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塘四期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需要,2013年11月21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个月内。
山塘街636号房屋系直管公房,房屋承租人为吴志康。房屋承租使用面积为26.29平方米,折算建筑面积为31.55平方米。该房屋内无户籍登记人员。吴志康实际居住在姑苏区由巷10号。山塘街636号房屋由洪榴山及配偶洪天妹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经苏州嘉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房地产价值为239780元,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为14828元。
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已过,利害关系人吴志康(户)未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22〕7号)。决定内容如下:
一、征收人与被征收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直属房屋所实行产权调换。补偿被征收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直属房屋所房地产价值239780元。
二、产权调换房源地点:仁安新村11幢东202室,建筑面积为42.61平方米。房屋经苏州嘉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按与被征收房屋同一方法评估,房地产价值为400321元。
三、第一项与第二项相抵后,被征收人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直属房屋所支付产权调换差价160541元。
四、产权调换房由利害关系人吴志康(户)承租,租赁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五、补偿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值14828元,搬迁费1000元,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及其他补助按项目规定补偿,以上款项由利害关系人吴志康(户)、房屋使用人洪榴山、洪天妹确认归属后领取。
六、利害关系人吴志康(户)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毕搬迁手续,携房屋使用人洪榴山、洪天妹搬迁至产权调换房内,腾让山塘街636号全部房屋交征收实施单位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验收后拆除。
特此公告。
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