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365手机版_ibay365_北海365最新房屋出租生态环境局拟对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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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0.36万t/d。本项目尾水排放规模131.4万t/a,尾水经管道输送排入人工湿地处理后最终入走马塘,入河排污口位于走马塘北侧、“张家港市废污水总管线入河排口”东侧1km处,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8′15.359″,北纬31°43′29.215″。尾水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江苏省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等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并按照排放限值从严的原则执行。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65.7吨,氨氮6.57吨,总磷0.657吨,总氮19.71吨。