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多部委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支持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用药和诊疗工作,太仓市医保局积极应对、主动作为。
做好小分子抗病毒药物分配及使用监测工作。自1月5日以来,太仓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共分配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830盒、阿兹夫定片1066盒。截至1月15日,太仓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共使用分配的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189盒、阿兹夫定片714盒。目前,太仓公立医疗机构小分子抗病毒药物库存充足,能满足太仓全市至1月底的需求量。
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等集中采购、挂网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加强与配送企业沟通联络,实时监测省平台采购供应情况,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及时配送到位。开放公立医疗机构防疫药品(医用耗材)的应急采购以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和临床诊治需要,防疫药品(医用耗材)的应急采购不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应急采购总额范围。
落实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贯彻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推荐的治疗项目,结合临床实际,新增“俯卧位通气治疗”、“互联网首诊”项目,按照实体医院相应技术等级医务人员线下诊察费价格执行,调整“营养风险筛查”适用范围,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可使用。新增及调整项目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为“甲类”,执行至今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