市委宣传部(运河办)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间进度表。根据李亚平主任的要求,5月20日,黄戟秘书长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部署相关工作任务。5月24日、26日,黄靖副主任、陈嵘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姑苏区、吴中区、高新区开展专题调研。6月9日,李亚平主任率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石湖五堤”、宝带桥—澹台湖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改造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座谈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和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指明了方向。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制定通过《决定》,颁布全国首部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我省迈入了“法治之道”。自《决定》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实地指导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相关领导及时跟进重大项目建设、定期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此次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逐条对照《决定》要求,全面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
一是组织领导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决定》关于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已有“一组一办一院”(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工作格局基础上,持续完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机制,大运河苏州段沿线5个区均建立相应机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个性指标体系。近三年市级财政预算累计安排3.93亿元直接用于大运河姑苏区段运行维护、大运河文旅博览会、数字运河平台和遗产监测等项目。建立大运河生态受益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区域补偿机制。苏州大运河文旅基金完成出资4.4亿元,已决议投资7家子基金和2个直投项目,认缴总额2.7亿元。建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库,重点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周庄古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获国家发改委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00万元支持。
二是规划体系和空间管控逐步完善。落实《决定》关于制定和实施大运河相关规划、方案的规定,印发实施《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基本完成《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规划建设“水韵古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千年古城开放式博物馆。沿线各区、市相关部门同步推进或配合上级部门编制相关规划,基本形成了“1+1+N”的大运河专项规划体系。加强主河道两岸的空间管控,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起草我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明确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和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划定规则及管控要求。沿线各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
三是遗产保护和文化挖掘持续深化。落实《决定》关于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提升大运河苏州段整体保护水平。分级分类做好运河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修缮,完成虎丘云岩寺塔保养维护、全晋会馆维修、吴江古纤道维修、盘门内城河驳岸及城墙抢修、胥门城墙修缮等工程。加强运河遗产监测管理,构建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遗产点全覆盖的监测预警平台。科学规划建设大运河文博场馆,建成开放苏州博物馆西馆,加快推进苏州考古博物馆、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建设。落实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制度,实行工程建设考古前置制度,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深入挖掘阐释大运河遗存所承载的历史文化,提炼升华大运河文化的当代价值和时代精神,出版首部地方运河专史《苏州大运河史》。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在苏高校和各类智库,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举办“苏州最江南”“运启江南”等大运河主题学术论坛。推动大运河文化融入中小学教育,组建“大运河的小朋友圈”,覆盖6个区共12所学校,开设“大运河文化”教育课程,开展社会实践体验活动。
四是文化旅游和推广传播有机融合。落实《决定》关于培育壮大文化产业、促进旅游发展的规定,加快推动大运河苏州段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进苏州“运河十景”项目建设,吴江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入选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枫桥夜泊”景区改造提升、盘门景区夜景提升工程完工,吴中区宝带桥—澹台湖公园改造提升加快推进。高新区浒墅关古镇蚕里街区一期、姑苏区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苏式生活展示馆”、吴江区平望古镇“京杭大集”等开放运营,姑苏区上塘河水上游等精品游线项目正式推出。浒墅关古镇综合开发等14个项目列入省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项目,总投资273亿元。促进大运河相关老字号企业集聚发展,给予省级及以上老字号集聚区一次性奖励资金200万元。加强大运河宣传推广、对外传播和数字运河建设,扎实推进大运河网上文化公园数字展示平台建设。成功举办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累计超过13.6万人次参与相关活动,线上受众突破2.7亿人次。举办“大运河系列”品牌赛事、全国“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运河杯”龙舟赛等运河主题体育赛事活动20余项次。民族交响乐《江河湖海颂》获2021年紫金文化艺术节优秀大型音乐作品奖。原创主题舞剧《运·河》入选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在全国巡演24场。
五是生态环境和整体风貌明显改善。落实《决定》关于大运河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规定,推进苏州大运河生态绿廊建设,大运河苏州段5个国家、省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大运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共建水质监测站点32个。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2021年共劝退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29个。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排定重点关联断面45个。开展运河沿线企业专项检查,实施30余个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60余起,处罚金额6000余万元。完成排污口规范整治45个,依法取缔4个。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大运河苏州段无新增入河排污口。动态跟踪监测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区域,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全面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登船检查919艘次。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修复,设立重要湿地保护小区,加强巡护力度,筑牢生态基底。完成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加固堤防总长155.26公里,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200年一遇。同步建成高标准休闲健身、文化旅游、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运河两岸共建成健身步道118.03公里,中心城区段、环古城河步道基本贯通,为群众近距离感受运河、体验高品质滨水空间创造便利。白洋湾作业区至石湖景区段航道综合整治老护岸加固工程项目竣工,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荣获江苏建筑工程质量奖。优化调整运河航道网布局,打造“通江达海”集装箱专用通道。建成盛泽镇“古运丝路黄家溪”等一批运河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运河沿线吴江区、吴中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成数量位居全省前十,吴中区传统村落保护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推进造林绿化,运河沿线林地面积2.36万亩,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7个。
二、《决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市贯彻实施《决定》的整体情况,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照《决定》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工作联动机制有待持续完善。大运河苏州段流经相城、高新、姑苏、吴中、吴江五个区,由市委宣传部(运河办)总牵头,涉及发改、教育、工信、财政、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园林绿化、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游、市场监管、体育、文联、社科联、地方志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具体职责,执行《决定》的统筹性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推进和日常监管过程中还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部门之间、区域之间资源整合、常态化协作机制还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整体成效。
(二)文化挖掘宣传转化有待持续深入。对大运河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挖掘、研究、阐释的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较高理论价值、较强引领方向的重大成果不多,主题文艺精品创作还存在“多而不精”“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品牌影响力塑造有待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宣教方式方法仍有待创新,运河遗产教育、文化展示与苏州古城保护、古典园林、传统技艺等融合度仍需加强,青少年的参与度、感受度有待提高。运河相关文化资源产业化转化还不充分,运河文化特色产业带还未形成规模。
(三)运河风貌环境有待持续改善。大运河沿岸空间整体规划仍需完善,国土空间使用效率有待提升,航道建设、码头建设、产业布局的综合统筹、专业化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大运河水质、排污整治、自然保护地、实地资源修复等工作取得的成效需要不断巩固和提升。
(四)运河建设惠民水平有待提升。大运河沿线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公共设施还需系统优化,部分文旅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涉及老旧厂房拆迁、居民生活配套设施改造和环境改善等工作进展有待加快,人民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对照《决定》的相关要求,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高点规划,加强系统性建设,进一步提升“精彩苏州段”的显示度。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涉及经济、生态、文化、旅游、民生等诸多领域,必须明确责任、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在理念上要突出“整体保护”,推动大运河与苏州的古城、园林、古镇等有机结合,不断彰显生机勃勃、底蕴深厚的独特文化魅力。操作路径上要突出“协同推进”,健全大运河综合管理体制,理顺区域间、部门间、产业间的关系,加快建设健全监管平台,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文化遗产巡查督办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夯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基础。建议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发挥市运河办牵头综合协调总作用,着力打破“九龙治水”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一张表”的管理机制,“一把尺”的考核机制,推动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石湖智库等力量,组织专题调研、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智力支撑。
(二)注重综合施策,发挥生态、文化、旅游综合效应,进一步提升“精彩苏州段”的美誉度。要突出生态优先,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堤防加固和生态绿廊建设。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境标准,严守环保准入门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生态修复、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在发挥大运河“黄金水道”航运功能效益的同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要突出文化铸魂,深入挖掘大运河的文化价值、精神价值,推动大运河从“地理空间”向“文化空间”延伸拓展。认真梳理文化遗产资源,修缮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在云岩寺塔、全晋会馆、盘门、胥门、运河古纤道等修缮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护修缮范围,提升运河遗产完好率。深入挖掘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推动运河沿线传统手工艺振兴,力促缂丝、苏绣、玉雕、核雕等实现活态传承利用。紧扣区域文化特质和人文精神,以史为据,因地制宜,深挖文化内涵、凝炼运河精神,展现望亭稻作文化、浒墅关蚕桑和钞关文化、平江古巷的古城历史文化、横塘古驿站文化等多样性,既实现串珠成链,又彰显各自特点,力争“和而不同”“各美其美”。要突出文旅融合,持续优化业态布局。发展运河沿线区域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传统业态与现代审美相结合,形成富有时代活力的运河特色创意产业带。建议高标准升级苏州大运河遗产展示馆,高标推动大运河相关博物馆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区域整体风貌和配套设施水平,把大运河文化带打造成为外地游客全方位深度体验苏州文化的大平台,本地人民接受传统教育熏陶的大课堂。要用好苏州大运河文旅基金,促进沿线文旅项目投资,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形成城市繁荣和乡村振兴的协同局面。
(三)紧扣民生福祉,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精彩苏州段”的满意度。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扎实做好古迹保护、修复等工作,加大老旧厂房等的搬迁力度,促进本地居民就业、提高生活品质。不断拓展大运河沿线生态空间、休闲空间、公共文化空间,为市民走近大运河、亲近大运河提供更便利的设施与条件。持续完善和丰富运河沿岸文化设施和文体活动,积极推进沿运河慢行系统、环古城河健身步道、运河风光带等廊道和澹台湖、古纤道等公园建设,组织开展适宜的全民参与体育赛事,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唤醒市民心中江南文化的记忆。积极扩容“大运河的小朋友圈”,将运河文化、运河精神资源有效转化为中小学生感知苏州的生动教材,让下一代在春风化雨的熏陶中更加坚定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豪感。更加注重提升全社会的宣传力度、老百姓的知晓度、感受度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丰富和拓展民情民意采集渠道,及时关注了解人民群众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意见建议,持续跟踪、调研、改进,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
各位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提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水平,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执法检查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6月2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市中级法院、三元一村社区等,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作总结讲话。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在加强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构建服务网络、培育专业力量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构建了家庭主责、政府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格局,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检查组对我市家庭教育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一是汇聚了家庭教育促进合力。各级妇联组织注重源头联动发力,加强与司法、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整合资源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出台指导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建设家教阵地等方式,合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二是提升了家庭教育服务水平。去年我市启动“双百双千双万”三年提升行动,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现家庭教育进社区并培育了一些服务品牌,有力推动了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的特色化发展。三是创新了家庭教育实施模式。相关部门以推进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在家庭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深入推广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家庭教育”社区试点工作,扎实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四是营造了家庭教育社会氛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社会关注、家长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特别是组织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家长依法带娃、科学教子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统筹谋划,有效落实保障措施,主要做法有:
(一)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根基。以“一法一条例”为根本遵循,贯彻实施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十三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将家庭教育纳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重点项目。推动家庭教育学科研究,探索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针对家庭教育不同需求,统筹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在苏高校和社会组织力量,加强与社科联、相关高校院系的联系合作,设计开发我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教材、读本,让家庭教育有据可依。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实现“推门可见”的高质量家庭教育。依托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做好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依托报纸、广电、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推动科学家教理念进入千家万户。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事例,以案说法、以事说理,优化家庭教育发展环境。三是完善组织建设。持续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市城镇社区家长学校建成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建成率和家长每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均达100%,全市共建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169个。去年全市依托各级各类社区家长学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1万余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类亲子活动超2.5万场,约74.7万名家长参与其中。
(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质效同增。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为目标,营造注重家庭教育的良好环境,实现家庭教育服务的有效供给,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迈进。一是课程体系开发有序有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中小学家庭教育理论体系,研制完成全国首个地级市家庭教育大纲《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将中小学家庭教育课程项目列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政府实事项目,在全国率先将中小学家庭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在制度和财政上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惠及全市100万学生家庭。依托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资料,微信公众号“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网上家长学校”每年推送家庭教育类音视频、文章500余篇,累计阅读量约102万,现有视频、音频资源近2500个。二是平台阵地建设高质高效。在教育系统现有各级“中小学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基础上,在市、区、街道(镇)三级纵向推进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工作站,与社区家长学校相衔接,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域覆盖。同步探索横向拓展,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成立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多点布局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平台建设、社会服务和资源整合等,为全市家庭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三是科学育儿指导用心用情。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列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民生实事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养育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建立专业化辅导队伍,开展多元化辅导项目,优化婚姻家庭辅导内容,对新婚夫妻开展科学养育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共为16552对新婚夫妇开展婚前辅导服务。四是特殊儿童关爱走深走实。围绕残疾未成年人,构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市、区两级全覆盖,保障全市残疾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围绕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市中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12个方面对涉未成年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规范,建立办案机关、教育、民政、卫健、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已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56次,全市检察机关已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共77份,开展训诫265次,均取得预期效果。
(三)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共促共育良好格局。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做到有制度、有师资、有服务、有评估,不断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教育、妇联“双主体”主管、各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势互补,合力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的问题,形成家庭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适时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方法、经验等进行总结,联动开展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二是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汇聚高水平家庭教育专家队伍,600多位“林老师”组成的讲师团队伍已成为苏州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家庭教育服务品牌,累计开设讲座4109场、听众达92.98万人次,受众家长每年均超过百万人次。培养高素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吸纳具有专业教育经验的公益组织、社工力量、辅导机构等共同参与,组建一支由高校专家、骨干教师、妇联干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家长志愿者等组成的高素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三是推进长效化人才培训。一方面,加大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在苏高校在学科建设中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教育引导,探索开设家庭教育类选修课,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专业人才储备。另一方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相关培训,上线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平台,制定《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标准》,截止目前,全市已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5000名左右。
二、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尽管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家庭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较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元多样,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和拓展的空间。
从政府层面看,功利性教育导向依然存在,不少地区对教育的考核仍然停留在升学率上,家庭教育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从社会层面看,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发展不健全、不规范、良莠不齐,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缺乏专业队伍,有需求的家庭难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学校层面看,现有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不足,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养。从家庭层面看,家庭和谐关系的构建、家长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科学家教能力的提升还有待强化,有的父母缺乏正确的成才观,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对未成年人教而不当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另外,“三孩”“双减”等政策带来的家庭教育新课题新挑战还有待研究破解,大量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工作还要加强。上述这些问题,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侵害一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改善和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法治成果,将传统被视为“家事”的家庭教育纳入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的“国事”范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抓好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更好促进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高度,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动员令,并就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四川眉山三苏祠时强调,要推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激励子孙后代增强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才。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正确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目的、立法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法治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构建协同机制。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系统联动,形成合力。一要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府责任,以规划引领推动“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门和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双主体”作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格局。二要突出家校协同。家校合作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化解矛盾、合力育人的重要举措,要树立家校共育理念,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建立多样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有效沟通,同心协力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三要推进社会协同。统筹协调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家庭教育指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使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继续强化优质资源供给,加强各类服务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水平。一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力军作用。学校是专门育人的教育机构,具有在功能条件、师资队伍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利用家长学校平台开展丰富的家庭教育课程,为家长提供更多专业系统的指导服务。二要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城乡社区是民生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要利用社区服务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点,通过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指导社区优化整合资源,建好社区家长学校,不断拓展“三全”社区试点功能,提升“双百双千双万”三年行动成效,满足家长对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的多层次需求。三要切实加大师资培育力度。缺乏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指导师资是当前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难点,要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和聘任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师资供给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大政府资源投入力度,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维护儿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保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要按照未成年人的群体规模,形成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给予专门的财力支持和扶持。二要落实激励举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依靠力量主要在基层、在社区,要为在第一线做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基层工作者持续赋能。省条例中也有对为家庭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条款,各地各部门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吸引和鼓励更多力量参与、投身家庭教育工作。三要加强司法保障。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要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有机整体,进一步落实关于在涉未成年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避免“家庭问题”演变为“少年问题”,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形成合力,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运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许玉连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沈璐为市审计局局长;
免去周斌伟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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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小龙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陈泽亚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
任命何建青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任命葛胜亮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委副主任。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组成人员出席、请假情况
(2022年6月27日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应出席会议:49人
二、出席(45人)
李亚平 |
徐美健 |
吴晓东 |
温祥华 |
杨知评 |
沈国芳 |
黄 靖(女) |
周旭东 |
陈 嵘(女) |
黄 戟 |
马九根 |
王亚方 |
王红星 |
王建国 |
王燕红(女) |
尤忠敏 |
毛元龙 |
方 芳(女) |
方伟军 |
孔益林 |
卢 宁 |
吕 瑾(女) |
朱建军 |
李远延 |
杨 辉 |
吴 磊 |
吴菊铮(女) |
宋 青(女) |
张 涛 |
张正龙 |
张永清 |
陆文华 |
陆丽瑾(女) |
陈苏宁 |
陈雪珍(女) |
陈燕颜(女) |
邵 华 |
林 红(女) |
金伟康 |
郦小萍(女) |
顾 浩 |
徐海明 |
高晓东 |
傅菊芬(女) |
戴玲芬(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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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假(4人)
冯正功 |
玄振玉 |
柯 勤 |
俞 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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