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常熟市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政策,拓宽安置渠道,保障被搬迁人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源的多样化需求,常熟市出台《常熟市住宅房屋搬迁定向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被搬迁人自此正式进入“房票买房”时代。
该办法适用于常熟市范围内的住宅房屋搬迁项目,住宅房屋征收项目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如何理解定向房票安置?办法规定,定向房票安置是搬迁实施单位依照货币化安置确定的标准,将结算后的回购收益和其他搬迁补偿收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搬迁人按规定指定的房票使用人,由房票使用人在定向安置房源内自行购买商品住宅的安置行为。
定向房票安置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实物安置,也不是纯粹的货币补偿,而是现有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的补充。
那么,房票能买什么样的房子呢?办法规定,房票使用人可持房票在定向安置房源范围内自行购买商品住宅。定向安置房源经相关部门确定,可以是政府安置房源,也可以是市场商品房源。以房票购买定向安置房源的,不限制购买套数、面积。需要注意的是,房票是房票使用人购买定向安置房源的资格认证。办法还规定,房票核发采用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搬迁人按规定指定的房票使用人。同一搬迁户只核发一张定向安置房票,且不得买卖、抵押、非法套现。此外,房票的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出票之日起生效。
除了明确房票的使用规则,办法还对房票结算进行了说明。房地产企业在确认房票使用人与购房人一致后,依据有关约定与房票使用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以房票进行结算,将扣除购房款后的房票交还房票使用人。如购房款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由房票使用人在购房合同规定期限内自行补足。
作为传统补偿安置方式的传承与创新,定向房票安置带来的利好是多方面的。对于被搬迁人而言,定向房票安置不仅可以缩短过渡期,提高安置效率,还能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通过定向安置,被搬迁人可直接购房入住,避免在外腾房周期过长的问题。安置房的区域限制被打破后,安置房源更加充足,被搬迁人可更自主地选择到户型格局、地理位置等方面满意的房源。
同时,办法规定,房票使用人选择定向房票安置并按要求购买定向安置房源的,搬迁实施单位可给予房票金额一定比例的房票奖励。房票在使用期限内按房票金额结算利息。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出票之日同期央行公布的两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2倍。
在平衡城乡安置房供需矛盾方面,常熟市房屋征收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定向安置房源库,多渠道统筹房源,通过定向房票安置进行房源合理调配使用,以此提高安置房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